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构建“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做强做优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健康、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商贸物流四大产业,培育壮大旅游业、金融业、科技服务与文化创意、节能环保四大产业)重大战略决策,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发展,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新旧动能转换,依据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石家庄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本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目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健康、先进装备制造三个专项行动,着力培育新一代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与通信网络技术、生物技术、前沿材料、先进储能技术等未来产业,重点建设八大工程,实施一批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建设一批高端创新平台,着力打造产业竞争新优势,为构建具有石家庄特色的“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产业规模实现新跨越。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引领地位基本确立,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双轮驱动”、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加快发展,“4+4”产业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政策支持体系和产业生态系统更加完善,带动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到50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18%以上。
创新能力取得新突破。培育和建设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每年新建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药物安全性评价等创新平台30个以上,新增工业设计中心10个,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300家,引进高水平技术人才和创新团队10个,新增院士工作站4个。到2020年,石家庄市地域内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400个,工业设计中心达到33个,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万家,高水平技术人才和创新团队达到35个,院士工作站达到80个。
协同创新取得新进展。每年新搭建协同创新平台3个、科技成果转化平台10个,每年引进技术含金量高、带动作用大、示范性强的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50个。到2020年,协同创新平台达到9个、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达到35个。基本形成京津冀创新链、价值链、产业链良性互动、协同发展格局。
特色产业形成新优势。选择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精心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延伸产业链条,给予政策支持。在新能源、机器人、新材料、节能环保、数字创意、未来产业等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实现新突破。
集聚发展形成新格局。培育2-3家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培育1-2个规模超千亿元产业集群,新增2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培育20家自主创新能力强、主业突出、掌握核心技术、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行业领军企业。与京津、雄安新区共同形成功能互补、资源共享、产业链衔接的国际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高地。
三、重点任务
以构建“4+4”现代产业格局为引领,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健康、先进装备制造三个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八大工程,打造创新引领、机制完善、要素集中、人才集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
(一)高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工程。依托优势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健康、先进装备制造等领域三年滚动实施150项技术含金量高、带动作用大、示范性强的高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切实推动一批关键技术和设备的工程化集成与应用,推动一批自主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加快科林电气智能电网装备、中瓷电子氮化铝陶瓷封装基板、诚志永华OLED新材料、石药集团抗肿瘤系列新药、以岭药业化学制剂和现代中药国际化、神威药业集团治疗老年性痴呆的创新药物、博深工具高速列车制动闸片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努力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的增长点。
(二)重点技术改造工程。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健康、先进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以工艺、装备、产品和管理升级改造为重点,每年组织实施100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推动现有新兴产业向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化发展,大幅提升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质量和竞争力,加快创建一批国际或国内知名品牌。大力开展“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全流程的综合应用。
(三)重点创新平台建设工程。把创新平台建设作为提升产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抓手,依托行业优势企业和重点科研院所,面向前沿科学、基础科学、应用科学及学科建设,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建设需求,建设一批工程研究中心。面向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发展需求,建设一批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力争到2020年新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100家。
(四)重大科技专项工程。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分批设立人工智能、卫星应用、网络信息安全、大数据及物联网、专用集成电路、无人机管控、新型显示、重大新药创制、高性能材料等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每年组织实施10项重大科技项目,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强与京津的产学研合作,力争每年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同时,加强与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对接,争取更多国家、省项目在石家庄实施。
(五)标准体系引领工程。支持优势企业承担国际、国内相关标准的编写组织工作,推动自主创新成果标准化。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标准制定工作的引导,力争全市企事业单位每年主持或参与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10项以上。重点在电子元器件、生物医药、北斗导航等领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六)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工程。支持骨干企业建设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百强企业。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方式,培育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形成若干拥有核心技术、产业链完整、带动力强的企业集团,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到2020年,培育20家自主创新能力强、主业突出、掌握核心技术、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行业领军企业。
(七)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加快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鹿泉区光电导航产业2个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突出抓好栾城区通用航空产业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建设。围绕数字经济、新能源汽车、机器人、医药健养等领域再申报建设2个省示范基地。到2020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达到5个以上。
(八)产业链延伸工程。在优势开发区或产业相对集中区域,围绕产业链配置创新链,围绕创新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各类创新资源要素聚集,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健康、先进装备制造等特色产业,选择军民融合、新能源汽车、LED、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健康等五大领域,制定产业链延伸建设方案,理清产业发展脉络,找准产业发展短板,补充延伸产业链条,强化上游技术创新-中游成果转化、产品关联-下游终端产品生产、市场应用,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调整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加强领导力量,充实办公室人员,强化对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建立部门间项目、资金安排计划沟通机制,市有关部门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建设、财政资金使用提交领导小组审议,领导小组定期发布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组建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设立分行业指导组,为全市规划政策制定和重大项目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二)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按照国家京津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部署,持续做好全面创新改革工作,破解制约发展的创新难、审批难、融资难、人才引进难、创业难的体制机制瓶颈,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主体的活力和潜力,为省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增加动力,为全省乃至京津冀区域提供示范借鉴。深化与京津对接合作,加强京石“一站一台”合作,推进中关村天合石家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广场建设,加速构建协同创新共同体,打造一批承接京津产业转移和成果转化的标志性平台。
(三)加大市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利用我市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重大科技专项、高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技术改造、创业创新平台建设、标准化建设、示范基地建设、高新技术成果落地奖励、领军企业培育、产业链完善、专家咨询服务等。
(四)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供应。优先将列入“4+4”现代产业项目、省三年行动计划10个专项行动中的大项目纳入市级重点项目计划,优先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保障耕地占补平衡需要。健全产业用地供应机制,分类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供应方式,鼓励工业项目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在原有建设用地进行厂房加层改造,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符合集约用地标准的工业项目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五)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聚焦人才引进的方向和领域,市人才绿卡计划应紧紧围绕我市“4+4”现代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调整专业设置,开设相关专业或课程,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养专业人才。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深入合作,加大资金投入,大规模培养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技术工人等高技能人才。
(六)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筹办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争取永久性落地我市。加大招商引智力度,对引入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项目、产业技术研发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通过股权投资、财政贴息或补助形式给予扶持。对符合全省鼓励外商投资重点产业目录、当年实际到位外资5000万美元以上的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境外世界500强、知名跨国公司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报经市政府同意,给予政策支持。
(七)建立目标考核督导机制。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统计体系,加强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发展的统计监测预测。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对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行动建立部门分工负责制度,逐一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将专项行动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范围,加强对专项行动实施的督查和问效,确保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