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辅助器具是改善、补偿、替代人体功能和实施辅助性治疗及预防残疾的产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作为横跨制造业、服务业的新兴产业,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激发经济内生动力,改善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生活质量和水平,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7〕41号)精神,切实加快全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八个着力”,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战略为引领,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互联网+”为抓手,扩大有效供给为目标,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通过健全产业体系,规范市场秩序,激发社会活力,培育壮大新动能,提高有效供给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跨越式发展,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和残疾人、伤病人康复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遵循产业发展规律,以需求为导向,使市场成为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主体。有效发挥政府的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作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
2.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相结合。在推动康复辅助器具技术、管理、品牌、商业模式创新的同时,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建设战略的重大机遇,加强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提升市场竞争力,助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政产学研用协同发展。
3.统筹兼顾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融入“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互联网+”、现代服务业发展进程统筹规划,推动产业在科技、管理、品牌、配置服务等方面的协同发展。同时,紧盯制约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持续扩大有效供给等方面取得突破。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创新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初步建成布局合理、产品丰富、有效供给的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格局。通过建立完善政策体制机制,优化服务模式,培养专业人才,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培育本地自主品牌和优势产业集群,着力解决产业发展基础薄弱、种类单一、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产业规模过小、供给能力局限、技术人才匮乏等问题,促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产业发展与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相适应。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政策法规。健全完善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配套制度,制定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和配置服务管理制度、康复辅助器具与医疗器械管理服务衔接办法。
(二)培育市场主体。支持企业战略合作和兼并重组,促进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经营。培育一批本地示范性企业,鼓励中小微企业专注于细分市场发展,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加快公办机构改革,推进服务型单位职能转型。扶持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支持举办高层次、高水平、高品质的康复辅助器具博览会、展览会,搭建交易平台。
(三)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契机,统筹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资源,支持康复辅助器具科研开发,搭建康复辅助器具科技创新平台和基础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创业孵化和双创示范工作。加强交流合作,推介康复辅助器具创新产品目录、科技成果及转化项目信息。积极引进吸引国际和省外先进科技成果,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交易网络平台,推动创新成果转化。
(四)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显著提升产业发展整体素质和产品附加值,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向中高端迈进。依托产业园区,培育一批示范性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建设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围绕市场营销和品牌服务,发展现代销售体系,增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能力。加快产业合作由加工制造向研发设计、市场营销、品牌培育等高附加值环节延伸。
(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深化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健全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体系。协同政府、市场、企业和科研机构等作用,形成共同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严格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建立康复辅助器具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动态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支持行业组织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在数据统计、信息披露、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六)扩大市场有效供给。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创新和配置服务深度融合,在满足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的基础上,适应消费需求升级,培育打造本地自主品牌。不断丰富产品供给,将老年人、伤病人护理照料,残疾人生活、教育和就业辅助,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等作为优先发展领域。加强传统中医康复技术、方法创新,形成和推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疗效确切、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辅助器具。
(七)增强服务能力。大力推广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人员团队协作,重点推进骨科、眼科、耳科、康复科等医疗服务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衔接融合,促进康复辅助器具在养老、助残、医疗、健康、教育、通信、交通、文体娱乐等领域广泛应用。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和回收再利用服务试点。整合利用相关资源,建立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品服务信息平台,完善产品目录和配置指引,促进供需有效衔接。健全主体多元、覆盖城乡、方便可及的配置服务网络。
(八)加强质量管理。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质量安全培训,开展质量管理示范活动,建立强制性和自愿性相结合的产品、服务认证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完善服务回访制度,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试点。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和缺陷产品强制召回、产品伤害监测验证评估等工作,发布产品和服务质量”红黑榜”。积极组织康复辅助器具服务相关单位申报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鼓励培育康复辅助器具检验检测认证机构。
(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将康复辅助器具相关知识纳入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相关专业教育以及医师、护士、特殊教育教师、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等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范围。支持企业、院校合作建立实用型人才培养基地,落实康复辅助器具从业人员职业分类、职称评定等政策,建立假肢师和矫形器师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体制机制,加强对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健全行业统计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区(县)民政部门要协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教育、科技、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人民银行、海关、税务、工商、质监、金融办、统计、知识产权等有关部门以及残联组织,加强协调联动,统筹做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落实税收价格优惠。符合条件的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可依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依法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康复辅助器具企业,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落实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和单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企业同价政策。
(三)强化企业金融服务。培育壮大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提高信贷支持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开展股权众筹融资等试点,通过国家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吸引社会资本协同发力,按照市场化方式支持符合基金投向的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和资产支持证券。支持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适合康复辅助器具企业的金融产品。
(四)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纳入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相关财政以及新兴产业投资支持范围。地方财政可利用奖励引导、资本金注入、应用示范补助等方式,支持非营利性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建设,以及具有良好示范效应、较强公共服务性质的康复辅助器具项目。健全政府采购机制,国产产品能够满足要求的原则上须采购国产产品。将符合条件的高端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范围。
(五)完善消费支持措施。积极研究将基本的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完善康复辅助器具工伤保险支付制度,合理确定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与限价标准。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创新产品设计,将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纳入保险支付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支持康复辅助器具消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