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落实《河北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冀政字〔2017〕52号),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标准提升为引领,以品牌培育为路径,着力打造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四个农业”,构建更高质量、更强竞争力、更有效益、更可持续的农产品供给体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绿色优质农产品需要。到2020年,基本形成科技高端、标准高端、品质高端、品牌高端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
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行,农产品供给结构更趋合理、供给能力明显提高。粮、菜、肉、蛋、奶年产能力分别稳定在430万吨、1280万吨、81万吨、105万吨和125万吨左右,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70%以上,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98.5%以上,基本实现主要农产品质量可追溯。
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农科教深度融合,科技研发水平明显提高,高新技术产业成为新增长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明显增强。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规模养殖良种覆盖率达到100%,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的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
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显著提升。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体系基本形成,农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培育一批知名品牌,打造1个价值超百亿的企业品牌;品牌农产品数量年均增长10%,主要“菜篮子”产品京津市场占有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农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灌溉用水、化肥、农药使用总量实现零增长,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96%以上,农业废弃物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业资源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成效明显,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创新驱动,大力发展科技农业
1、实施农业科技研发专项。发挥市农林科学院等涉农科研院所优势,创新种质资源利用,培育优质特色农业新品种;创新农机装备技术,加强智能装备和技术研发;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集中攻克农药和兽药残留速测等难题;创新生态环境保育技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区域生态系统恢复等技术研究;创新农产品加工技术,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关键装备研究;创新“互联网+农业技术”,开展精准农业信息、科技服务等技术研究。到2020年,创新节水优质高产小麦、强筋小麦、早熟宜机收棉花、饲用及特用玉米、优质高产大豆、特种蔬菜、马铃薯等各类种质资源108个以上,培育主要农作物新品种6个以上,研发新型农机具5种、生态环境保育技术5项、食品加工新技术5项,建设1-2个省级以上农业重点实验室。(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畜牧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打造农业科技创新高地。深化实施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与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农业科技战略合作,推动绿色农产品安全供应保障基地和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发挥石家庄市农林科学研究院与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天津市农作物研究所四方合作共建的“石家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作用,强化现代种业、智慧农业、农机装备等关键性技术研发攻关。通过设立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程专项,支持提高石家庄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科技创新水平,力争到2020年成为国内同类一流院所。(责任单位:市农业畜牧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3、培育壮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支持优势种子企业兼并重组,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体系,鼓励发展现代农业机械。重点支持研发“智慧农机”、农产品精深加工机械、设施农业和精细农业装备,提高装备信息收集、智能决策和精准作业能力。重点支持生物肥料、生物农药和兽药、生物饲料生产,着力培育生物产业。支持物联网、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技术信息服务等企业,大力发展农业信息产业。到2020年,培育30个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做强1个以上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畜牧局、市林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4、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支持和鼓励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中介组织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支持科技人员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增值服务,分享成果权益。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奶业振兴工程、现代林果基地工程,集成推广优质专用品种和节本降耗、循环利用技术模式。加强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开展精细化农业气象预报、生态观光旅游物候期预报,建设特色农产品区气象观测站,为开展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提供支撑。实施农技人员特聘计划,为贫困地区提供农业科技支撑。(责任单位:市农业畜牧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气象局)
5、深入开展农村“双创”活动。完善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政策,将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的贴息标准予以贴息。高校毕业生在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含网络创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对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场,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年的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领办、协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电商、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到2020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5万人,培养一支留得住、用得上、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农人”队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农业畜牧局)
(二)推动清洁生产,大力发展绿色农业
1、推进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深化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推广小麦节水品种和节水技术,推行“定额管理”“超用加价”“终端水价”等水价管理模式,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以粮食和蔬菜生产为重点,集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生态调控技术、生物防治技术、理化诱控技术等节肥、节药、节本增效“三节一增”技术。到2020年,实现节水小麦品种全覆盖,农业用水利用效率达到0.72,种植业万元产值耗水量减少12%;亩均化肥施用量降低7%,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亩均农药使用量降低6%,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畜牧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
2、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鼓励养殖密集区建设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引导第三方粪污专业化治理,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建立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农作物秸秆全量化高效利用,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6%以上。建立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体系,到2020年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畜牧局、市发展改革委)
3、推进农业生态修复治理。实施耕地保护提升工程,推广农机深松(耕)技术,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开展农用地治理修复试点,有效改善土壤环境。抓好太行山植树造林,开展湿地植被恢复,修复湿地生态。到2020年,耕地质量提升0.5个等级(别)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42%,确保全市湿地面积不少于49.47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00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市农业畜牧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
4、推进农业循环发展。坚持以种带养、以养促种、种养结合,推广“畜-沼-果菜”“粮-畜-肥-田”等生态循环模式。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推动废弃物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创建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县,探索生态农业发展模式,拓展多种功能、发展新兴业态,推动种养加有机结合、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到2020年,建成2-3个省级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县,争创1-2个国家级种养结合循环示范县。(责任单位:市农业畜牧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着眼价值提升,大力发展品牌农业
1、实施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工程。每个县确定1-2个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开发,开展形象设计,厚植文化内涵,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到2020年,区域公用品牌达到8-10个。建立品牌持有者和生产者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明确区域公用品牌运营主体,强化授权使用和品牌管理,实现“母子”品牌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畜牧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实施企业品牌价值提升工程。支持农业企业自主创新,提升品牌价值。鼓励农产品商贸流通企业和农村电商企业开发优质农产品品牌,实现商业品牌带动产品品牌推广。鼓励龙头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名牌优质产品等。鼓励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展品牌共建共享,打造品牌联盟。到2020年,打造1个价值超百亿元的农产品企业品牌,涉农中国驰名商标数量达到8个以上,地理标志农产品达到10个以上,地理标志商标达到2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畜牧局、市农工委、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实施农产品品牌孵化工程。实施“一县一品一牌”培育计划,禀赋区域资源优势,创建一批具有文化底蕴、鲜明地域特征的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和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商标注册,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三品一标”。挖掘农产品品牌的历史文化内涵,支持地方土特产、传统美食产业化发展。打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培树休闲农业产品品牌。到2020年,“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300个,省级以上著名农产品商标(品牌)达到1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畜牧局、市林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4、完善品牌服务体系。坚持品牌培育、品牌宣传、品牌保护和品牌监管相结合,加快构建品牌服务体系。建立品牌目录制度,开展品牌价值评估,发布品牌消费索引,利用《石家庄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实施“冀产农产品品牌计划”,对进入省级品牌目录和在中央媒体宣传的给予补贴。实行品牌动态管理,严厉打击品牌盗用、套用、滥用等行为,健全失信“黑名单”制度,切实保护品牌形象。(责任单位:市农业畜牧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实施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质量农业
1、完善农业标准体系。依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突出地方标准,完善覆盖全产业链的标准体系。深化国际合作,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鼓励企业制定较高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支持市直各涉农部门、各县(市、区)制定地方特色农产品生产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到2020年,取得境外农产品商标注册、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或生产规范认证的企业达到30个;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项以上,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15项以上,制修订市级农业地方标准10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畜牧局、市林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
2、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落实生产主体责任,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纳入标准化管理轨道。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安全优质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引导农户按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生产。到2020年,建成1-2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0个园艺作物标准园、1000个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种养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畜牧局、市林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有关规定,推行生产电子信息码,落实采购和销售台账制度,实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严格执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强化生产过程追溯,加施产品标识码,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完善生产档案,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信息平台,方便消费者查询。到2020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80%以上的产品实现可追溯,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产品全部实现可追溯。(责任单位:市农业畜牧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机制,对主要农产品产地实施全覆盖抽检,年定量检测样品不低于3万批次,农产品例行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督促生产主体落实自检制度,把好产品出厂(场)关。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严查农产品证明文件,对无证明文件的批批检测;强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环节抽检,对检测不合格的依法查处并追根溯源。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建立覆盖全县域、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到2020年,力争全部建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责任单位:市农业畜牧局、市林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实施安排
(一)2018年1月底前,市级建立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协调推进机制。
(二)2018年2月底前,制定全市特色优质农产品区域布局方案和提质增效推进方案。
(三)2018年3月底前,围绕全市特色优质农产品区域布局方案和提质增效推进方案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各县(市、区)依据当地资源禀赋和全市特色优质农产品区域布局方案,选择1-2个特优农产品制定提质增效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实施单元,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和人员,创新工作机制,分年度组织实施,确保任务目标如期实现。
(四)2018年4月-2020年12月,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阶段,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调度会。
四、保障措施
(一)优化特优农产品布局。依据全市特色优质农产品区域布局方案,进一步调整特优农产品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按照“全产业链打造,全价值链提升”的思路,在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科技支撑、质量控制、品牌建设、利益联结、绿色发展、管理保障等方面分品种深入研究,统筹推进。(责任单位:市农业畜牧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依托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特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推进品种选择、生产过程、终端产品的标准化;建设标准化加工基地,发展具有地方和民族特点的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业;完善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仓储物流基地,不断提高特色农产品流通效率。(责任单位:市农业畜牧局、市林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积极培育打造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土地、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和联合,扩大农业生产规模、服务规模和产业规模,多路径提升规模经营水平。鼓励有实力的龙头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形成资源集中、生产集群、营销集约的特色优势农产品发展格局。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责任单位:市农业畜牧局、市委农工委、市林业局、市供销社)
(四)加强农产品营销和媒体宣传。借助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等渠道,利用电商平台、“互联网+”等各种新兴手段,运用拍卖交易、期货交易等方式,加强特色农产品市场营销,扩大市场占有率。充分利用传统宣传途径、现代信息技术和休闲旅游等新业态,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特优农产品,提高消费者对石家庄特优农产品的认可度。(责任单位:市农业畜牧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
(五)挖掘特优农产品新业态。利用“旅游+”、“生态+”、“互联网+”等模式,产业间相互渗透、交叉重组、要素聚集,以绿色生态农业为基、美丽田园为韵、农耕文化为魂,促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突出区域特色和创意创新,促进休闲农业提档升级,增强农业供给活力。(责任单位:市农业畜牧局、市旅发委、市林业局)
(六)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市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支持特优农产品提质增效。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地、用水、用电等支持政策;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政策性保险扩大范围和区域,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七)加强组织推动。建立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以特优农产品提质增效为导向,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建立项目库,集中投入、轮动扶持。各市、县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和质量农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畜牧局、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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