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推动我市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动大数据技术产业创新发展,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强化民生服务,弥补民生短板,推进教育、就业、社保、医药卫生、住房、交通等领域大数据普及应用。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加快形成广泛合作、优势互补、多元参与、充分竞争的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原则。
需求牵引,示范引领。围绕民生服务、产业发展、政府治理等领域最紧迫需求,以大数据示范应用为突破口,推动数据资源汇聚和共享开放,破解制约大数据创新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探索大数据发展的有效途径,实现“应用、数据、产业”三位一体协同发展,推动形成以大数据应用为基本业态的产业发展模式。
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政府重点加强规划引导,加快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构建大数据产业发展生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政务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政务大数据创新应用,汇聚商务数据和社会数据资源,围绕市场需求开展数据挖掘和创新应用,促进大数据专业化、市场化发展。
扩大开放,合作共赢。以政务数据开放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以数据流引领技术流、物质流、资金流、人才流。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大力引进优势企业,鼓励各级政府部门与企业合作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赢的发展局面。
科学规划,有序建设。着力建设数据汇聚节点,积极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依托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布局建设大数据产业园,加快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
(三)发展目标。
2018年,大数据平台建设、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取得积极进展,大数据在重点领域应用取得明显成效,产业集聚发展态势初步形成。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数据技术和产品,建成有较强辐射带动力的大数据创新创业基地。
2020年,基本建立有利于大数据发展的体制机制,大数据在各行业的深度应用全面展开,政府科学决策和社会精准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大数据促进政务服务模式创新、制造业转型升级、服务业提质增效等位居全省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大数据制度创新。
加快大数据发展管理体制改革,统筹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建立完善大数据制度体系,推广电子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经验,保障大数据建设顺利推进。
1.统筹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市政务公共云平台,承载基于互联网的政务信息系统和面向公众服务民生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市政务专有云平台,承载政府部门不需在电子政务内网上部署的业务应用。建设市政务大数据平台,汇聚政务数据资源,开展数据治理,推动政务非涉密数据共享交换。
2.加强数据资源管理。明确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开展政务数据资源普查登记,摸清政务数据底数。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制定数据采集、治理、分类、质量、共享、开放、安全等标准规范。
3.建立完善制度体系。推进大数据发展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大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和调度运行机制。建立公共数据资产登记制度,探索建立数据资源审计和安全监督制度。加快制定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相关管理办法,围绕数据权益保护、数据流通、个人隐私保护等重点内容开展地方立法研究探索。
(二)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
加快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制定政务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清单,建设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完善政务数据库,提升政务数据开放能力,为重大工程实施和数据资源利用提供保障。
1.制定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清单。全面梳理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明晰数据管理及共享的义务和权利,明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制定政务数据共享清单和开放清单。
2.完善基础数据库和主题数据库。加快完善全市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全市电子证照库、权力事项库、城市管理库等主题数据库及部门应用数据库。建立跨部门数据采集、共享、校核机制和比对、清洗系统,提升政府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财政资金对市级统筹建设的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以及相关主题数据库建设给予必要支持。
3.建设政务非涉密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依托市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市政务非涉密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各部门之间非涉密数据交换共享。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应用系统迁移上云,原则上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新建非涉密电子政务项目一律依托市政务公共云和专有云建设。大力推进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以及交通、城市管理、农业、林业、气象、社会保障、民政、财政、税收、海关、检验检疫等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
4.提升政务数据开放能力。依托基础数据库和主题数据库,建设数据治理、开发、标签、建模、搜索、可视化等共性数据能力中心,为政务数据的高效开发利用提供支撑,实现数据资产化、服务化、价值化。梳理和分析政务业务流程和功能特点,建设用户中心、统一支付中心、电子证照中心等共性业务能力中心,开展核心共享业务服务。开放共性数据能力中心和共性业务能力中心的数据接口,建设开放数据平台,对接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开放窗口,实现数据对外开放。
(三)推进大数据创新应用。
在政务、交通物流、益民服务、产业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示范,推进大数据与各行业深度融合。
1.建设交通物流大数据创新应用示范区。
(1)统筹交通感知体系规划建设。推动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视频监控、地理信息等系统统筹规划布局,实现感知系统数据资源共享。综合运用物联网、北斗导航等信息技术,加强交通运输感知体系建设,提高基础设施、运载工具、运行信息、货运物流等要素资源的在线化率。
(2)开展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建设城市交通数据融合中心,探索政企合作打通航空、铁路、公路等相关数据,开展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公共交通智能调度优化、公共交通便民智慧服务、ETC(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智慧服务等大数据应用,为优化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安全运行、运输管理、“互联网+”运输服务新业态监管等提供支撑。鼓励企业整合铁路、航空、公路、城市交通等客运资源,利用交通大数据开展出行信息、交通诱导等出行服务。
(3)大力发展专业化物流经营平台。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建设多式联运综合物流信息和交易平台,加强与各类运输信息平台、物流商务信息平台、相关政务信息平台对接,构建共享、高效、标准、安全的物流网络生态圈,为物流行业企业、供应链相关企业、物流从业人员以及行业管理部门提供各类物流信息服务。有序建设综合运输信息、物流资源交易、大宗商品交易服务等专业化经营平台,促进专业化经营平台交互共享。开展物流“平台+”试点,推行货运“电子运单”,推进智慧物流园区建设。
2.加快推进农业粮食大数据创新应用。
(1)推进农业精准生产。建立大田种植全程智能监测分析系统,实现农田小气候、作物长势、土壤墒情等环境参数远程感知、有害生物远程识别、智能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等精准化作业,提高病虫害、水旱灾情等实时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农机作业远程监控和统筹调度,提高对农作物种植面积、生产进度、农产品产量的关联监测能力。
(2)开展农业大数据应用。围绕粮食结构调整,实施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示范工程,选择条件较好的千亩方、万亩方,重点在优质专用小麦、花生等领域开展试点,开展种植、仓储、加工、流通、销售等全过程数据分析,为政府决策、企业经营提供服务。建设智能化养殖基地,加快实现饲料精准投放、远程疫病诊断、废弃物自动回收。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建设农业信息服务云平台,提供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等信息服务。
(3)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大数据应用。以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龙头企业为载体,推进政企合作,在畜禽、粮食、乳品等领域,强化生产、收购、贮藏、加工、运输等环节的追溯管理,实现追溯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
(4)推进食品安全大数据应用。整合市、县、乡食品安全监管数据,打通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畜牧、粮食、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及企业数据,开展数据综合性分析,实现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及时预防预警。
(5)推进大数据精准扶贫。结合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建立扶贫数据库,推进公安、工商、税务、计生、民政、残疾人、社会保障、房管、土地、移民、金融、信用等数据与扶贫数据库对接,强化数据动态管理,推进贫困人口识别量化、可视化,精准研判致贫原因,智能匹配对接贫困人口实际需求与扶贫资源,实现精准化扶贫开发。
3.加快推进政务大数据创新应用示范。
(1)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梳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政务实体大厅、网上大厅、移动终端等多渠道相结合,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新模式,推动公共服务业务下沉延伸,实现群众就近办理、同城办理和全流程监督。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支持企业、公众和社会机构基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发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应用。
(2)信用信息大数据应用。建设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强与省信用信息平台、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汇聚互联网、电子商务、金融、通信等信用数据,实现各级政府、各类信用主体基础信用信息全覆盖,提供全面、快捷、高效的信用信息服务,为政府行政执法和风险防范提供支撑,为社会提供全面、快捷、高效的信用信息服务。
(3)宏观经济大数据应用。依托宏观经济数据库,加强对产业发展、交通物流、电力能源、财政税收、土地资源、不动产等宏观经济运行数据的采集和汇聚,加强与统计数据平台、产业集聚区信息服务平台、工业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价格监测预警系统等的对接与数据共享,建设经济大数据分析处理平台,打造我市“宏观经济云图”,构建基于大数据的宏观经济综合评估体系,为经济监测预警、区域经济画像、优势产业分析、结构特征及发展趋势分析等提供服务,提高宏观经济决策科学性。
(4)财政税收大数据应用。建设财政经济大数据融合中心,整合归集全市财政系统数据,融合税务、金融等多部门数据,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财税经济数据的互通共享。加强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对接,开展财政经济、综合治税大数据创新应用,对相关数据深入挖掘分析,进行财税风险评估,为税务稽查、涉税司法案件查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财税政策制定、财政资金安排、资金流向监控及绩效分析等提供支撑。加快完善全市统一支付平台功能,实现公民、法人非税缴费便利化。
(5)公共安全大数据应用。汇聚全市公安系统数据资源,建设公安数据库,对接交通运输、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公共安全形势研判,为预防预警、反恐维稳与应急处突等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大力推进人体生物特征识别、视频智能目标识别、激光扫描识别等技术在社会治安管理方面的应用推广。建设市、县、乡综治视联网,加快推进公安、综治等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相关视频监控系统互联,建设“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提高社会综合治理水平。
(6)绿色环保大数据应用。推进环境保护大数据平台与物联网建设,开展卫星遥感与飞行器遥测等技术应用,对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要素进行全方位在线监测与分析。整合市、县两级环境质量、监察执法、碳减排等多源环保数据,结合气象、农业、交通、人口等数据开展污染成因与时空分布分析,实现环境保护与治理精准化。
(7)综合性城市管理大数据应用。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县(市)以上基本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实行数字化城市管理高位监督,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探索智慧城市建设路径,实现城市管理信息主动及时采集、问题解决快速精准到位、监督管理运转高效有力。
4.积极推进益民服务大数据创新应用。
(1)社会保障大数据应用。完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汇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数据,对接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以及住房、车管、治税等领域数据,促进跨部门、跨机构、跨层级业务融合和信息共享,开展社保审计、社保便民等大数据应用。加快推行社会保障、就医、交通出行、银行借记支付、身份证明等领域“多卡合一、一卡通用”。
(2)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加快建设和完善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为核心的医疗数据库。推进医疗、医药、医保、健康等各相关领域数据对接融合,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临床医学数据示范中心。建设智慧医院,积极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推广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分诊、移动支付和检查检验结果查询、随访跟踪等应用。
(3)养老服务大数据应用。整合民政系统数据资源,汇聚老年人口、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能力评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等数据,完善养老数据库。打造10分钟智慧养老服务圈,提升社区养老智能化服务水平。
(4)智慧旅游大数据应用。推动市内景点、旅行社、餐饮住宿等相关数据共享开放,对接互联网旅游平台,建设旅游数据库,开展旅游资源优化配置大数据应用,实现对重点景区游客流量的监控、预警和及时分流疏导。布局建设一批智慧旅游景区,为旅游者提供更好的导航、导游、导览、导购服务。
(5)新型教育大数据应用。推进教育管理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深度融合,推动全要素、全流程、全周期的教、学、考、评和教育管理数据的伴随式收集,构建动态化教育数据库。汇聚整合各类优质资源,积极推行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满足学习者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学习需求。建设基于大数据的教学分析与教育质量监管系统,开展精准化的学习诊断、分析和绩效评估。
(6)融合媒体大数据应用。整合内容生产、内容播映、用户服务、新媒体传播等数据资源,积极推动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对用户的精确画像和传播效果的反馈评价,推动广播影视内容的精细化生产、精准化传播。
5.大力推动产业大数据创新应用。
(1)制造业大数据应用。加快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网与企业应用系统连接和集成,推动企业间数据资源流动、汇聚和共享。打造工业云平台体系。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搭建细分专业的行业云平台,面向行业企业提供众包设计、产品研发、制造资源、制造能力、工业电子商务、工业大数据等服务。开展试点示范。支持企业与国内主要工业云平台及智能制造服务提供商深入合作,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推动生产设备、生产系统智能化改造升级。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行业,支持企业发展远程维护、质量诊断等在线增值服务,实现基于大数据的产品设计优化和故障预测;在冶金、化工等行业,支持企业对生产线数据资源进行采集和分析,实现基于大数据的生产工艺和流程优化;在建材、轻纺等行业,支持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客户体验中心等,发展按需制造、个性化定制等新型制造模式。
(2)电子商务大数据应用。培育壮大一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积极支持阿里巴巴安阳产业带、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园、文峰区(易商谷)电子商务综合产业园、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做大做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应用示范,推动商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金融、保险、交通物流等相关数据汇聚共享,为实现电子商务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支撑。鼓励骨干企业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开展精准营销、风险分析、精细化管理、小微金融服务等业务创新和应用创新,提升跨境电商发展水平。
(3)能源大数据应用。依托国网安阳供电公司、安阳华润燃气公司建立能源行业数据库,推动相关市场主体能源数据集聚,开展能源大数据挖掘分析,提升能源统计、分析、预测等业务的时效性和准确度,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精确需求导向的能源规划新模式,促进多能协同综合规划,提升重大能源基础设施规划的科学决策水平。建设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通过能源大数据深度挖掘,开展能源资源评估、资源利用、安全运行、供需预测、碳排放交易、新能源选址优化等专业服务,为能源企业精准化调度生产、精细化设备管理提供支撑,提高能源行业经济效益和安全生产水平。积极开展用能大数据信息服务,实现远程、友好、互动的智能用能控制。
(4)通信行业大数据应用。依托各基础电信企业,建立信息通信业数据库,汇聚信息通信行业数据资源,开展大数据挖掘、分析,提升宽带网络速率统计、信息安全舆情监测、人流信息监测预警等的时效性和准确度,对接公安、旅游、社会保障、养老、教育等领域数据,为网络信息安全、益民服务、政府决策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四)推进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
建立健全大数据创新创业支撑体系,加快推进大数据创新平台建设,培育引进一批创新型企业,完善大数据产业链,促进大数据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培育高端智能、新兴繁荣的大数据产业生态。
1.加快推进创新支撑体系建设。在大数据关键领域布局建设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对大数据领域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500万元补助;对评估为优秀的国家级创新平台载体,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鼓励依托龙头企业组建大数据产业联盟,共享大数据关键技术、解决方案、创新资源。积极引进国内外行业领先的骨干企业、研究机构、高校等在我市布局大数据研发机构。支持建设大数据研发设计、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
2.建设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平台。加快推进高新区大数据示范园区建设,加快引进一批大数据领域领先的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实施一批标志性项目,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建设一批适应大数据创新创业的新型孵化平台、双创基地,完善政策咨询、财务税务、法律顾问、金融支持、知识产权等全方位专业服务体系。举办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和大数据创新创业大赛,集聚大数据人才,推动大赛成果落地,营造大数据创新创业氛围。支持行业优势企业在中心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等投资建设大数据产业园,所在地政府可对企业投资园区建设、入驻园区企业办公场地和宽带租赁等方面的投入给予适当补贴。
3.加快发展大数据关联产业。积极发展智能穿戴、智能车载、智能医疗健康、智能家居、虚拟现实等新型智能终端产品,壮大智能终端产业集群。引进大数据软硬件一体化和智能终端配套生产领域的核心企业,实现智能终端制造与大数据应用服务互动发展。加快推动传感器、光电子器件等有一定优势的产业做大做强。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大数据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收益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方式为大数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五)探索推动大数据要素流通。
健全数据交易流通的市场化机制,创制交易标准,完善数据交易服务体系,规范交易行为,开展规模化数据交易服务。
1.制定关键共性标准。研究制定数据采集及分级分类、政务数据共享、数据交换、政府及公共数据开放、统计等标准,促进大数据交易和流通。重点制定实施政务数据开放共享领域的标准,解决政府内部数据共享、政府数据对外开放、政府和企业数据交换等问题。
2.培育数据交易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创建数据资源服务公司,收集、加工大数据资源,开发数据产品,提供数据服务。加强市场引导,建设全市大数据交易中心,制定数据交易流程、交易标准和安全规则,开展面向应用的数据交易试点。鼓励产业链各环节市场主体进行数据交换和交易,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支持互联网龙头企业与投融资平台、大数据企业、有关金融机构合作建立全市大数据交易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六)推进数据中心整合利用。
统筹布局,整合资源,集约建设绿色大型数据中心,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大数据资源交互汇聚。
1.统筹全市政务大数据平台布局。充分利用大型数据中心资源,建设市级统一政务大数据平台,各部门现有数据中心业务逐步向市级统一政务大数据平台迁移。鼓励县(市、区)依托市级统一政务大数据平台部署建设政务云和大数据平台。创新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模式,逐步实现业务应用与建设管理分离,鼓励政府与企业、社会机构开展合作,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社会众包等多种方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托专业企业建设政务数据中心。引导大数据产业发展基金、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互联网+”产业发展基金等,对企业投资建设的绿色数据中心试点、无线局域网(WLAN)、云服务平台等大数据应用基础设施给予支持。
2.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试点。推广绿色智能服务器、能源管理信息化系统、余热利用、水循环利用、分布式供能等节能环保产品和技术,鼓励企业数据中心在市内大型数据中心部署,提升集约化、绿色化、标准化建设水平。
(七)推进大数据交流合作。
建立和完善大数据交流合作平台,吸引大数据应用研发和运营创业团队、研究机构、产业组织、高层次人才等来安发展。
1. 深化与国内外互联网领军企业的战略合作。加强国内外科研与技术交流,开展大数据关键技术、产品研发合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大数据产业链分工,争取承担国家和省信息采集与处理任务。
2.加快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企业重点培养跨界复合型、应用创新型大数据专业人才,完善大数据技术、管理和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政府工作人员培训,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的大数据专业队伍,增强运用大数据能力。鼓励大数据产业发展基金、“互联网+”产业发展基金等政府引导基金对由大数据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给予倾斜支持。对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引进的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才,给予住房、落户、医疗、社保、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深入推进“宽带中原”建设,实施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倍增计划,加快无线局域网建设,建设高效泛在的信息网络系统。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以及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中,同步安排通信光缆、基站等宽带网络设施。
1.打造高带宽智能化光纤宽带网络。实施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宽带乡村等工程,大幅度提高城乡宽带网络访问速率,大幅度提高城乡宽带接入能力,推进“全光网河南”全面升级,落实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城镇地区提供1000兆以上接入服务,城市家庭用户带宽实现100兆以上灵活选择;所有行政村实现光纤通达,提供100兆以上接入服务,农村家庭用户带宽实现50兆以上灵活选择。发挥中央和省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运用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支持全市光纤到户改造、终端补贴和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网络建设运行维护。
2.建设先进泛在的精品无线宽带网。统筹推进城市和农村地区无线宽带网络协调发展,实施精品无线宽带网络覆盖工程,实现多制式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全面覆盖城乡。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窄带物联网,积极争取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商用试点,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部署和商用进程。加大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络建设力度,鼓励通过多种建设模式扩大城镇热点公共区域、高流量业务区无线局域网络覆盖面,推动城市主城区热点公共区域免费无线局域网络全覆盖。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运行、维护和第三方检测评估服务,加快实现城市主城区热点公共区域无线局域网(WLAN)全覆盖并免费开放。
3.提升广电网络承载能力。加快有线电视网络宽带化、双向化、智能化改造,全面提升有线电视网络的技术水平和业务支撑能力,推动有线电视网络“三网”融合业务创新,构建天地一体、互联互通、宽带交互、智能协同、可管可控的广电融合传输覆盖网,提升广播电视海量视频内容和融合媒体创新业务的承载能力。
4.加强信息安全支撑条件建设。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基础条件建设,建设网络攻防实验室、数据库系统和备份处理系统、密钥管理系统等。强化电子认证服务,规范数字证书管理,加强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建设电子认证注册审核系统。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开放等各环节保障网络安全的范围边界、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建设完善重要数据资源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防护体系。严格落实云计算服务安全国家标准,建立健全安全审查制度,加强重要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建立网络安全技术服务协同推进机制,严格安全服务审核和资质管理,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支持建立第三方信息安全服务机制,提升安全服务保障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安阳市大数据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成立安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局,全面负责全市大数据发展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县(市、区)、各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出台推进举措,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和指导服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考核评估及奖惩机制,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列为重点督查事项。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各项任务牵头单位要定期向市大数据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大数据资源管理局报送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推进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将进行问责。
(三)增强安全监管。
完善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和数据隐私保护,建立健全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加强要害信息系统和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推动相关安全技术发展,增强大数据产业发展安全服务支撑能力。
(四)加强政策支持。
围绕数据资源整合、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加快大数据产业园区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出台具体支持政策。统筹全市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积极筹建我市“互联网+”发展基金,集中支持我市大数据重大项目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市人才引进、重大科技专项、产业发展等财政专项资金等向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领域倾斜。鼓励政府与企业合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实施。研究出台政府采购大数据、云计算服务管理办法,加大政府采购力度。
(五)营造良好环境。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大数据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积极开展大数据创新政策试点,破除行业准入、数据开放、市场监管等方面政策障碍,制定实施适应大数据特点的政策措施,抓好落实。加大对大数据发展理念、发展成果、大数据创新型企业和领军人才的宣传力度,及时跟踪收集大数据发展的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并及时推广。建立容错机制,为保障各项试验任务顺利落实创造良好条件。
安阳市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工作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豫政办〔2015〕10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顺应信息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落实网络强国战略和大数据发展战略,主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打造经济发展新动能,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推进现代化,不断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提升政务信息化水平,加快信息化在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应用步伐,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建设智慧城市,打造幸福安阳。
二、主要目标
争取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建成领先水平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互联网普及率居于全省前列,建成信息化网络全覆盖的光网城市。加快电子政务、行业信息化、无线城市建设,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应用取得明显进展。打造“智慧安阳一云通”,建成只需一个APP入口,便可实现各种应用的智慧安阳云平台。
三、基本原则
(一)顶层设计,统一标准。坚持整合、共享、服务、安全的建设原则,完善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大力推进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强化信息资源整合,完善数据更新机制,全面推动信息共享体制机制建设和创新发展。
(二)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建立规范统一的信息体系,避免各自为政,分散投资带来的浪费和风险。加快推进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乡发展各领域的深入应用。
(三)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着眼于政府规划引导,以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以人为本,深化应用。以贴近百姓、服务发展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点。不断适应政府、城市管理、企业和市民日益提高的实际需求,不断提高信息技术应用给公众带来的便捷和幸福感。
(五)重点突破,示范带动。聚焦公共性、基础性和创新示范性,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加快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的示范建设,强化辐射带动作用,促进设施完善、应用渗透和产业发展。
(六)开放合作,注重实效。聚焦开放引领、合作共赢,积极吸引多元化社会资本与技术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坚持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建立健全智慧城市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评价体系,注重实效,服务民生。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智慧城市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全市信息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中心服务功能,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网络资源、存储设备、安全保障和运维服务。加快“政务云”、“民生云”建设,整合各类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基础数据库及数据交换平台,规范管理全市人口、法人、企业、土地、道路、房屋、自然资源、经济等数据,建成全市统一的综合性数据库,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市信息中心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二)加强信息安全能力建设。做好网络安全监管以及要害设施和资源、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和保护工作,推动同步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措施。创新互联网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动态防控处置机制和违法行为监测预警机制,提升网络安全管理能力。完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推进移动信息安全服务云平台、信息安全产业基地等建设,建立健全智慧城市信息安全支撑体系。(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办分别负责)
(三)深入实施“宽带中原”战略。加快推进全光纤网络城市、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公共场所高速无线接入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建设,大幅提升网络访问速率,有效降低网络资费标准。加快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改造。持续完善云计算、大数据基础设施,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市通信管理办、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分别负责)
(四)加强智慧城市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围绕智慧城市建设,构建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重点在智慧环保、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数字城管等智慧应用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市科技局负责)
(五)加快智慧平安城市建设。统筹兼顾,开放共享,利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提高应用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云”建设。重点推进全市统一的视频感知网络建设、全市统一的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系统建设,构建城市综合预警系统和应急指挥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能力。(市公安局负责)
(六)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信息化。整合住房城乡建设信息资源,建设城市信息公共数据库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探索房地产、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等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深度合作,推动智慧规划、智慧建造、智慧住房和智慧城乡基础设施等智慧应用。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推进水务、地下空间、地下管网、绿色建筑等涉及民生、城市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应用与智慧城市有机结合,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分别负责。
(七)推进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实施数字县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程,加快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试点建设与应用,带动空间信息资源服务升级到时空一体的信息资源服务。(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八)加快推进智慧交通应用。推进“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工程,加快智能公交系统建设,推广普及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推进城市道路交通科学缓堵与智慧化管理综合保障工程,建设城市交通综合信息研判平台,完善城市交通管理信息体系,提高公安交管便民服务水平。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出租车服务。(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分别负责)
(九)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加快全市健康卫生服务云平台建设,整合各类医疗服务信息,完善居民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和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全面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提供健康管理、医疗咨询、公共卫生、预约诊疗等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加快远程医疗、智慧医院建设,实现病人身份、药物、病案及相关数据和护理流程网络化管理。(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十)加快发展智慧旅游。推进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游客提供资讯查询、产品推荐、行程规划、电子票务、酒店预订、景区客流统计发布、导游导览等全程一体化旅游信息服务。积极推进智慧旅游城市、景区试点创建,推动市内4A级以上景区基本实现智慧化。(市旅游局负责)
(十一)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系统推进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实施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应用示范工程,重点在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子新材料、食品医药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示范项目,推进设施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和资源高效利用。建设完善“工业云”和中小企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十二)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积极提供网上社保办理、个人社保权益查询、跨地区医保结算等社保便民服务,建立覆盖城乡、实现多险种和跨地区接续的全民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应用,建设全市社会保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促进社保、就业、人事人才、劳动监察等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作,探索开展就业形势分析与预测、失业监测预警等大数据分析和应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三)大力推进智慧养老应用。建设全市智慧养老云平台,建立健全老年人信息数据库、老年人健康档案动态库,为全市老年人提供主动关怀、呼叫救助、远程健康检测、健康管理等服务。完善“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积极推进智能养老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惠民工程等建设。(市民政局负责)
(十四)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云平台,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数据库以及生产经营监管、溯源管理、稽查执法、标准检测、应急管理等信息系统,实现监管需求实时可知、行为规范实时可视、日常管理实时可控。强化食品药品电子追溯,方便信息公开查询,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十五)推动智慧校园建设。加快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全市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教育资源整合利用和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开展智慧校园试点,完善校园信息网络,推动学习情景识别与环境感知、校园移动互联、学习分析等技术在校园应用,建设一批智慧校园。面向不同人群开展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培训,大力发展网络教育服务。(市教育局负责)
(十六)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建设完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支持重点电商园区建设,发展壮大一批骨干电商企业。引导传统零售企业建设网上商城、线上线下 体验中心等,发展集电子商务、电话订购、城市配送为一体的同城购物模式。加快推进互联网在物业、餐饮、娱乐、家政等领域应用,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市商务局负责)
(十七)建立全市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市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和监督,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智慧城市建设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实施智慧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确保智慧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