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沈抚新区先行先试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指导意见》(辽政办发〔2017〕113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以下简称“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制度创新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经2017年11月22日第十五届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领会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充分学习借鉴天津、上海、江苏、福建、广东等先进地区经验,充分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和自贸区功能定位,在加大市、区政府简政放权力度并积极争取省政府授权的基础上,以“建立一个制度、推进五项改革、打造‘一张网’”为核心,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着力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性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营商发展环境,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成为“放管服”改革先行区、营商环境示范区、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打造改革创新开放新标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为实现营口全面振兴提供改革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坚持协同配套。在国家、省、市现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改革举措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从“点线式”局部性改革向“集成式”全局性改革转变,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
——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出发,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多渠道、便利化的政务服务。
——坚持公平高效。把弱化行政审批、强化市场监管、优化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便利办事创业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作为改革重点,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标准,使企业、群众都能平等地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
——坚持试点先行。进一步转变观念,持之以恒地进行政府自身革命,鼓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结合实际,先行先试重大改革举措,整合改革资源,创新革举措,确保改一项成一项,真改革、真见效,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稳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清单管理制度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积极向省政府争取向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下放省级管理权限,组织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加大向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放权力度,实行协同、联动赋权,给予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最大的创新发展空间。重点围绕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的重点发展领域,提高简政放权“含金量”,确保改革稳步推进。对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暂不具备承接条件的管理权限,市直有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办理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申报事项。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涉及行政审批的各类认证、评估、审图、代理、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能取消的一律取消,不得要求开展清单之外的中介服务,不得强制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要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由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支付并按照规定纳入财政预算。
2.全面建立权力清单等制度。结合编制《营口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根据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申请,经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同意,将由市县两级政府部门行使的110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详见附件)赋予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行使。在充分赋予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涵盖行政权力和责任、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中介、随机抽查、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事项的“放管服”改革清单,明确“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为实施主体,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以“管什么、怎么管、何标准、何职责”为行动理念规范管理行为,没有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行使。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减少或取消投资准入限制,提高开放度和透明度。
3.强化各类清单的动态调整。各类“放管服”改革清单建立后,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要参照《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营口市行政权力运行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营政发〔2017〕12号)的规定,建立各类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相关事项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清单,确保清单合法、有效。
(二)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4.全面实现1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登记。继续推行“一址多照”及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探索“一照多址”试点登记,实现企业住所登记方式灵活多样;借助省政府将冠以“辽宁”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管理权限赋予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的有利时机,探索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合并办理;将申请企业登记要件细化分解为实质性和非实质性两类,建立非实质性要件实行容缺受理机制。通过着力解决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问题,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实现1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注册,3个工作日内完成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涉税等全部事项。
5.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省政府批准,全面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成功经验,对应上海自贸区实施“证照分离”的116项行政许可事项,在法律框架内,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之外,通过采取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以及对涉及公共安全等特定活动,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等方式,把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同时认真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完善改革配套措施,适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证照分离”改革。
6.推行“多证合一”制度改革。结合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探索将更多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涉企证照整合到营业执照中,在前期推行“四十六证合一”的基础上,推行“五十证合一”改革。今后,只要是能够整合简化的,只要是符合“多证合一”改革原则的,要继续按照“多证合一”标准和要求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做到“成熟一批、整合一批”,持续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
7.实现市场准入便利最大化。全力开展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工作,实现工商登记全业务、市场主体全类型网上登记和电子执照发放,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网上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的认可程度,发挥电子营业执照无介质、防篡改的特性,逐步使电子营业执照成为各行政审批部门在进行网上审批和监管时认证企业身份、管理企业信息的有效方式和工具。在此基础上,探索实现在线刻制公章和在线申领发票。
(三)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以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内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为重点,建立“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章审批、一口发照”的审批制度,将建设项目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形成了收件、办理、发证“一条龙”服务。
8.持续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通过对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收费项目进行统一规范,并采取合理规划布局、再造审批流程、优化政务服务等方式,科学编制路径最短、环节最少、效率最高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制定出台《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创新实施办法》,对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容缺受理”,通过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促进审批提速,实现企业投资项目自立项后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证。
9.实行“多规合一”。整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及市政、水利等专项规划审批权限,提升规划水平,形成统一的城乡空间规划体系,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通过推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报审模式,建立“一个规划统全局,一张蓝图干到底,一个平台统到边,一张表单联上下,一套机制管始终”的“多规合一”工作机制。
10.实行“区域评估”。整合土地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气候论证、文物评估、地价评估、土地复垦方案等区域性专项评估、评审报告,由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牵头集中组织编制,并承担相关评估费用,落户该区域内的项目免费共享,原则上不再对企业投资建设项目进行重复评估,降低企业投资成本。
11.实行“多评合一”。整合项目前期所涉及的节能评估、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类论证、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排污口设置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保护方案审批等事项的评估办理流程,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通过采取“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评审、同步审批、统一反馈”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评估事项的办理效率。
12.实行“多图联审”。整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消防设计审核、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积极探索和推进无纸化审图、网上审图,实现统一接收、并联审查、一次告知、整体反馈,不断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和审查质量。
13.实行“联合踏勘”。在投资项目立项、规划、设计、评估、论证、施工过程中,凡需要在审批之前进行现场踏勘的,要全部采取联合踏勘方式进行。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或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组织本单位审批人员及其他有关部门有关负责人员进行现场联合踏勘,力争实现“一辆车子管踏勘、一天之内办结完”。
14.实行“联合验收”。对建设工程竣工、人防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等验收事项,分阶段实施并联办理,建立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一家牵头、统一受理,各有关部门集中实施、同步验收,最终限时办结、统一送达。
15.实行“预审服务”。在建设项目取得土地之前,提前介入、提供指导,帮助建设单位实现技术方案和许可要件的同步准备,对相关审批环节进行预先审查,在各项条件具备后一次性换发正式批准文件或者证件。
16.实行“全程代办”。为企业提供接洽、联系、申请、办结等全流程精准服务,对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容缺受理”,先行进入审查程序,待材料补正后及时做出审批决定,促进审批提速。
(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17.实行“一枚印章集中审批”。经省政府批准,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可借鉴市行政审批局模式,将市场准入、建设投资和权证办理等行政许可事项集中至一个机构行使,实现“一枚印章集中审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审批、管理、监督运行机制,实行行政审批平台与监管部门无缝对接,实现审批数据、审批要件的信息实时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控风险,切实落实安全、环保等领域的监管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服务,完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的各项工作衔接、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对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的工作指导、业务培训、文件传达、端口开放、信息传递、数据推送和审批结果认可等工作。
(五)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改革
18.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经省政府批准,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通过整合行政执法职能,将辖区内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权限集中至统一的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承担,通过实现执法主体、执法服装、执法证件、执法文书、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标准、风险分类监管模式、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和举报奖励办法的“十个统一”,实现“一支队伍综合执法”,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
(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
19.实行“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通过梳理汇总省市区三级政府授予的行政检查执法权限,编制公开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监管对象的风险情况,合理确定年度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应加大检查力度,适当增加抽查概率和频次,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要不断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建设,同时按照《营口市联合执法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积极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推东跨部门、跨领域的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
20.实行“信用监管”。充分整合各类监管信息建立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促进监管信息的归集、交换和共享,增强工商、公安、税务、社保、法院、金融等部门的协同监管能力,建立标准化、跨部门的协作流程和互动机制。利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信息查询、在线督查、效能监管的功能,并逐步与“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数据库对接,建立统一的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社会信用体系,对事前诚信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进行全链条信用监管,对违法市场主体加大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违法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在经营、投融资、出入境、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制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21.实行“审慎监管”。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的趋势,围绕鼓励创新、促进创业,探索科学高效的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实行包容式监管。对一般性生产经营行为和非主观故意、轻微违法行为实行监管容忍,对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严格监管,消除风险隐患。
(七)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
22.加快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编制公开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实行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建立纵横全覆盖、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的政务服务系统,与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生产经营、税费办理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实现咨询、受理、审查、投诉、评价等网上一体办理;不断提升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能力,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做到无缝对接;加快建立以协同办公平台为核心的政务信息化应用体系,推动重点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跨地区、跨部门业务协同,加强政务服务网与电子政务内网、外网以及专网的融合对接,为构建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开展一站式利企便民服务创造条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抓住体制机制创新这个“牛鼻子”,强化“放管服”改革顶层设计,统筹“放管服”改革涉及的各方面工作,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市直各部门要加强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先行先试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指导和服务,对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依法依规作出的审批、处罚等决定予以认可,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及时协调解决各部门审批业务系统的端口和密钥赋权等问题,为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供保障。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大局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改革创新意识,明确改革目标,抓准改革重点,切实担起深化改革的责任,勇于实践、大胆探索,为我市乃至全省、全国其他地区改革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二)强化依法改革。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先行先试“放管服”改革,在改革过程中需要调整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文件等规定的,要系统地提出修订意见建议,并按法定程序办理;同时加快清理废除不再适用的市以下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涉及制定、修改或废止的,要按程序加快进行,做到改革于法有据、有序推进。
(三)开展绩效评价。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要对接国际通行规则,结合自身战略和功能定位,坚持问题导向,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为目标,以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等量化指标为重点,科学合理确定评价内容和指标,建立健全“放管服”改革评价体系,采取引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改革成效进行评价,以科学有效的评价促进改革深入推进。
(四)鼓励探索创新。充分尊重并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凡是有利于就业创业,有利于为市场主体减负,有利于促进社会投资,有利于改善营商环境,有利于增进群众福祉的,各县(市)区、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市政府各部门都要勇于改革探索。及时总结归纳市县两级政府和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建设两方面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鼓励和支持相互学习和推广借鉴,形成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加大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改革成果的宣传力度,树立营口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全新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