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辅助器具是改善、补偿、替代人体功能和实施辅助性治疗以及预防残疾的产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是包括产品制造、配置服务、研发设计等业态门类的新兴产业。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有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有利于引导激发新消费、加快发展新经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7〕43号)精神,加快发展我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增进人民福祉,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整合我市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优势,以研发制造和模式创新为核心,构建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造福以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为重点的全体市民,助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发展目标
构建以智能产品和创新模式为主要特色的产业新业态,到2020年实现:
——创新驱动明显增强。推进产业设计、工艺、设备、材料、检测、软件等关键技术和环节的创新发展。
——产业布局更为科学。培育发展一批康复辅具企业、品牌和项目,建立健全研发、设计、制造、展销、适配及体验产业链条。
——市场环境更加优化。市场发展规范有序,产业标准、现代销售体系更为完备。
——社会效益显著提升。市民全生命周期的康复辅具需求得到有力保障,康复辅具服务成为文明城市建设标杆。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1.加强区内外合作。在对外招商引资中,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作为重点之一,寻找招商目标企业,收集项目信息,加强产业合作。鼓励我市优势企业和机构在东盟国家建立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分支机构。(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及各县区政府参与)
2.积极拓宽康复辅助器具市场。把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发展机遇,积极开拓市场,鼓励企业利用国内专业展会平台,进一步拓展区内外、国内外市场。有针对性地赴粤、沪、港、台等地开展加工贸易招商洽谈对接活动,大力引进有规模有影响力的康复辅助器具龙头企业。(市商务局牵头,市投资促进局、民政局及各县区政府参与)
3.吸引外部创新主体。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鼓励国内外康复辅助器具企业、科研及服务机构在我市落户,推进我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向研发设计、品牌培育、市场营销等高附加值环节延伸,对符合条件的康复辅助器具企业优先推荐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范围,提升我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及各县区政府共同负责)
(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4.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健全完善促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研究制定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和配置服务管理制度。推广《中国康复辅助器具目录》,保障康复辅助器具方面的社会保险、司法鉴定、社会福利及其支付制度的落实。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注册登记流程,健全监管服务机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市民政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司法局、商务局、财政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残联及各县区政府参与)
5.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健全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作用,建立康复辅助器具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动态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支持行业组织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在行业标准制定、信息披露等方面充分发挥积极作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市商务局牵头,市工商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残联及各县区政府参与)
6.发挥标准导向作用。推动康复辅助器具重点产品、管理、服务标准的申报和执行。建立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的注册、认证、检测等监管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标准分类实施和监督机制。(市质监局牵头,市民政局、残联、统计局及各县区政府参与)
(三)推进创新研发
7.搭建研发平台。鼓励优势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与国内外行业优势资源合作,创建或联合创建康复辅具基础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及其他研发平台,推动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在康复机器人、仿生假肢、智能辅具等高科技领域合作上取得突破。(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局及各县区政府参与)
8.实施研发资助。支持康复辅具企业申报研发资助,重点扶持残疾预防、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康复及护理机器人、仿生设备、3D打印技术、康复训练设备、数字化平台等领域的研发创新;对康复辅具领域基础性、前沿性、关键核心技术并取得专利的攻关项目,给予一定资助。(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残联、民政局及各县区政府参与)
9.促进成果转化。以“互联网+技术市场”为核心,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交易网络平台,促进康复辅助器具科技成果线上线下交易。依托康复辅助器具研发、生产、应用的优势单位,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创业孵化和双创示范工作。支持行业组织开展产业创新评选活动,推介康复辅助器具创新产品目录、科技成果及转化项目信息。加强区内外交流合作,加快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商务局、民政局、残联及各县区政府参与)
(四)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10.优化制造体系。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与电子信息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动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建立面向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制造模式,提升高端产品和装备的模块化设计、柔性化制造、定制化服务能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科技局及各县区政府参与)
11.发展生产性服务。搭建我市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发展和产品交流平台,实现康复辅助器具领域信息互联互通。(市民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残联及各县区政府参与)
(五)提升服务水平
12.推进服务机构建设。扶持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逐步构建以公办服务机构为主导,非营利性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为补充,主体多元、覆盖城乡、方便可及的康复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市民政局牵头,市残联及各县区政府参与)
13.增强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医工结合”和“康养结合”,推广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人员团队协作,重点推进骨科、眼科、康复科等医疗服务、养老服务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衔接融合。促进康复辅助器具在养老、助残、医疗、健康、教育、通信、交通、文体娱乐等领域广泛应用。(市民政局、卫生计生委牵头,市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委、残联及各县区政府参与)
14.加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将老年人康复训练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相结合,满足保护、看护、照料等功能重建的需求,提高老年人康复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康复辅助器具适配率。发挥康复辅助器具对残疾人的功能补偿、代偿作用,提升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康复辅助器具建设,制定配置服务标准,按标准在养老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场所配置康复辅助器具。(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卫生计生委、质监局、残联及各县区政府参与)
(六)扩大市场有效供给
15.培育市场主体。支持企业战略合作,鼓励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专注于细分市场发展,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鼓励支持我市行业外的企业向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产品研发制造转型,积极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注册商标。(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及各县区政府共同负责)
16.丰富产品供给。将老年人、伤病人护理照料,残疾人生活、教育和就业辅助,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等作为优先发展领域,积极拓展改善普通人群生活品质的产品。加强传统中医康复技术、方法创新,形成和推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疗效确切、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辅助器具。(市民政局牵头,市卫生计生委、科技局、残联及各县区政府参与)
17.加强质量管理。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建立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相关认证,加强质量安全培训,优化质量控制技术。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试点。建立强制性和自愿性相结合的产品、服务认证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完善服务回访制度。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预警和缺陷产品强制召回、产品伤害监测验证评估等工作,发布产品和服务质量“红黑榜”。(市质监局牵头,市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民政局、残联及各县区政府参与)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8.制定实施康复辅助器具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和人才引进政策。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和更加积极的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政策,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将康复辅助器具研究优秀人才纳入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牵头,市科技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及各县区政府参与)
19.加强康复辅助器具专业人才培养。落实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从业人员职业分类、国家职业标准、职称评定有关政策,拓宽康复辅助器具人才职称晋升通道。鼓励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从事康复辅助器具行业,以解决当前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加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定期开展初、中、高级技工职业技能鉴定和专业技能培训工作。(市民政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残联及各县区政府参与)
20.强化继续教育服务。鼓励将康复辅助器具相关知识纳入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相关专业教育以及医师、护士、特殊教育教师、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等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范围。积极组织康复技师、社区康复专业人员、专业社工人员、残疾人专业服务人员参加康复辅助器具知识的继续教育。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联合建立实用型人才培养基地,鼓励企业和服务机构为教师实践、学生实习提供岗位。(市教育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残联及各县区政府参与)
四、政策支持
(一)落实税收价格优惠
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企业同价政策。(市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牵头,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残联,北海海关,各县区政府参与)
(二)强化企业金融服务
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适合康复辅助器具企业的金融产品;通过各类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带动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投资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市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北海市中心支行,北海银监分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加强资金引导
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纳入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相关财政以及新兴产业投资支持范围。切实增强福利彩票公益金在康复辅助器具研发、推广和应用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利用奖励引导、资本金注入、应用示范补助等方式,支持非营利性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建设,以及具有良好示范效应、较强公共服务性质的康复辅助器具公益项目。积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高端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范围。健全政府采购机制,国产产品能够满足需求的,原则上须采购国产产品。(市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残联及各县区政府参与)
(四)完善消费支持措施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基本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制定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配套政策,合理确定工伤人员康复辅助器具配置项目、适用范围、最低使用年限和最高支付限额。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创新产品设计,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康复辅助器具纳入保险支付范围。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逐步建立对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补贴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商务局、财政局、民政局、金融办、残联,北海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北海市中心支行,各县区政府参与)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市民政局牵头的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市本级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由市民政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统计局、工商局、质监局、投资促进局、残联、金融办、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北海海关,北海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北海市中心支行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领导担任。各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加强自主创新、产品供给、标准制定、金融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产业统计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建立健全行业统计制度
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健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统计监测分析体系。建立以主要产品数量、生产企业、服务机构等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统计调查、行政记录和行业统计相结合的信息采集机制。
(三)积极推进创新试点
鼓励各县区、各产业园区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集聚发展、服务网络建设、政产学研用模式创新、业态融合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为加快我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提供经验。
(四)加强督促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的细化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本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落实,并及时报告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