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创空间是指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为贯彻落实创新强省战略,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7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突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指导、协同发展”,通过创新和创业结合、线上和线下结合、孵化和投资结合,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基本形成开放高效、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创建市级众创空间150家、省级80家、国家级30家,创建创客基地10家,形成一批特色众创集聚区,形成新的产业业态和经济增长点,全市域打造区域高端要素集聚地、人才管理改革先行区、创新发展增长极、产城融合发展平台。
(一)创业主体更加丰富。吸引科技创新创业人才5万人以上,孵化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科技型小微企业30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500家以上。
(二)投资模式更加多元。引进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聚集创业投资机构10家以上,省级以上高新区普遍设立种子资金,形成新的产业业态和经济增长点。
(三)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市众创空间40%以上具备职业孵化服务队伍,50%以上具有创业投融资服务功能,60%以上提供辅导与培训、技术服务。
三、发展模式
(一)投资促进类。针对初创企业急需解决的资金问题,以资本为核心和纽带,聚集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依托其平台吸引汇集优质的创业项目,为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帮助企业对接配套资源。
(二)培训辅导类。以提升创业者的综合能力为目标,邀请知名企业家、创业投资专家、行业专家等担任创业导师,为创业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教育和培训辅导。
(三)专业服务类。依托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以服务移动互联网企业为主,提供行业社交网络、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及产业链资源支持,协助优质创业项目与资本对接,帮助互联网行业创业者成长。
(四)创客孵化类。在互联网技术、开发和制造工具的基础上,以服务创客群体和满足个性化需求为目标,为创客提供互联网开源硬件平台、开放实验室、加工车间、产品设计辅导、供应链管理服务和创意思想碰撞交流的空间。
(五)综合创业类。鼓励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机构利用自身优势,面向创业企业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包括宣传、信息、投资等各种资源在内的综合性创业服务。
四、工作举措
(一)集聚利用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建设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众创空间和创客公寓等配套设施。鼓励各区、县(市)及市直各开发区充分利用现有商业用房、老旧厂房、闲置房屋等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提升,为众创空间提供免费或低租金的场地。
(二)引育创新创业人才。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人才招引战”相关政策的通知》(绍政发〔2017〕12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力补齐科技创新短板若干政策的通知》(绍政办发〔2016〕111号)精神,实施人才引进培养升级计划,加快集聚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大力支持大学生等年轻创业者、企业高管及连续创业者、科技人员创业者、留学归国创业者落户众创空间创新创业,积极鼓励优质科技型小微企业和创客团队入驻众创空间。
(三)加强科技金融合作。培育发展创业投资机构和天使投资人,引导民间资本、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等加大对众创空间内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科技信贷服务产品,扩大科技信贷的规模和惠及面。探索建立创客企业库、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新三板、创业板等挂牌和融资。各区、县(市)及省级以上高新园区要设立一定规模的创业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各种类型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对众创空间内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四)优化公共服务体系。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鼓励各类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企业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向创业者开放共享科技资源,支持技术转移、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机构为众创空间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发挥网上技术市场作用,为创业者提供行业技术成果信息和交易服务。发挥绍兴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相关组织作用,加大对众创空间项目和团队的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力度。
(五)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交通、信息、能源、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众创空间建设提供承载和支撑。在绍兴科创大走廊、文创大走廊打造城市功能集成的众创社区和创客基地,完善功能配套,营造吸引人、留住人的新空间。
(六)营造创新创业氛围。鼓励众创空间、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人成立众创空间联盟,为全市众创空间提供资源共享、交流合作的平台。鼓励众创空间举办主题论坛、创客大赛、创客成果展、创客项目路演和创客跳蚤市场等形式多样的竞赛和交流活动,推动创客及其作品与投资人对接,发掘优秀创客人才和创新创业项目,大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各区、县(市)及市直各开发区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工作保障力度。科技、发改、经信、财税、人力社保、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对各类众创空间、创业项目、创客活动等予以支持。
(二)强化督查考核。把发展众创空间工作纳入市对县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定期开展工作督查,通报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对执行政策不力、落实政策不到位、年度计划未完成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完善政策扶持。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绍政办发〔2016〕62号)精神,制定操作细则,简化兑现程序,确保政策落地。有关扶持(奖励、补助等)资金,按财政体制由各区、县(市)兑现,兑现过程必须公开透明。鼓励各区、县(市)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对众创空间建设给予重点支持。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总结推广众创空间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一批众创空间典型范例和模式,示范带动更多众创空间提档升级,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