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是围绕传统动能修复和新动能培育,集聚公共创新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业态创新、营销模式创新等公共服务的创新平台,对于补齐产业公共服务短板、完善产业创新生态、推动块状经济转型升级、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现就推进绍兴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围绕中高端产业和产业中高端,以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产业创新发展能力为目标,拓展产业创新服务内涵与功能,增加产业创新有效供给,增强产业发展新动能,加快培育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功能齐备、作用明显、特色鲜明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为完善创新生态系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按照“1+X”模式,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公共服务、环境营造等方面的作用,通过资金引导和政策支持,加强对综合体建设的指导和扶持。
(二)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多元化主体参与要求,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行的建设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全面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
(三)坚持创新发展。以产业创新发展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高素质人才为支撑,推进传统产业优化改造和裂变升级,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营造有利于新技术、新业务、新业态发展和推广应用的良好环境。
(四)坚持功能集成。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服务链,构建现代产业服务体系,整合提升服务要素,拓展创新资源社会化供给与需求的对接通道,完善产业创新发展生态网络体系。
三、主要目标
围绕产业发展导向,立足各区、县(市)和市直各开发区产业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突出现代制造业,兼顾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力争经过3-5年努力,在发展前景好、产业规模大、产业链条长、中小企业多的行业领域培育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基本建成“5+4”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按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总体布局,大力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详见下表)。到2020年,纺织、化工、金属加工、黄酒、珍珠五大传统产业和高端装备、现代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四大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基本建成,力争5家左右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进入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行列。到2022年,力争8家左右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进入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行列。
——产业创新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力争产业创新投入年均增长20%以上;积极推广使用新装备、新设施、新工艺,产业智能化、信息化、标准化、绿色化取得新进展;企业研究院(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逐年递增,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引领作用日益增强;产品品质、全要素生产率不断提高;产业创新人才不断集聚,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有新提升。
——专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重点产业技术、生产、业态、营商、管理等环节创新的专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适应产业创新服务需要的专业机构、团队有效整合集聚,服务队伍日益壮大,素质能力不断增强;产业服务内涵和领域逐步拓展,在促进产业创新的主要方面、重要环节、关键节点上取得明显绩效。
四、建设重点
(一)加快设施场所建设。根据产业集聚度和产业发展的具体需要,采取政府投资、企业投资、混合投资等各种渠道,通过新建、租用、改变现有房产用途等多种途径,合理确定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规模,场所面积一般不低于5000平方米,基本配齐提供公共服务必需的实验、研发设计、质量检验、标准检测等方面设施设备,满足综合体内功能建设和服务活动开展需要。
(二)拓展公共服务功能。针对产业转型升级面临的瓶颈问题和中小微企业的共性需求问题,开展前沿技术、共性关键技术和跨行业融合性技术研发,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瓶颈;开展专利检索、政策法规咨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服务;提供公共检测、认证认可、技术标准咨询、企业标准制定等服务;建立众创空间、新型孵化器等各种形式的平台载体,加速创意孵化和技术成果产业化;加强与各类投资基金的合作,拓展创新创业投融资渠道;引进国际高层次科技创新和管理人才,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内部培训、测评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提供软件开发、网店建设、仓储物流、产品营销等商贸服务。
(三)构筑产业创新生态。聚焦产业创新要素,结合政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科技体制综合改革,加强行业内骨干企业、政府、高校院所、金融机构和中介组织的合作,逐步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协同创新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云平台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产业数据库、中小企业数据库、服务机构数据库建设,提供政策咨询、人才培训、产品推介、孵化融资等服务,促进各类信息化服务资源与中小企业需求有效对接。完善服务大厅、公益讲堂、体验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小微企业之家。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推进检测、质量认证、工业设计等开放式专业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优势企业建设共享实验室。鼓励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主动参与“中国(浙江)黄酒节”、“绍兴时尚周”等大型活动,联合专业机构、高校院所开展创业创新大赛、产业(行业)论坛及各类展会、项目推介会、促销洽谈会等活动,为广大中小企业对外合作牵线搭桥。
(四)完善建设运行机制。坚持市场化服务和政策性扶持相结合,鼓励国资平台整合标准厂房、产业用房及回购工业用地资源,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利用场地、设备等资源,低效用地企业实施厂房改扩建(新建),按照相关标准投资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按照政府扶持机构、机构服务企业模式,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一批专业龙头服务机构。积极探索建立股份制、理事会制、会员制等多种形式的市场化运营模式。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或第三方专业运营机构组建专业化运营公司,日常运营团队应配备专业管理队伍,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丰富的创业创新服务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绍兴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统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重大事项,绍兴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科创办”)负责综合体建设、运营的协调、监督等日常工作。市科创办结合我市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省级试点、开发区(工业园区)改造提升试点和在全市推广新昌县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经验等重点工作,谋划全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布局,研究提出综合体建议名单。建立市、县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明确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的主体责任,落实相关部门参与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职责和任务。
(二)加大扶持力度。各区、县(市)和市直各开发区要开展“一体一策”扶持研究,加大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支持方式由区、县(市)自行确定。鼓励各区、县(市)对列入省“三个一批”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给予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优先纳入产业基金、科技创新基金等专项基金的支持重点,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投资建设。
(三)严格督查考核。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和创建任务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强化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运行成效的考核评价,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对绩效考核优秀的,积极推荐申报省级综合体,对绩效考核不达标的责令整改或退出。
(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成效和经验做法,增强社会各界对综合体建设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建立健全部门、行业服务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工作机制,加强与国家、省对口单位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更多政策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