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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三五”规划
麦肯咨询 浏览量:1392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 进入:http://www.baogao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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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公共服务是由政府主导,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提升市民的幸福感,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山东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三五”规划》和《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十二五”时期,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繁荣富裕、生态秀美、文明和谐、宜居宜业的美丽幸福新东营”的目标定位,加快建设统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质量,出台了《东营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4-2015年)》,基本实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
    1.基本公共教育质量和公平程度全面提高。围绕“学有良教、品质卓越”目标,深入推进教育均衡化、现代化、国际化。实施公办幼儿园、城乡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8%。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区的比例提高到80%。稳步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完成规范化社区教育学校、示范社区教育工作站建设。全市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4.41年。
    2.就业社保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基本实现。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市城乡劳动者公平享有就业机会、同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城镇累计新增就业2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15%。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年平均培训4.57万人次。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建成,统筹衔接不断加强,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分别达51.80万人、66.76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分别达74.09万人、127.30万人。市、县、乡、村四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3.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臻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取得新突破。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市拥有医疗卫生机构(不含村卫生室)599个、卫生技术人员1.59万人,医疗卫生人员素质整体提高。“十二五”末,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6.05张、卫生技术人员7.58人,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9.26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4.31/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2.63‰。
    4.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高,制定出台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制度,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520元以上和每人每年3760元以上,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6800元,均位居全省前列。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各类养老服务设施275个,养老服务床位1.17万张,每千名户籍老人床位数达32张。防灾减灾工作稳步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深入开展,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
    5.基本住房保障能力不断加强。加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了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及棚户区改造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得到根本改善。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改革,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提升城乡住房保障水平。全市累计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157317套,实施廉租住房货币补贴4631户。
    6.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公共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率先完成乡镇文化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基本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广播电视实现村村通。建成开放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超过1300家,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0.4平方米。深入实施“体育惠民”工程,各类健身工程达1700多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19平方米。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发展,指导举办各类健身活动700余项次,年均带动30万人参与全民健身,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36%以上,国民体质合格率达90%。
    7.基本公共安全网全面筑牢。“平安东营”建设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不断加强,城市公共安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应急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保持稳定。
    8.残疾人小康进程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康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精神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证,无障碍水平进一步提高。
    同时,面对新形势新需求新任务,我市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规模、质量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还不够均衡,农村、经济薄弱地区和弱势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有待强化;基层公共服务人才短缺,服务设施配备不足与利用率不高的矛盾并存;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协调机制有待健全,法制化建设和制度衔接需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手段和方式相对比较单一,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参与不够充分等。
    (二)发展环境。“十三五”时期,我市发展迈入了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新阶段,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1.城市发展新形势。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是进一步提升我市发展优势的重大机遇,需要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服务品质,满足市民不断提升的公共服务需求。
    2.城市空间新布局。构建城镇空间四级城市体系,坚持“组团式、生态型城市”空间布局结构,形成“双核联动、多中心支撑”的网络化功能体系,要求优化公共服务资源布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全覆盖,实现城乡区域间均衡发展。
    3.人口变化新挑战。人口规模结构变化对公共服务提出了新挑战,“十三五”时期,我市常住人口规模预计增长到240万人左右。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妇幼保健、基础教育等相关公共服务需求将大幅增加。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护理与医疗护理需求也将大幅增加。
    4.供给改革新要求。面对全市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必须按照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扩大公共服务供给规模,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布局,注重从完善体系和优化供给中提高效率,补齐社会事业短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着力保障城乡居民生存发展基本需求,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优质化水平,构建覆盖城乡、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原则。
    ——保障基本,引导预期。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全力保障基本生存、基本发展服务供给。合理引导社会预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提高服务供给标准。
    ——政府主责,多方参与。牢牢把握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性质,增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强化公共财政保障和监督问责。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各类主体平等参与并提供服务,形成扩大供给合力。
    ——统筹协调,均衡发展。统筹推进各领域公共资源优化整合、科学配置,重点加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向农村地区、经济薄弱地区和特殊群体倾斜,促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完善体制,提质增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法制化,构建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提供方式,消除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益。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公共服务能力全面增强,基本形成与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相匹配、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衔接、覆盖城乡、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制度更加健全,品质稳步提高,服务更加均衡,效率明显提升,总体实现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基本成型,各领域制度规范衔接配套、基本完备,服务提供和享有有规可循、有责可督。财力投入与多元供给机制、运行管理与共享机制、评估监督和动态调整机制较为完善。
    2.品质稳步提高。提升民生净福利。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建立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动态增长机制。
    3.服务更加均衡。构建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依据服务人口和半径,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布局与城市功能分区和人口分布协调性明显提升,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4.效率明显提升。形成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平等竞争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格局,结构性不足得到有效缓解。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机制,促使服务体系效率明显提升。
    专栏1“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

 


                                                           注:带〔〕为5年累计数据。
    (四)服务清单。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国家和省规划及我市实际,确定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以及各领域具体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作为政府履行职责和公民享有相应权利的依据。
    本规划同步发布《“十三五”东营市基本公共服务清单》(见附件),包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务、残疾人服务、老年人服务等11个领域的94个服务项目,每个项目均明确服务对象、服务指导标准、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等。
    专栏2“十三五”东营市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目录

 


    三、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全面提升公共教育服务能力与水平,推行教育发展标准化,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强化义务教育,办好其他各类教育。全面开展优质学校培育计划,增加优质教育供给。
    1.普惠性学前教育。落实学前教育“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构建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园和村办(社区)幼儿园建设。加大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力度,每3000-5000人口居住区设置1所6班以上规模幼儿园。积极扶持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和民办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基本实现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2.义务教育。建立城乡统一、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加大对农村规模较小学校和寄宿制学校的倾斜力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三免一补”政策。合理规划城乡学校布局,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探索学区制管理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综合施策,控制义务教育择校。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快实现教师资源、课程建设、设施设备统筹配置,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全覆盖。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利。贯彻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在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教部(班),优先安排具有接受能力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统筹特教资源,为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执行民族政策,做好内地民族班招生服务工作。推进德育综合改革,加强学校体育和美育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质量和水平,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保持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大体相当。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全部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高中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积极推动普通高中人生规划与职业指导课程、实用技术与职业技能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培育优势、特色专业。加强校际、校企合作和行业指导,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市综合实训中心、校专业实训基地、教学设施配套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改善校园环境和办学条件。加大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培训力度,实行“能工巧匠进职校”计划,提高“双师型”教师数量和水平。
    4.继续教育。积极发展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继续教育,建立覆盖城乡的社区教育网络,构建惠及全民的终身教育培训体系,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不同类型学历教育、学历与非学历教育、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之间转换通道,建立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体系,方便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
    专栏3“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教育重点工程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应对失业风险,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努力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1.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等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功能。加强就业政策与财政、金融、教育、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政策的衔接,加大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完善就业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新开发公益性岗位3000个以上。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推进化解产能过剩企业的职工安置工作,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支持返乡创业。优化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和分析制度,建立失业动态监测、预测预警和预防调控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制度,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服务。
    2.创业服务。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鼓励创业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融资对接、跟踪扶持等服务,完善创业导师服务机制。开展创业大赛、创业创新项目推介和成果展示等助推活动,不断优化创业环境,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创业补贴政策。
    3.职业培训。推动建立项目统筹、标准统一、管理规范、覆盖城乡的大培训机制,探索企业新型学徒制、校企合作、“互联网+”等培训模式,开展各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的)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的职业培训。拓宽技工院校毕业生成长通道,探索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资格相互贯通的实施办法。健全职业培训标准,改进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4.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权益保护。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现劳动用工情况的实时动态监控。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增长和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全面落实职工工作时间、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制度,规范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加强异常天气劳动保护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严格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定期发布职业薪酬信息和重点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健全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案件分类处理制度,启动简易和特别程序快速处理简单案件。健全仲裁审查确认制度和司法系统沟通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强化调裁衔接、裁审衔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专栏4基本劳动就业创业重点工程


    (三)基本社会保险服务。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着力完善制度,建成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1.基本养老保险。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个人账户制度。落实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建立病残津贴制度,完善遗属抚恤政策。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规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完善缴费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收付透明度。落实“先保后征”原则,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实。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做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持续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2.基本医疗保险。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进一步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实施职工大病保险制度,稳步扩大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范围。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改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稳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完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办法。强化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应用医保支付智能审核系统,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准入退出机制。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80%和70%左右。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衔接,形成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3.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适度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工伤保险政策,建立健全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推进工伤预防与工伤康复,制定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完善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推动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险合一”工作。
    4.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建立便捷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完善简化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流程,推行网上认证、网上办理转续,方便参保职工、失业和退休人员流动就业、异地生活。
    专栏5基本社会保障重点工程


    (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东营”建设,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1.医疗卫生服务。落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加强油地医疗卫生资源整合,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加强以市、县区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架构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合理划分服务功能。完善专科医疗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优先举办中医、康复、老年护理等专科医疗机构。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本药物制度考核评估机制。持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疗联合体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十三五”行动计划,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筹建市级中医医疗机构,建立以中医医院为龙头,以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为骨干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2.重大疾病防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继续实施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开展重大疾病和突发急性传染病联防联控,提高传染病、慢性病、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监测、预防和控制能力。推进公共卫生病原微生物网络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综合性医疗机构的网络实验室体系。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推进市、县区卫生应急资源整合,完善跨部门、跨地区卫生应急联防联控机制,健全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建设集中受理、统一调派的医疗急救网络体系。到2020年,全市所有院前急救站(点)达到标准化水平。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3.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重点加强市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县服务机构综合管理、技术服务、绩效评估、人才队伍、政策保障等制度体系。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完善配套政策,鼓励按政策生育。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施生育登记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办理、一站式服务,落实首接负责制。向孕产妇提供生育全过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有效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全面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深入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血清学产前筛查和新生儿四种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继续实施城乡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和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专栏6基本医疗卫生重点工程

 


    (五)基本社会服务。提升基本社会服务对基本民生、基本权益的保障功能,进一步完善基本社会服务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相应的物质帮助和福利服务等兜底帮助,重点保障特定人群和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权。
    1.社会救助。坚持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方针,统筹救助标准、救助对象、保障资金、救助管理。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规范城乡分类施保,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制定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合理确定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到2020年,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改革。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及商业保险的有效衔接。到2020年,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达到30%以上,低保对象住院自负费用限额内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稳步提高救助水平。全面建立“救急难”工作机制,实现托底救助全覆盖。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救助管理服务网络体系。
    2.社会福利。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和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多种方式孤儿替代养护制度,保障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和适龄就业等基本需求。拓展“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进一步扩大资助对象和范围。实施特殊家庭未成年人关爱行动,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加强孤残儿童接收养育、救助和农村留守儿童保护机构建设,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职责,构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组织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加强市级精神卫生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
    3.社会事务。规范完善社会事务管理。完善婚姻信息数据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全面实行结婚登记免费颁证服务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逐步放开内地居民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限制。依法规范收养行为,引入第三方专业社会组织开展收养家庭评估,全面建立政府购买收养评估服务制度。加快殡葬惠民政策推进进度,继续免费开展海葬,探索推行树葬、花葬、草坪葬,2018年,实现基本殡葬服务惠民政策全覆盖,2020年,每个县区至少建成一处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合理配置城乡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比例。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火化率基本达到100%。
    4.优抚安置。健全优抚安置制度。全面落实优抚安置各项制度政策,提升对各类优抚安置对象的服务保障能力。落实国家优抚政策和抚恤优待标准调整机制,将优抚安置对象优先纳入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医疗卫生等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优抚安置对象社会化服务平台。
    专栏7基本社会服务重点工程


    (六)基本住房保障服务。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善住房租赁补贴制度,全面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提供实物保障、以住房租赁补贴为主满足差异化需求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
    1.公共租赁住房。坚持建、购、租并举,多渠道、多方式筹集房源。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采取市场提供房源、政府发放补贴方式,支持保障对象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房居住,推动保障方式由实物配租为主转变为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并举,逐步转向租赁补贴为主。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政策和监管程序,明确准入条件,规范审核流程,严格审核把关,实现公共资源公平善用。动态调整住房保障准入条件,适当降低准入门槛,扩大受益人群。积极推行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小区建成后及时纳入街道和社区管理,将保障对象纳入属地社会管理服务体系。提高公租房运营保障能力,健全准入退出管理机制。
    2.棚户区改造。加快城镇棚户区改造步伐,将棚户区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延伸至建制镇区。因地制宜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创新棚改融资体制机制,将政府购买服务作为实施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方式,发挥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作用。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快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监督,严格实施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3.农村危房改造。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拆除重建农村整体危房,修缮加固局部危房。通过农村集体公租房建设等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保障方式,保障特殊困难群众住房安全。2018年基本完成农村存量危房改造。
    专栏8基本住房保障政策


    (七)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和全民健身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
    1.公共文化。落实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和我市实施标准。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建立群众总需求反馈和评价机制。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行菜单式公共文化服务。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和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空间。以市县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提升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水平。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2.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全民阅读、农家书屋、广电传输覆盖、应急广播、农村电影放映等惠民工程提效升级,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一体化、标准化、均等化、便利化。采用地面无线、直播卫星和有线网络等方式,推动数字广播电视基本实现全覆盖、户户通。
    3.群众体育。推进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进《东营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2016-2020年)》实施,以建设“运动健康城”为目标,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全民健身设施体系。推动落实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设施配套标准。到2020年,力争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以上,在城市社区建成10分钟健身圈。实施大活动带动战略,以黄河口(东营)国际马拉松赛和黄河口(东营)公路自行车赛两大品牌赛事,引领带动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
    专栏9基本公共文化体育重点工程


    (八)基本公共安全服务。健全基本公共安全服务体系,扎实推进“食安东营”“平安东营”建设,为城乡居民创建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平安祥和。
    1.食品药品安全。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食安东营”品牌引领行动,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活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全部县级行政区域,推进监测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到202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强居民总膳食及健康状况调查研究,科学研判食品安全态势,改进食品安全标准管理服务。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建立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强化源头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力度,加强对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的监管,完善食品抽验监测计划、信息统一运行机制,逐步扩大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覆盖面,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质量。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支撑能力,健全行政执法、检验检测、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体系,打造信息化监管平台,构建全程追溯体系。
    2.社会治安。着力构建以情报信息为主导、以指挥中心为龙头、以大数据警务云为支撑、以专业警种和派出所为骨干、以专群结合为基础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构建网络社会防控体系,健全完善社会面巡逻防控等级勤务运行机制,大力加强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最大限度地挖掘各类社会资源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持续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完善社情民意分析研判制度。深化严打整治,开展治爆缉枪和易制毒化学品整治专项行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做实做强社区警务,完善“1+2+N”城区社区警务模式和“一村一警务助理”工作,加强警察队伍建设。
    3.道路交通安全。深入开展“平安行·你我他”行动,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推广应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为群众提供业务咨询、交通安全信息查询、互联网用户信息变更、交通管理业务预约受理等便捷服务。新建、扩建、改建道路时,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完善城区道路电子监控建设,推进全市道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构建覆盖全市的公路交通安全监控网络。
    4.消防安全。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大力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网格化管理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持续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加强消防社会宣传,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扩大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应用,提高消防监管科技化水平,加强智慧消防服务云平台应用。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推进社会消防安全治理,到2020年,形成监管到位、服务及时的消防动态管理网络。加强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
    5.校园校车安全。学校(幼儿园)按照规定设立安保机构并配齐配足管理人员,建立必要的物防、技防设备设施,并进行正常维护。强化学校周边治安管理和巡逻防控,完善学校“护学岗”、“高峰勤务”机制,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强化校园安全教育,各级教育部门要设置安全教研员,负责安全课的指导、组织与实施,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专栏10基本公共安全重点工程


    (九)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加快构建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稳定。
    1.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法治山东建设纲要》,认真实施普法和依法治市规划,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切实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设和完善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等公共法治宣传教育场所,打造一批法治文化品牌。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
    2.法律援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健全完善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相关制度,为生活困难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医疗损害、职工工伤、房屋拆迁等纠纷当事人提供公益性服务。强化刑事法律援助,在全市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普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建立健全便民服务窗口,推进工作站点向城乡社区延伸,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
    3.公益性基础法律服务。以政府购买为基础,主要面向弱势群体、小微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推进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提供的公益性法律顾问、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服务业务。规范、完善、拓展律师代理申诉试点工作。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鼓励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信访、调解、群体性案(事)件处置和社区工作等公益性法律服务。
    4.人民调解。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网络,发挥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法律顾问等在村居(社区)合同监管、城乡社区协商、村规民约制定等方面的作用。突出抓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发展专职调解员队伍,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
    专栏11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重点工程


    (十)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增加残疾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创造便利化条件和友好型环境。推进残疾人奔小康进程,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
    1.残疾人基本生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适时调整补贴标准。特殊困难人员可按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供养范围。多种方式解决残疾人的基本住房问题,残疾人居住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纳入城市公共设施配套建设一并规划实施。2017年,基本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
    2.残疾人就业创业和社保服务。实施“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等就业困难残疾人提供辅助性、支持性就业等服务。落实针对就业困难残疾人的各项就业援助和扶持政策。推动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招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政策,建立缴纳、使用情况公示制度。落实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资助政策,逐步扩大基本医保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提高重度残疾人大病保障水平。继续实施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政策。
    3.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制度,落实0-6岁残疾儿童免费人工耳蜗植入手术,0-15岁残疾儿童免费康复训练、手术、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继续实施防盲治盲、防聋治聋等重点康复项目。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大力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托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行,参照当地养老服务机构税费减免等扶持标准,享受同等财政补贴和优惠扶持政策。到2020年,市及各县区至少建立l处骨干示范托养服务机构。
    4.残疾人教育和文化体育服务。构建布局合理、医教康教结合、学段衔接、普职融通的特殊教育体系,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推行融合教育,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为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的15年免费教育。落实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生活费和交通费等补助政策和励志助学项目,帮助残疾学生不断提高受教育水平。推进网络远程教学,提高特教信息化水平。繁荣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各类公共文化场所、体育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并配置适合残疾人特点的盲人阅览室及健身器材等。支持文化企业吸纳残疾人从事文化工作,推动形成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加强残疾人体育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优秀残疾运动员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逐步落实残疾人体育教练员、裁判员、医学分级人员等级评定制度。
    5.残疾人无障碍服务。把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文明单位考核评比内容,全面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动家庭无障碍改造逐步从城镇向农村延伸,实现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推进政府信息以无障碍方式发布,逐步实现市、县政府网站无障碍化,新闻发布会增加通用手语服务,公共服务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提供文字、电子字幕和语音提示等。加快推进食品药品信息识别无障碍,加强残疾人无障碍应急救助服务。
    6.残疾预防。落实山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开展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建立健全筛查、诊断、随报、评估一体化的残疾监测网络,形成统一的残疾报告制度,提高残疾预防工作的专业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建立完善出生缺陷干预机制,减少常见、重大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的发生。加强残疾预防宣传,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和康复的意识与能力。到2020年,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更加完善,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与能力显著增强,可比口径残疾发生率处于较低水平。
    专栏12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重点工程


    (十一)老年人基本公共服务。大力提升老龄事业发展水平,着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使老年人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到2020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水平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应对人口老龄化能力显著提升,全市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不低于普通居民保障水平。
    1.基本养老服务。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制,提高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能力。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实现“智慧养老社区”覆盖80%以上城镇社区。推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发展,完善提升服务功能。到2020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老年人口3%,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40张以上,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实现城乡全覆盖。
    2.老年人福利。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整合老年人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补贴项目,统一归并政府补贴政策和标准。落实医养结合优惠扶持政策,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养老机构内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多种方式解决老年人的基本住房问题。各类公共文化场所、体育设施免费向老年人开放。实施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制度。到2020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比例达到30%以上。
    专栏13老年人基本公共服务重点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促进均等共享。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进一步缩小城乡间、区域间、人群间的差距,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水平和均等化程度。
    1.加快提升贫困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大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保兜底脱贫力度,力争贫困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中,加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确保不留缺口。促进地区对口帮扶,加大基本公共服务资金、项目和人才支援力度。
    2.优先保障特困人群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对农村留守人员、困境儿童和残疾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信息台账。加快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条件,满足农村留守儿童临时监护照料需要。在外出就业较为集中的农村地区,开展托老、托幼等关爱服务。健全孤儿、弃婴、法定抚养人无力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等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体系。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基本生活。
    3.积极促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推动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权利和义务。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公共就业、公共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不断扩大对居住证持有人的公共服务范围并提高服务标准,缩小与户籍人口的差距。为农民工提供新市民培训服务,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和融入城市的能力。
    4.努力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城乡一体设计、一体实施。重点以县区为单位,有步骤、分阶段推动规划、政策、投入、项目等同城化管理,统筹设施建设和人员安排,推动城乡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统一衔接。把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
    5.统筹推动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薄弱地区扶持力度,通过完善事权划分、规范转移支付等,逐步缩小县域间服务差距。强化跨区域统筹合作,促进服务项目和标准水平衔接。
    6.夯实基层服务基础。统筹整合相关资源,持续改善基层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条件。依托政府综合服务大厅完善相关经办服务设施,推动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发展和共建共享,鼓励开展行政村(社区)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简化基层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服务流程,明确办理时限,推行网上办理、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等服务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高效优质的服务。
    (二)加快供给革新。紧扣增加民生福祉,加快推进供给侧改革,培育多元供给主体,创新服务提供方式,扩大有效供给,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1.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能够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等承担。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确定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规范项目遴选、信息发布、组织购买、项目监管、绩效评价等购买流程。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财政预算管理,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一步加大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
    2.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规范和公开基本公共服务机构设立的条件、程序、时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举办或运行主体。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民办非营利性机构享受与同行业公办机构同等待遇。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能够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推广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通过基金注资、以奖代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优先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在实践证明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公平择优选择具有相应管理经验、专业能力、融资实力以及信用状况良好的社会资本作为合作伙伴。
    3.强化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公共服务职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关系,强化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属性,推动去行政化和去营利化,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大力发展社会组织,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人才扶持,采取人员培训、项目指导、公益创投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培育发展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支持其承接基层公共服务和政府委托事项。鼓励发展志愿和慈善服务。广泛动员志愿服务组织与志愿者参与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定期发布志愿服务项目需求和岗位信息,发挥慈善组织、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中的积极作用。
    4.加快发展“互联网+”益民服务。促进互联网与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深度融合,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促进公共服务创新供给和服务资源整合,构建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具备条件的服务事项实行网上受理、办理、反馈和实时查询,对暂不具备条件的事项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积极应用大数据理念、技术和资源,及时了解公众服务需求和实际感受,为政府决策和监管提供支持。
    5.扩大对外交流合作。鼓励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支持合作办医,共建养老和残疾人托养机构。加强公共教育、公共文化、群众体育等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管理和服务经验,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要素保障。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财政、人才、政策保障,为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有力支撑。
    1.财力保障。加大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明确重点工程和清单项目支出责任,确保服务项目及标准落实到位。加大地方政府债券对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支持力度。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推进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提高县级财政保障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管理水平。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规范管理各类公共服务投入资金。
    2.人才保障。加强公共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引导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相关学科专业,扩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急需的专业服务和管理人才培养规模。健全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促进公共服务人才合理流动。提升基层人员能力。完善基层人员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障等激励政策。推进基层公共服务队伍轮训,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计划,增强基层服务力量。
    3.政策保障。加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综合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资源承载等因素,对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统筹布局。结合城镇化和人口发展趋势,对土地供给进行前瞻规划,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用地。新建居住区要按相关规定,完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托幼、社区服务等配套设施,并在合理服务半径内尽量集中安排。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服务规范和流程等具体标准,推动城乡、区域之间标准衔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程建设。强化社会信用体系支撑。增强全民诚信意识,健全个人信用档案。加强公共服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将公共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服务对象诚信情况记入信用记录,纳入统一的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失信惩戒或依法强制退出等措施。加强资金使用效益跟踪监督,对医院、学校、保障性住房等建筑质量实行单位负责人终身负责制。
    (四)推进规划实施。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长效可行、组织有力、分工明晰、协调有序的要求,统筹推进规划实施,全力确保按期完成。
    1.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明确牵头单位和工作责任,细化年度任务和工作目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本行业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研究制定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政策文件,提供涉及市级事权的基本公共服务。各县区政府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原则、任务,全面推进本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具体负责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确保基本公共服务清单项目落实到位。
    2.强化评估监督。市展改革委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牵头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和终期评估,加强推进情况的监督考核工作。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开展本地区、本行业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监测评价,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到位,把规划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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