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数字莆田工作要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息化发展、“互联网+”行动、国家大数据战略规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数字福建建设、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等要求,以“处处相连、物物互通、事事网办、业业创新”为目标,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引领作用,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为“坚持绿色发展,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提供强大动力和信息化支撑。
一、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一)加快建设高水平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深入推进实施“宽带莆田”,加快全光网改造规模引入10G PON 技术,推动网络向IPv6平滑迁移,持续推进城市宽带全光网络覆盖和4G网络覆盖提速,加快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实施宽带乡村工程,保障老少边穷地区信息通信能力。(责任单位:市通管办牵头,各电信运营企业、市广电网络公司负责)基本建成覆盖全网的NB-IOT无线网络实验网,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城市管理服务中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各电信运营企业)
(二)整合提升政务网络基础设施水平,建成莆田市数据中心和容灾备份中心,继续拓展完善全市统一的政务云计算平台,推动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提高资源利用率。(责任单位:市数字办牵头)继续推进市直部门信息中心整合。(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数字办牵头,市直各部门配合) 继续整合社会视频与公共视频资源,推动视频感知和便民应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
(三)推进数字莆田无线政务专网建设,推动在综治、公安、交通、地税、消防等行业应用。开展政务外网扩容改造,实现政务外网多运营企业接入。(责任单位:市数字办牵头)
加快全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
(四)逐步推进城区重点公共场所、4A级以上旅游景区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继续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加快推进老少边穷和海岛地区行政村通光纤。(责任单位:市通管办、旅游局、各电信运营商)
二、拓展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应用
(一)推动政务工作模式创新,建设非税收入电子缴费平台,拓展网上支付应用,为全市政务服务支付业务提供统一的支付渠道和支付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数字办、行政服务中心)不断提升“中国莆田”门户网站服务水平,建设市县两级政府网站统一平台。(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构建全市统一的时空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多规合一”及智慧城市应用提供基础技术支撑,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
(三)加强全市政务数据管理,建立以汇聚数据为基础的跨区域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加快政务数据汇聚和共享,完善莆田市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建设,实现与省平台互联互通。建设政务数据开放平台,推动医疗卫生、生态环境、交通出行、信用信息、位置服务等数据开放,引导相关企业、高校或者科研院所按照规定程序依申请开放开发一批大数据产品或应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四)实施教育、旅游、文化、科技、环境等重点领域VR资源开发应用计划,推动有关县(区、管委会)开展妈祖文化、佛教文化等VR试点应用。(责任单位:市数字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三、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惠民体系
(一)推广莆田市民主页及移动客户端“惠民宝”APP应用,整合接入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12345便民服务、综治网格服务、健康档案、预约挂号、教育报名、信用信息、社保信息、城市管理、公积金、一卡通充值及年检、生活缴费、办件查询等面向公众和企业服务的公共性、跨部门应用,打造移动互联网统一服务入口,提供全天候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配合 “闽政通”APP建设推广,做好与“惠民宝”APP的衔接。(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直有关部门负责)
(二)完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在全市政务部门内全面推行公文电子化和网络化流转。(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深化电子文件、电子证照共享应用,进一步加强电子文件、电子证照数据的归集和统一管理,基本完成全市存量证照电子化转换,实现新增证照电子和纸质同步生成,扩大“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的服务事项。推动群众办事“一号”申请,避免重复提交办事材料、证明和证件现象。(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
(三)建成全市统一的市民身份认证平台,以“一次认证、全网共享”为目标,实现全市各政府部门网上办事服务的实名认证应用,为一站式服务提供基础支持。推动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实名认证、同城通办、电子证照、网上支付等配套制度建设,建立“一网通办”的体制和机制保障,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更加高效便民。(责任单位:市数字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
(四)加快推进市、县(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工作,实现市直部门全覆盖,推广应用。继续推进权力运行网上公开电子监察。(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数字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五)全面推广网格化应用,建成莆田市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专用网格平台整合和互联互通。推动社区综合受理平台向全市基层便民大厅推广,实现市直部门业务系统与平台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综治办、行政服务中心牵头,数字办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六)推进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诚信信息化体系建设,拓展信用信息应用领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行莆田中心支行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市诚信促进会配合)改造升级“12345”市民服务平台,加强与网格化、数字城管等业务平台的对接互动。(责任单位:市数字办牵头,市12345服务中心、市综治网格中心、市数字城管中心配合)
深入推进信访信息系统应用,打造网上信访新模式。(责任单位:市信访局牵头,市数字办配合)
(七)开展“数字公民”试点应用前期工作,整合公民生命周期各类数据,探索开展健康画像、养老救助、信用提醒等精准服务应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强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综合管理等应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集成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一体化电子健康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卫计委牵头)
(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推动地下管线实时监控系统建设,提升公共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水平,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公共建筑和市政设施应用。(责任单位:市数字办、住建局牵头)
(九)组织实施“美丽莆田”信息化专项行动,实施自然资源监测监管信息工程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开展智慧海洋、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智慧校园等综合试点。(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旅游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完善“数字农家书屋”、“掌中莆图”等数字化服务平台,运用VR、AR等技术提升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文广局)
四、实施“互联网+”产业和“物联网+”行动
(一)继续推进莆田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推进跨境电商创新发展,大力发展行业电商,打造农村电商升级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
鼓励发展分享经济,推动开通一批产业微信公众号。(市互联网经济办公室牵头)
(二)加快实施秀屿区“互联网+”银饰珠宝区域化链条化省级试点,整合培育药械、鞋业、红木、海产品等一批面向全国、在产业链各个环节领先的行业互联网平台。(责任单位:市数字办牵头,市有关单位、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三)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农业信息化,发展智慧农业,创建现代农业智慧园等示范工程,提升三农综合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加强“互联网+文创媒体”探索,支持文化企业提升创新服务供给与运营能力(责任单位:市文广局、市文改办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四)新增扶持一批互联网创业孵化项目和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对互联网经济优秀人才创业启动支持项目按类别给予创业资金支持。举办互联网经济、VR产业等创新创业大赛、论坛、创新创业培训等相关活动,支持有关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成立大数据、物联网、VR等重点领域产业技术研究机构或实验室,促进与我市产业的融合与合作。(责任单位:市数字办、财政局、互联网经济办公室)
(五)加强与国内外互联网龙头企业在互联网创业创新、资源渠道整合、互联网应用、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战略合作,推动“走出去”发展。(责任单位:市数字办牵头)
(六)推进物联网在健康养老、旅游出行、环境监测、资源管理、食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试点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牵头,市民政局、旅游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食药监局)
(七)推动“两化融合”,加快发展“机联网”“厂联网”,组织实施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型企业和制造企业“双创”平台,提高智能制造水平。(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五、提升信息安全和保障发展能力
(一)建立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云计算安全、可控和有序发展,持续强化网络安全与信息保密技术措施,推动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手段建设与云平台建设同步配套发展,确保各类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市网安办、保密局、数字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
(二)推进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重点工作。开展数字莆田平台、系统的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测评等工作。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强化网络安全监管和专业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政务信息系统相关人员的网络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保密局牵头)
(三)强化网络空间治理,依法加大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力度,提升防诈骗信息化能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网信办、通管办、各电信运营企业)
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文明用网。(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
六、持续推进改革创新
(一)健全数字莆田组织架构。加强数字莆田对各级各行业信息化建设和互联网经济的组织和领导,强化市、县两级信息化机构建设,配齐配强队伍,切实提高统筹协调和推进工作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利用。以数据中心、信息中心整合为切入点,创新建立信息化机构人员、技术和资源管理利用模式。实施政务数据资源归政府所有并由市大数据管理局统一管理和综合利用,强化集中安全存储和共享、开发开放。(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
(三)推进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推动数字莆田工程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运营投资机制,引导资本向信息经济倾斜。探索政府向社会购买信息资源服务,鼓励通过PPP合作、以数据资产形式吸收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等模式建设信息化项目。(责任单位:市数字办、财政局、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