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45号)精神,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认真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以知识产权与城市创新发展深度融合为主线,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主题,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以知识产权强县区、强企建设为抓手,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和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创业和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实现阜新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提高。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88件/万人,拥有发明专利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0%以上,国内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6.1年;作品著作权登记达到320件/年;商标有效注册总量达到3800件;培育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户。
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力争5户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体系认证,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创新能力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形成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实现知识产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显著优化。全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健全完备,行政执法效能和市场监管水平显著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答复办理率达100%。
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大幅提升。组建辽西地区专利转化公共服务平台,能够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实现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市场分析、预警监测等。
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建成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标准化的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机构,全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达到5家。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人才。
二、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三)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多元化产业发展体系,在重点产业创造一批高价值专利、高知名度商标和核心版权。在装备制造、氟化工、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领域,大力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以玛瑙、特色农副产品等为重点,支持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大力发展品牌密集型产业。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艺、工艺美术、影视动漫等为重点,大力发展版权密集型产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
(四)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企业主体地位,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计划,发展和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打造一批拥有高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对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予以重点资助。鼓励和促进在相同或相近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产业建立知识产权联盟。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集中管理、委托管理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
(五)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高效产出。促进知识产权产学研合作创造,鼓励本地企业承接高校院所的知识产权。建立面向创业创新的知识产权申请绿色通道,推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快速登记工作,推进专利和商标便捷申请,推进知识产权在线登记、电子申请和无纸化办理。引导企业利用“专利审查高速路”国际合作网络快速获得海外知识产权,为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提供支持。实施规模以上制造业专利提升工程,引导其利用专利情报开展创新,获取知识产权。鼓励企业商标国际注册,支持企业品牌建设。鼓励文化领域商业模式创新,加强文化品牌开发和建设,增强文化创意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一批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
三、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加快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六)建设专利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依托辽宁工大,整合资源,加快组建辽西地区专利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着力打造集专利信息发布、技术转化、产业预警分析、技术人才培养、维权援助为一体的多元化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与省内外其他资源的互联互通。支持高校院所依托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领军团队等科技创新平台,围绕核心技术实施知识产权布局。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创造一批重大关键性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辽宁工大)
(七)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缓解企业短期还贷压力,有效降低银行贷款风险。培育知识产权保险市场,引导并支持各类担保机构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第三方担保服务,借鉴“银行+保险+风险补偿基金+服务机构”等模式,鼓励开展专利保险新品种试点,探索保险、担保组合增信模式。探索开展专利、品牌、商誉、版权、特许经营权、企业家价值等无形资产评估。大力引导各类产业引导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投入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支持探索知识产权创造与运营的众筹、众包模式,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阜新银监分局)
(八)完善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改革,探索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由所在单位和发明人共有。改革科研人员评价制度,提高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和产业化指标在职称评定和考核中的权重。高校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成果以技术转让或入股方式在阜新实施转化的,所在单位可以将技术转让所得的净收益或取得的股权,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一次性奖励或授予职务成果完成人及为职务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由研发团队自行在省内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转让的收益,其所得不得低于7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九)推动专利许可制度运用。强化专利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推进专利当然许可制度落实,鼓励更多专利权人对社会公开许可专利。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通过无偿专利许可方式,支持单位员工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鼓励和支持高校、科技院所、大型企业向中小微企业低成本许可专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辽宁工大)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创新创业环境
(十)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对“12315”、“12318”、“12330”等维权援助平台的投入,完善知识产权侵权举报奖励制度。建立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协作执法、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的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等制度。加快培育知识产权维权专业法律服务机构,满足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法院)
(十一)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和完善涉企知识产权服务相关制度措施,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能。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提高“护航行动”、“剑网行动”、“闪电行动”等活动的威慑力和影响力,开展以产业集聚区、专业市场、电子商务等为重点的专项执法,重点打击重复性、群体性、顽固性的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法院)
(十二)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举报渠道,鼓励维权援助机构开展纠纷诉前调解,依法加强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维权,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等新业态领域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快速反应协作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三)推进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围绕外向型经济的重点领域,指导企业掌握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形成强有力的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屏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海外预警机制,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海外市场目标地、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预警研究与分析,有效防范国际知识产权风险,实现走出去战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
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支撑产业技术创新
(十四)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支持企业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鼓励企业按照GB/T29490—2013国家标准实施企业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全面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管理融入研发、生产、销售等经营全过程,将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情况作为科研立项的重要条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十五)建立专利导航创新决策机制。以专利数据为信息获取主体,综合运用专利信息分析和市场价值分析手段,结合经济数据的分析和挖掘,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在城市创新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通过专利导航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深度融合,逐步建立以专利导航支撑行政决策的创新决策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十六)健全知识产权评议评价机制。在重大产业规划、重点投资项目、科技计划、重点人才引进项目等方面开展知识产权评议,避免因知识产权问题导致重大损失。对国有企业的专利、著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等权属变更,提供快捷的评议审核。加大科学技术进步奖等政府奖励的知识产权评价权重。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企业知识产权评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
六、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十七)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利用。推进专利数据信息资源免费开放共享,开放基本检索工具。充分利用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基础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推动专利大数据挖掘分析,围绕全市产业发展重点建设专题信息数据库。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利用专利技术情报再创新,帮助小微企业进行专利创业和专利二次开发。借助“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平台,加强我市专利技术成果“引进来”和“走出去”。打造网上“知识产权服务超市”,探索知识产权服务电子商务模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
(十八)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以科技创新为导向,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信息、代理、法律、评估、质押、保险、托管、咨询、培训等服务,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提升知识产权信息获取效率。建立完善激励创造、促进运用、严格保护、规范服务等方面的知识产权政策,推动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经济、科技、贸易、金融、财税等政策融合支撑。(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科协)
(十九)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执业技能分类培训,切实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从业人员业务技能。支持服务机构开展特色化、高端化服务,重点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咨询、运营、金融等综合服务。支持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或联盟,实行行业自治,形成有序竞争、互为补充、错位发展的良好格局。建立健全创业知识产权辅导制度,为知识产权创客提供创业导师服务,加强集聚知识产权创客人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科协)
七、构筑知识产权人才高地,不断壮大人才队伍
(二十)加强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库,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动态管理,推动知识产权人才优化配置。完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评价制度,推进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职称评定工作。支持企事业单位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完善薪酬制度,使知识产权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科协)
(二十一)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建设知识产权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后备人才梯队,努力打造知识产权人才高地。大力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执法、服务专业人才在职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水平。加强知识产权律师队伍建设,提高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等常态化机制,加快培养高层次企业知识产权人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
八、加强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专利、商标、版权等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研究解决知识产权工作重大问题,统筹部署和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严格执行责任分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推动各项措施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协、市法院,各县区政府)
(二十三)实施财政和金融支持政策。加大财政资金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市、县区分级分工资助专利创造及运用激励政策,加大对发明专利申请和维护的资助力度,构建以普惠制为主的一般性资助和以扶优扶强为主的重点资助相结合的专利激励政策。扩大专利技术专项资金补贴范围,推动装备制造、化工、电子、新材料等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予以重点资助。推进工作创新,探索建立“政府资金+企业资金+社会资金”的支持模式。(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
(二十四)加强宣传引导。适时设立市级专利奖,表彰和奖励通过专利运用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文化建设体系,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型教育。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宣传和咨询服务,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使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协、市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