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为推进我市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金融对金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浙江省金融产业发展规划》《金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金华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一、现实基础
(一)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将其作为“赶超发展、浙中崛起”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顺利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金融各项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1.金融总量快速增长,保障功能日益强化。“十二五”期间,金华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9%,高于GDP年均9.2%的增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9.8%。2015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301.47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和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8.85%和17.4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73个百分点和3.23个百分点。
2.金融组织日趋完善,行业竞争力不断加强。目前金华金融业共有法人单位314家,其中银行机构53家、证券营业部62家(含6家筹备)、期货营业部16家、保险公司56家、小额贷款公司36家、民间融资服务中心3家、民间资本管理中心4家、典当机构59家、担保公司25家,基本形成了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各类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2015年末,全市各银行的本外币存款余额达6890.8亿元,位居全省第五位;贷款余额达6127.2亿元,位居全省第四位。“十二五”期间,全市证券、期货累计交易额分别达到56406.3亿元和27100亿元,交易规模位居全省前列。全市保险业产、寿险保费总收入615.89亿元,年均增速为14.67%,占全省的11%。小贷公司成为银行信贷的重要补充,“十二五”期间全市小贷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497.11亿元,实现营业总收入83.28亿元,上缴营业税和所得税18.63亿元。截至2015年末,全市金融业从业人员约为4.3万人。
3.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直接融资比例持续增加。“十二五”期间,我市社会融资结构不断完善,形成了以银行信贷(间接融资)、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非银金融机构及其他民间融资为主的社会融资格局,其中直接融资大幅增长,截至2015年末,全市实现直接融资705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平均增速为52.2%。 “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上市公司10家,总数达22家,累计融资额322亿元,市值达2730亿元,其中东阳、永康等市是资本市场“浙江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影视、新能源汽车、新材料、光学电子等行业上市公司处于全省领先地位。新增股份制企业175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6家,区域资本市场挂牌137家。
4.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创新成果亮点纷呈。积极制定和完善相关金融扶持政策,相继出台《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意见》《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范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20多个政策文件,形成较为全面的金融政策体系。稳妥推进各项金融创新,《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金融专项方案》得到国务院批复,贸易金融创新成绩突出,东阳市被列为省第二批金融创新示范市试点单位,永康市成为省级民间融资管理创新试点县,农村信用社股份制、义乌水债、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微贷技术等创新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一定影响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一是未把金融产业作为战略性产业加以培育发展,金华地方金融总体实力仍然不强,金融与产业融合创新不足,银行业整体经营业绩下滑,金融业支撑经济转型发展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产业过度依赖信贷资金,且部分企业过度信贷后进行盲目投资,脱离主业,将银行信贷资金投向房地产、矿产、收藏、股市、期货等高风险领域,造成原用于发展实体经济的信贷资金“脱实向虚”,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有所增加,2015年底我市不良率达2.96%,“十二五”期间上升1.15个百分点。三是金华以民营经济为主,小微企业众多,直接融资比例偏低,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四是金华民间资本丰富,民间金融活跃,为金华经济发展增添了活力,但也产生了诸如P2P风险及非法集资等问题,对民间金融的监管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发展机遇。
1.经济新常态及金融发展新趋势为我市金融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家“创新驱动” “一带一路”“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发展战略以及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金融业进入了深化发展的新阶段。特别是在金融国际化、利率市场化、资产证券化新趋势下,以及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等金融新业态加快发展的背景下,我市金融业迎来了巨大的发展和创新空间。
2.浙江大力扶持金融产业为我市金融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浙江是全国金融改革创新的前沿要地,金融业规模增长迅速,金融要素市场建设如火如荼,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提出要把金融产业打造成为浙江省七大万亿级现代产业之一,并出台了《浙江省金融产业发展规划》,着手建设钱塘江金融港湾。这为金华立足浙中,通过积极对接《浙江省金融业发展规划》,主动融入钱塘江金融港湾,增强我市资本吸纳能力、金融人才集聚能力、创新转化能力、金融服务辐射能力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3. “全面小康、浙中崛起”总体目标为我市金融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省委、省政府把金华-义乌都市区作为全省第四大都市区进行重点培育,市委提出“全面小康、浙中崛起”和“走在前列、共建金华”的工作要求,加快培育五大千亿产业发展战略,汽车及零部件、永康五金、义乌饰品等列入浙江省21个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区,电子信息产业、文化产业等新型业态快速发展,不仅有利于金融机构开辟新的增长空间,也为金融业注入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保障全市经济建设资金需求为核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走在前列、共建金华”的要求,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都市区建设为重点,紧密对接省金融产业发展规划,按照“一基地、两中心、九大任务”的总体发展思路,加快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整合金融资源,做大金融总量,优化金融结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金融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全力打造全国领先的产业金融创新发展示范基地,为加快形成全省发展新的重要增长极、实现“全面小康、浙中崛起”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融合发展原则。深化金融与产业、科技创新融合,区域金融互动融合,推进金融资源、科技资源和产业需求有效对接,促进经济金融协同发展。
创新发展原则。推动金融体制和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金融工具和技术创新,着力培育新兴金融业态,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满足实体经济多元化金融需求。
多元发展原则。坚持多元发展和协调推进相融合发展原则,健全多种类金融机构和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有效发挥多元金融业态的作用,为实体经济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
普惠发展原则。推进普惠金融发展,不断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率、操作性和满意度,增强所有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健康发展原则。坚持金融改革创新与风险防范并重的原则,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培育公众金融风险意识,做好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风险防范,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0年末,全市金融产业结构得到明显优化,直接融资比重和企业中长期贷款比例显著提高,不良贷款率得到有效控制,资金链和担保链风险得到有效化解,金融风险有效管控,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效率大幅度提高,金融业整体实力大幅增强,努力打造成为全国领先的产业金融创新发展示范基地及跨境金融服务示范中心、互联网金融创新示范中心。
“一基地”:全国领先的产业金融创新发展示范基地。坚持与浙江省内其他地市差异化发展理念,基于金华的产业基础和产业优势,在金融业自身发展壮大基础上,通过产业金融创新发展,加大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
“两中心”:打造跨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示范中心。紧紧围绕金华市“一带一路”建设重大规划项目,积极对接义新欧、“义甬舟”等大通道建设,拓展人民币跨境业务、外汇管理、贸易金融、供应链金融创新,构建与市场贸易方式相适应的金融特色体系。打造互联网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示范中心。顺应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发挥我市信息经济和电子商务发展优势,加快信息技术与金融深度融合,依托各类平台,建设互联网金融企业孵化器,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集聚发展,重点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的深度融合,支持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众筹、网络理财等业态。
2.具体目标。
——金融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十三五”期间,力争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 %,到2020年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9%,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15%。
——金融机构发展目标: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稳步发展,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新型业态加快发展,新型金融业增加值占金融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
银行业:银行机构存贷款与金华的经济社会保持协调增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年均增速6.4%左右,到2020年达到9400亿元,到2021年达到10000亿元;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含不良贷款处置还原)年均增速8.5%左右,到2020年达到9300亿元,到2021年达到10000亿元。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强化资本约束,提升信贷资产质量,全市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控制在3%以内,力争下降到2%以内。
保险业:“十三五”期间,力争保费收入年均增速17%以上,2020年达到350亿元,“十三五”保费总收入达1300亿元,力争我市保险业发展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证券业:“十三五”期间,保持一定的资本市场活跃度,推行高收益债券、股债结合等融资方式,建成股票、债券、基金等种类齐全和各类证券机构发达的证券市场体系,到2020年全市证券交易额占全省8%左右。
——直接融资及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目标:“十三五”期间,全市直接融资总额达1200亿元,占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比例30%以上。到2020年,力争全市股改企业500家以上,上市公司达40家,新三板和区域股交平台挂牌企业达500家以上,同时培育300家左右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努力打造一批竞争力强、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上市企业。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金融发展布局,实现区域联动发展。
1.优化金融资源集聚的空间布局。充分发挥金华在制造业产业集群、现代商贸、物流金融、信息经济和跨境电子商务等领域的优势,积极推动区域金融产业联动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加快全国领先的产业金融创新发展示范基地的建设步伐,形成以区域金融中心城市为核心、区域金融特色城市为支撑的多层次金融空间布局。强化金义主轴发展领先优势,以多湖中央商务区为中心,吸引集聚更多金融总部机构进驻,将多湖中央商务区打造成浙中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核心集聚区,推动建设区域性互联网金融创新示范中心和“一带一路”跨境金融服务示范中心。
2.打造一批区域金融特色城市。积极推动金融资源在区域中心城市的有效集聚,提升金华金融产业的规模化水平,打造特色鲜明、功能互补的金融产业集群。义乌市:深化义乌国际贸易综改试点金融改革,提升金融服务“大市场”的能力,推进义乌丝路金融小镇建设。东阳市:着力支持东阳市打造影视文化股权交易中心,打造国内领先的影视文化名城,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东阳建筑和红木等特色产业的能力。永康市:重点推动金融支持国际五金名城、现代创新之城、生态宜居之城和生活品质之城建设。兰溪市:争创兰溪市浙中互联网金融集聚示范区,推进产业和金融、文旅和金融、科技和金融的“三大”融合,重点推动金融支持时尚纺织、装备材料、健康医药、信息物流、文化旅游等产业。浦江县: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试点为契机,重点推动金融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中国水晶玻璃之都、山水田园新城和长三角知名的文化休闲旅游目的地建设。武义县:重点促进金融支持中国温泉名城、特色制造基地、健康休闲胜地、文化时尚名地和生态宜居福地建设。磐安县:重点推动金融支持江南生态养生源和休闲旅游产业。
3.建立金华区域金融合作平台。引导金融机构树立区域一体化理念,支持本市不同地区的金融机构及时互通互换信息,多视角、全方位掌握市场动态,协同开展金融服务创新,推动区域金融市场联动发展,为实现区域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创造良好的环境。积极与长三角城市群的其他城市开展区域金融创新、金融服务的交流协作,推动在资金汇转结算、法人银行互设分支机构、信息共享、人才交流、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合作,努力实现金融同城化。完善金融“大数据”平台,建成集企业、个人、社会等统一功能的全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4.加强“三条廊道”等重点项目融资。鼓励银行业通过“政策性银行+银团贷款”的模式,支持“综合交通廊道”项目建设。建立健全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充分发挥科技银行、科技保险及“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资金池”作用,支持金华科技城、各产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平台建设,打造“金义科创廊道”。完善多维度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发展林权、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绿色金融产品,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保险,重点保障以“美丽城防”为核心的“浙中生态廊道”建设融资需求。
(二)强化金融要素支撑,保障基础设施建设。
1.创新“大交通”投融资模式。多渠道整合金融资源,探索实施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合作、受让股权、资产购买及PPP等方式参与交通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打造一批示范项目,加快推进“综合交通廊道”和金义都市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的融资渠道。鼓励金华公共交通企业积极对接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和浙江产权交易所等机构,创新应用资产证券化模式盘活现有资产,重点推进金华交通设施建设贷款证券化和项目收益证券化,多方位探索国有交通设施资产证券化和基础设施融资证券化。
2.拓宽便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加大重点便民基础设施项目银行信贷支持力度,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和辖区内银行机构的创新合作,通过低息贷款、无息贷款、延长信贷周期和优先贷款等方式,重点保障智慧基础设施、水资源和能源保障网等基础设施的信贷资金需求。大力发展地方政府市政债、项目收益债、公司债券、便民基础设施扶持债等产品,保障金华民生建设融资需求,重点支持旧城改造、公用设施以及就业、医疗、教育、科技、文化、体育、食品安全等便民基础设施建设。
3.打造专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平台。整合市县两级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平台,提高融资能力,切实保障以交通基础设施大建设大发展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通过资源整合,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企业的经营规模,扩大经营范围,组建实体经济企业,鼓励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券,发挥债券融资功能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企业持续融资能力,为实现企业直接融资和资产证券化奠定基础。
(三)打造产融结合平台,扶持大产业发展。
1.强化五大千亿产业的金融支持。探索开展投贷联动融资服务模式创新,为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支持金华“大产业”健康发展,重点培育五大千亿产业。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支持,鼓励通过并购贷款、企业发行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方式筹集兼并重组资金,创新融资方式,满足企业兼并重组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鼓励各类投资者通过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形式参与企业兼并重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产业创投基金,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为产业链上下游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重点支持一批效益高、成长性好、具有地方特色的项目。探索开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推动信息经济、先进装备制造、健康生物医药、文化影视时尚和休闲旅游服务等产业全产业链发展。
2.推动特色小镇和特色产业金融服务创新。鼓励银行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存货、应收账款等新型抵质押贷款业务创新,推广运用供应链融资和融资租赁等模式,切实保障“十百千万”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助推金华特色产业发展。推动设立由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特色小镇发展基金,定向支持武义温泉小镇、义乌丝路金融小镇、磐安江南药镇、东阳木雕小镇、永康赫灵方岩小镇和金华新能源汽车小镇等特色小镇发展。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基金,通过股权和债权结合的方式参与小镇特色产业发展,为小镇企业提供资金、经营管理咨询、资本市场融资等一条龙服务,吸引国内外优质资本、创业人才向金华特色小镇集聚,增强特色小镇发展动力。
3.打造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平台。构建推动金融、科技、产业“三融合”创新平台,促进创新发展,推动金华科技城建设,打造“金义科创廊道”。建立以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投基金为核心的风险投资机制,完善创业投资引导、科技产业保险、科技产业担保等风险分担机制,为科技产业创新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鼓励金华产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等优势企业设立科技孵化基金,吸引高校研究机构、企业科技人员及其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实现科技项目和金融资金的有效结合。
4.推动政府融资平台转型。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治理结构,鼓励平台公司向产业投资、资产管理、金融控股、城市运营、城市旅游等多元化业务拓展,打造综合性实业型平台公司。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探索建立适合金华发展需要的金控平台,支持以开发区、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园区和特色小镇为重点的“大平台”建设。
(四)突出跨境金融服务,助力国际贸易改革。
1.构建金义国际贸易金融特色服务体系。鼓励内外资银行、证券、保险、基金、融资租赁等各类金融机构的地区总部、分公司围绕金义综合保税区和义乌国际保税物流中心集聚发展,打造“一带一路”跨境金融服务示范中心。积极引导保险、投资管理、金融顾问、信用担保和业务咨询等金融中介机构入驻跨境金融服务示范中心。探索创新跨境贸易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为外贸企业和个人创业提供一条龙式金融产品和服务,助推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推动金华国际贸易保险业务创新,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的覆盖面,全面提升“一带一路”跨境金融服务示范中心的金融服务能力。重点保障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金义商贸特区、金义综合保税区、义乌国际陆港建设资金需求,打造金义对外开放大平台,促进金华现代商贸业健康发展。
2.推动对外贸易跨境支付结算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符合金华跨境贸易特点的跨境人民币金融产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在对外贸易和投资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提供便利。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自然人在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后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重点推进义乌小商品跨境贸易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探索开展专业货币兑换、货币经纪等业务,简化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推动人民币成为亚非拉国家和地区的结算、投资货币,使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更加便利化和高效化,使义乌成为区域性货币兑换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心。
3.加强金华现代物流产业金融扶持。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为契机,积极对接义新欧和“义甬舟”两大通道建设,重点支持供应链物流、保税物流、电商物流和冷链物流等新型物流业态发展,完善金华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布局,打造丝路枢纽。鼓励金融机构针对物流集聚区和物流交通枢纽建设开展金融业务创新,提供信贷、结算和咨询等方面一站式金融服务,满足不同物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金融需求。探索建立专业化金融仓储公司,推进金融仓储业务发展,优化多式联运组织模式,大力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深化国家甩挂运输试点,做大做强现代物流产业。
(五)培育新金融新业态,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1.创新发展互联网金融。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依法合规开展产品、服务、技术和管理创新,丰富互联网金融模式,持续增强金华互联网金融综合实力。积极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集聚发展,建设互联网金融企业孵化器,打造互联网金融创新示范中心。支持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创新互联网金融产品,提升传统金融业的资源配置效率。支持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众筹融资、大数据金融、网络理财等业态发展。
2.引导互联网金融助力实体经济。大力推进互联网金融与金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引导互联网金融为“双创”、五大千亿产业创新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供金融支持。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围绕金华特色产业、特色市场,探索以“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为义乌国际商贸城、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东阳中国木雕城等专业市场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产品。鼓励跨境电商企业与网络借贷、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协同创新,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商贸”模式,为打造线上线下两个万亿级市场提供融资、物流、结算等一系列金融服务。
3.设立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平台。设立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推进互联网金融资产证券化,探索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进一步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支持互联网企业与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等深度合作,打造综合性互联网投融资服务平台,创新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六)推进资本市场建设,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1.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有计划有重点的推动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加大对重点企业扶持和奖励力度,做大做强资本市场“金华板块”。积极引导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资产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手段,提升发展规模和质量。按照“新三板”和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对于挂牌企业的不同要求,实施“分类引导、分类挂牌”,促进中小企业挂牌上市。充分发挥上海股交中心金华孵化基地的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咨询、指导、培训等上市挂牌前的孵化服务,高效对接场外资本市场。推进债券融资,大力发行地方政府市政债、项目收益债、公司债、小微企业扶持债等产品,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替代其他高成本融资方式。大力推动发展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产业基金等直接股权投资,支持私募证券、私募期货、对冲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发展。
2.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鼓励有实力的重点企业以资产为纽带,跨地区、跨所有制经营,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并购重组,不断壮大企业规模,培育龙头企业。积极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挂牌,努力扩大新增上市、“新三板”和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等挂牌企业数量,通过资本市场途径,培育一批具有金华产业集聚特色的大企业、大集团。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资产支持票据进行债权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新型债券产品,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满足企业中长期资本需求。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功能,鼓励金华跨境贸易企业运用期货市场管理价格风险。
(七)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全面服务社会民生。
1.强化普惠金融服务。鼓励政策性银行以批发资金转贷形式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引导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加大民生建设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美丽乡村”等民生工程。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小微企业专营机构,为小微企业、“三农”和城镇居民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拓宽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融资渠道,加快接入征信系统,努力提升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水平。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加大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设备投入与技术改造的融资服务。积极发挥政策扶持和引导推动作用,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互助保险体系。
2.推动普惠金融产品创新。积极开展“三权”抵押贷款产品创新,探索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等贷款业务,有效拓展小微企业和农户融资渠道。积极探索保险服务扶贫开发的新模式、新途径、新机制,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大病保险、民生保险,扶助城乡低收入群体尽快脱贫。
3.推进互联网金融在民生普惠领域的应用。发挥互联网金融普惠功能,鼓励发展网络贷款、股权众筹和网络支付等模式,为小微企业、农户和各类低收入人群提供小额融资和支付结算服务,满足各群体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探索建立农经站、农村合作基金会、综合服务站三位一体的服务方式,发展农村电商金融,打造具有金华特色的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服务点,为农户提供助农小额取款、网上代购代销等多样化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开展移动金融服务,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网点覆盖面不足的问题,提升金融机构在“三农”领域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八)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维护良好金融生态。
1.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评级市场,有效发挥征信体系、信用评级体系在规范市场行为及防控金融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加快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充分整合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中小企业非银行信用信息,构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
2.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融资性担保行业,推动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拓展融资担保业务。支持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牵头,组织设立互助性会员制信用担保机构,对会员提供封闭式融资性担保服务。
3.完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建立由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市场主体、企业家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金融知识普及教育体系,提高社会金融风险防控意识。构建新型银企关系,增强金融业的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加大企业“两链”风险协调处置力度,找准“两链”风险的源头,有效阻隔担保链风险,避免风险的扩散或恶化。依法打击非法集资、洗钱、制贩假币等金融违法行为,维护辖区金融安全稳定,确保金融业健康有序发展。
4.积极引导民间金融规范发展。探索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路径,将网贷平台、众筹、金融中介等各种业态纳入统一管理,促进民间融资行业阳光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发展。建立适应金华民间金融发展的征信体系,指导民间金融活动,营造良好的民间金融发展环境。
(九)完善各类金融机构,做优做强金融产业。
1.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实力。积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行动,促进传统银行金融机构转型升级,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推动和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争取金融机构上市。建立金融机构引进激励机制,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有全国性影响力的城商行、外资银行来金华设立分支机构,重点引入经营理念先进、在国际国内具有良好经营业绩和优秀品牌价值的金融机构,增强金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竞争力。
2.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产业。加快保险事业全方位多层次发展,重点支持设立养老、医疗、“三农”、巨灾和民生责任等区域性、专业性保险公司和信用保险专业机构,形成“功能完善、保障全面、专业性强”的保险市场体系。创新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机制,鼓励保险公司以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以及在金华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大力推进保险产品和业务创新,重点开发中小企业保险、科技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和“三农”保险等保险产品,为现代商贸、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一揽子保险保障服务,提升现代保险服务业水平。
3.培育新型金融组织。加快民营银行筹建工作,积极争取建立影视文化民营银行,为本地影视文化经济发展提供高效和差异化的金融服务。鼓励民间资金根据有关规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专业性保险公司、影视产权交易中心、财务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完成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力度。
1.健全金融协调制度。强化市金融办的牵头协调职能,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调互动,完善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互通、合作、交流机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预警、风险处置协调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金融监管效率,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
2.建立跟踪考核制度。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制定任务进度计划,强化跟踪督查,定期开展评估和考核,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3.发挥金融行业协会作用。依托行业协会力量,制定发布自律公约、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形成推动金融业发展的合力,推进政府各项金融工作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落实,树立金融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形象,营造诚信规范发展的氛围。
(二)营造金融发展环境。
1.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健全金融维权“绿色通道”,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牢固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建立地方金融与地方经济融合互动发展机制。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维护金融市场有序运行。畅通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监管部门、仲裁、诉讼等金融消费争议解决渠道。
2.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政府对金融业服务的方式和手段,深化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三方的紧密合作,搭建项目对接、银企合作平台,营造鼓励金融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维护金融市场公平、公正、有序发展。
3.加强舆论引导。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金融业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进一步形成推动金融业发展的合力,为实现金融业“十三五”发展目标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完善金融发展政策。
1.梳理完善金融政策。系统梳理现有金融政策,力争在“十三五”期间覆盖所有金融子领域,推动政策向提升直接融资比重和规范发展民间资本方向倾斜,形成较为完善的金融政策体系。积极向上争取更大的政策倾斜,加大对我市金融发展的扶持力度,形成政策叠加效应。
2.打造金融政策洼地。针对金融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推动落实税费减免、土地供应、人才吸引等配套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直接融资财税优惠、股权参与减持奖励、新三板挂牌企业优惠奖励、股权激励税收减免等政策,确保各项扶持鼓励政策在全省乃至长三角地区具有比较优势。
3.建立投入激励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建立健全市场驱动和政府引导的双重激励机制,鼓励总部性金融机构入驻金华。鼓励地方财政通过贴息、补贴、奖励等政策措施,激励和引导各类资本对金融业的投入,对金融机构注册登记、房产确权评估等给予政策支持。
(四)引进培养金融人才。
1.强化人力资源理念。树立人才是金融业第一资源的理念,重视金融人才建设,创新金融人才引进培养模式,完善金融人才使用机制、配套服务机制,吸引一批高层次金融人才落户金华。
2.设立金融人才培养基地。通过与国内一流大学及专业机构开展紧密合作,创办金华产业金融研究院,推进产业金融研究和创新人才培养。
3.健全金融人才引进政策。设立金融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科学合理的引进人才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和成长机制,在生活、工作各方面为金融人才创造良好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