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防腐处理的木材向环境释放速率的测定方法的试验原理、仪器设备及试剂、试验条件、防腐处理程序、防腐剂释放测定程序、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数据与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在实验室测试用防腐剂处理过的无涂层木材和木制品同淡水或海水接触时释放防腐剂的速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N 84 – 1997木材防腐剂处理过的木材在生物试验前加速老化淋溶过程( Wood preservatives-Acceleratedageing of treated woodprior to biological testing-Leaching procedure) EN 113/A1 – 2004木材防腐剂测定保护木材免受担子菌类破坏效果的试验方法毒性值测定( Wood preservatives-Test method for determining the protective effectiveness against wood destroying basidiomycetes-Determination ofthe toxic values) EN 252 – 1989测定接触地面的木材防腐剂相对保护效果的现场试验方法( Field test method for determiningthe relative protective effectivenessof a woodpreservative in ground contact) EN 335 – Part 1: 2006木材和木制品的耐久力 -使用类别的定义—第 1部分:通则( Durability of woodandwood-based products – Definition of useclasses – Part1: General) ASTM D 1141 – 1998配制人工海水的标准操作无重金属( Standard Practice for the Preparation of SubstituteOcean Water, Without Heavy Metals) ASTM D 1193-77 Type II – 1983试剂水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Reagent Water) 3试验原理 将用防腐剂处理过的木材试验样品浸泡在水中。在整个暴露期间,多次取水样(浸出液)进行化学分析,采样次数应满足统计计算。从分析结果计算释放率,以 mg/(m2·d)为单位表示。记录采样周期。 用未经防腐剂处理的木材样品作为空白对照组,分析其浸出物,作为防腐剂处理过的木材浸出液的背景水平。 4仪器设备及试剂 4.1浸泡容器 4.2仪器及试剂 浸泡容器由惰性材料制成,且容积应足够大,使得 500mL的水能够容纳 5块按 EN 113制备的木材样品,试验样品表面积与水体积比约为 0.4cm2/mL。 用于定性、定量分析防腐剂及其降解产物、转化产物的分析仪器,。 理化分析、生物检测常用的实验室设备和玻璃器具。 实验室常用的试剂。 5试验条件 5.1水 5.1.1淡水浸出条件 评价木材在淡水中的暴露时,宜用去离子水(例如, ASTM D 1193II级)进行浸出实验。水温应为 20 ℃±2℃,应在试验报告中列出试验过程中测得的 pH值和水温。在浸泡样品前,对试验用水取样分析。测得水中被分析物质的浓度,即为该物质背景水平的空白对照值。 5.1.2海水浸出条件 评价木材在海水中的暴露时,宜用人工配制的海水(例如, ASTM D 1141无重金属的人工配制海水)进行浸出实验。水温应为 20 ℃±2℃,试验报告中应列出试验过程中测得的 pH值和水温。在浸泡样品前,对所用海水取样分析。测得水中被分析物质的浓度,即为该物质背景水平的空白对照值。 5.2木材试验样品 应选择用于木材防腐剂功效试验的典型木种作为试验样品。宜采用红松( Pinus resinosa Ait.)、欧洲红松( Pinus sylvestris L.)或南方松( Pinus spp.)。可用其它树种进行附加试验。 应使用无节、直行纹理且容易购得的木材。避免使用表面沾有树脂的材料。记录木材来源、密度和每10mm内的年轮数。 木材试验样品宜以五块为一组进行批处理,样品的规格参照 EN 113的木块尺寸( 25mm×50mm× 15mm),纵向切面平行于木材纹理。也可使用其它尺寸(如 50mm×150 mm×10 mm)。试验样品应完全浸泡在水中。试验样品由 100%边材组成。对每个样品做唯一标识,在整个试验过程中能明确识别。 所有的试验样品均应刨平或锯平,但表面不应用砂纸磨光。 用于分析的木材试验样品组数应至少五组:其中三组样品用防腐剂进行处理,一组样品不进行处理,一组样品用于试验样品处理前烘干含水量的测定。准备足够的样品,以便能选出在浸泡容器中防腐剂留存量在平均值的 5%以内的三组试验样品。 用能防止防腐剂渗透入样品末端纹理或防止通过末端纹理从样品中浸出的材料,对所有的试验样品进行末端密封。应区分末端密封剂用于表面作用的样品和渗透处理的样品。仅当表面作用时,应在处理前使用末端密封剂。 在渗透过程处理时,试验样品末端纹理应开放。因此,在调节期结束时样品应进行末端密封。只需对纵向表面的释放进行估测。在开始浸出前检查密封剂,必要时再次施用,但浸出开始后不应再使用密封剂。 5.3样品测试组件 试验样品固定在一个组件上,确保样品的所有暴露表面都能与水接触。 6防腐处理程序 6.1被处理试验样品的准备 防腐测试的木材试验样品可通过渗透处理或表面应用等特定的防腐措施处理,包括浸泡、喷雾或涂刷。 6.1.1渗透处理法所使用的防腐剂 在渗透处理方法过程中,应先准备能满足吸收或存留的防腐剂溶液。测量木材样品的尺寸并称重。渗透处理的过程应使用木制品耐久性分类中的4类或5类指定的木材防腐方法。处理后的样品经再次称重后可由下式计算其存留量( kg/m3): (M a . M b) . C R . ………………………(1) 100 . VS 式中: R——处理后样品的存留量( kg/m3); Ma——处理后的质量,单位为千克( kg); Mb——处理前的质量,单位为千克( kg); VS——试验样品体积,单位为立方米( m3); C ——溶液质量分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