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济南“侨梦苑”建设,优化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和海外优质资源集聚环境,对接国家政策,加快产业集聚、项目落地、高端人才引进,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现提出支持济南“侨梦苑”建设若干政策。
一、组建“侨梦苑”产业投资基金,有效破解企业融资困局
在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下组建“侨梦苑”产业投资基金,先期规模10亿元。基金运作采用“项目基金+直投”模式,撬动社会资本,坚持市场化运作,分别为“侨梦苑”成长期企业提供产业基金支持,为初创期企业提供天使类基金或股权直接投资支持,为企业提供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支持,以及为企业提供其他产业投资基金支持。
1.支持范围。主要投向济南“侨梦苑”“一区一园六平台”范围内且纳入“侨梦苑”建设项目库的成长期和初创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
2.责任单位。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外侨办。
3.申报审核程序。企业依据相关要求提供项目申报表、项目可行性研究、上两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其他附件材料,由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核并办理。
二、设立“侨梦苑”贷款担保专项资金,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支持
为解决入驻“侨梦苑”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设立“侨梦苑”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专项资金1000万元,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所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专门团队,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对接贷款银行,开辟“绿色通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1.支持范围。济南“侨梦苑”中小微企业。
2.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外侨办。
3.申报审核程序。企业依据申报要求提报企业相关资料、经中介机构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由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审核并办理。
三、设立“侨梦苑”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支持
为建立政银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设立“侨梦苑”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1000万元,按照“政银企”合作模式,专项补偿合作银行为“侨梦苑”小微企业贷款发生的风险。
1.支持范围。济南“侨梦苑”小微企业。
2.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外侨办。
3.申报审核程序。小微企业自愿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合作银行独立审核考察。贷款发生风险时,合作银行根据法院民事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向责任单位申请风险补偿。
四、实施“侨梦苑”企业融资费用补助,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对“侨梦苑”中小微企业年贷款额不低于50万元(含)且单笔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流动资金贷款,可按年度实际融资费用的40%(小微企业可按50%)申请市财政补助,每个企业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其中担保费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企业在同一年度内的贷款,只能享受1次财政贴息政策。申请融资费用补贴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国家、省、市其他专项资金扶持政策。
1.支持范围。济南“侨梦苑”中小微企业。
2.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外侨办。
3.申报审核程序。企业依据有关政策要求,提供申请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纳税登记证复印件、中介机构出具的有防伪标识的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银行贷款合同及支付利息和担保费用的单据(复印件并加盖贷款银行公章及企业公章)等材料,经属地财政部门初审后,报送市财政局复核办理。
五、设立“侨梦苑”专利质押融资专项资金,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支持
鼓励和支持“侨梦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对企业以专利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并按时还本付息后发生的利息、担保费、专利评估费和保险费给予资助。其中,小微企业的单笔贷款按照贷款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省财政贴息支持,每家企业年贴息额不超过20万元,补贴累计期限不超过2年,补贴总次数不超过3次;对专利评估费按照50%给予省财政补贴,每家企业年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补贴总次数不超过3次。市财政对中型企业专利质押融资费用按照40%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贴息和担保费支持,其中担保费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企业投保的专利权给予职务发明专利2000元/件资助,每家企业年补贴额不超过2万元。享受该政策的企业不再享受融资费用补助政策。
1.支持范围。济南“侨梦苑”中专利权质押合同已办理过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贷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出质的专利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可以转让,并可以其知识产权出质获得金融机构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中小微企业。
2.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外侨办。
3.申报审核程序。企业按要求提报《专利质押融资补助资金申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专利权质押合同、借款合同、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凭证复印件、专利评估报告复印件、保证合同,担保费用的单据复印件、保险费发票复印件、经中介机构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由市知识产权局审核并办理。
六、建立“侨梦苑”服务协同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全链条“一站式”精准服务
(一)建立“侨梦苑”企业服务推进机制。园区企业服务部门要转变服务方式,提供全链条“一站式”精准服务,及时审核上报相关材料,形成产业园区、所在区与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外侨办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三级审核把关、相互协调、密切对接的工作推进体系,确保各项支持政策落地,促进“侨梦苑”企业做大做强。
(二)打造“侨梦苑”企业共享服务平台。依托立足山东、辐射全国的泉城科创成果交易大平台,建立侨梦苑企业创新发展共享服务平台,对接企业与创新创业资源供需双方,形成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技术产权及知识产权交易、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等于一体的共享服务中心,更好地服务“侨梦苑”企业发展。
(三)健全“侨梦苑”企业名录和项目库。准确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存在的实际困难,对新引进项目和洽谈项目分层次推进,积极协助完成落地、注册和签约阶段的各项工作,对缺少项目资金的企业主动对接基金公司等相关机构帮助解决资金困难,支持“侨梦苑”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深化“侨梦苑”企业“放管服”改革。在槐荫区、济南高新区政务中心开设为侨服务窗口,减少办理环节,简化办理流程,推行“网上办”、“一次办”、“我来办”政务服务“三办”事项,做到让企业最多跑一趟,为企业提供“店小二+专业式”、“全链条”的精准化服务。
上述政策具体申报审核规定,由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制定。本政策由市财政局、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外侨办负责解释。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