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加快推进我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总体要求,更加突出产业特色,更加突出科技创新,更加突出项目建设,更加突出功能融合,更加突出深化改革,更高标准、更高质量地在全市规划建设一批“小而美、精而强”的特色小镇,使之成为承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行者,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示范地,加快赶超、实现“两高”的生力军。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确保8个以上特色小镇通过省级验收命名,其中2018年确保1个、力争2个。省级特色小镇年度考核合格率每年力争达到100%,其中优秀率高于20%。
——有效投入目标。建立特色小镇“四个一批”项目库,累计实施重点项目400个以上,到2020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0亿元以上,其中特色产业投资占比达到70%以上、非政府投资占比达到80%以上。
——科技创新目标。到2020年,特色小镇集聚高端创业创新团队200个以上,引进各类人才600人以上,汇集国家、省“千人计划”专家20人以上,新增国家级科学研发(技术)中心5家以上。
——产出效益目标。到2020年,全市特色小镇税收达到25亿元以上,规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亿元以上,限额以上服务业收入达到500亿元以上,年接待旅游人数600万人次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优化整体布局。一是注重以质取胜。全市各级特色小镇总量控制在20个以内,其中省级创建和培育类特色小镇不超过15个。每个县区原则上创建培育省级特色小镇不超过3个,湖州开发区和太湖度假区均不超过2个。二是优化空间布局。特色小镇选址相对独立,空间上避免堆积集中,邻近区域原则上只布局一个小镇。建设过程注重功能融合,避免出现小镇园区化现象。三是突出制造业导向。紧紧围绕“4+3+N”现代产业体系,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规划建设特色小镇。其中,制造类小镇(以高端装备制造为重点)占比不少于60%,休闲旅游类小镇不超过20%,其他现代服务业小镇不超过20%。
(二)着力推进科技创新。一是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以“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为契机,突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引导特色小镇以企业为主体,加快产学研合作,支持小镇新增技术投资向产业核心技术倾斜,确保科技投入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8%以上。二是加快高端要素集聚。充分整合利用已有资源,积极搭建各类创业创新平台,打造创业创新基地15个以上,加快推动人才、资金、技术向特色小镇集聚。在特色小镇内开展市级创业就业指导站建设,力争3年内实现全覆盖。三是争创高新技术小镇。鼓励制造类小镇加快建设以高新技术为支柱、创新创业高度专业化、产业链与创新链高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力争创建2个省级高新技术特色小镇。
(三)着力加快项目建设。一是建立“四个一批”项目库。按照“谋划储备一批、前期报批一批、开工实施一批、竣工投运一批”的要求,建立“四个一批”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滚动推进。二是加强产业项目引进。瞄准新兴优势业态、行业龙头企业,推进以商引商、产业链招商。开展特色小镇推介活动,精准招引优质项目,吸引骨干企业、优质项目落户特色小镇,力争新引进产业项目800个以上。三是优化项目协调服务。围绕首期排定的“四个一批”项目库,加快总投资1030亿元的209个重点项目建设。采取专人服务、全程跟踪、简化审批手续等服务方式,确保谋划项目早签约、报批项目早落地、开工项目早竣工、投运项目早达产。
(四)着力强化功能融合。一是进一步完善规划。按照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四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和形态“精而美”、功能“聚而合”的要求,联动编制和深化完善各个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力求做到“一镇一品”。二是进一步挖掘文化。着力传承好历史文化,挖掘好创新文化,把文化基因植入小镇产业发展全过程,形成“人无我有”的特色文化,力争全市特色小镇文化产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三是进一步发展旅游。依托特色小镇资源禀赋,严格按照景区建设标准,着力完善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各个特色小镇要全面建成3A级景区,其中旅游类小镇要建成4A级景区。加快特色小镇旅游产业研发和旅游产业链打造,建立健全管理服务机制,全力提升旅游服务功能。
(五)着力创新体制机制。一是创新建设机制。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创新建设管理模式。每个特色小镇都要明确公司化的投资建设主体,以企业为主推进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特色小镇建设中的支持引导作用以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特色小镇优势企业与政府联合,探索成立多方合作的股份公司,实行PPP运作。鼓励各类企业、个人及外商以多种方式参与特色小镇的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等建设。三是创新基金开发机制。鼓励特色小镇开发公司牵头,联合政府相关部门,成立产业基金,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项目和人才引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等。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作为特色小镇培育创建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健全推进机制,做好申报审核、规划编制、创建推进、考核验收等各项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和计划要求规范有序推进,不断取得实效。市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从各自职责出发,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服务力度,全力支持各县区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作。
(二)强化推进机制。建立季度例会和通报制度。市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重点研究难点问题、产业准入、项目推进、文化挖掘、生态保护等工作。充分利用省统计监测平台,每季汇总省级特色小镇建设情况,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营造互比互学、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建立部门联系制度。市发改委具体负责环保和健康特色小镇的培育创建工作,联系湖州丝绸小镇、湖州开发区电动汽车小镇、湖州太湖蜜月小镇。市经信委具体负责信息经济、时尚、高端装备制造业和部分历史经典产业特色小镇的培育创建工作,联系吴兴美妆小镇、长兴新能源小镇、德清通航智造小镇、南浔智能电梯小镇。市商务局具体负责电子商务类特色小镇的培育创建工作,联系南浔善琏湖笔小镇。市旅委具体负责旅游特色小镇的培育创建工作,联系安吉天使小镇、长兴太湖演艺小镇、吴兴原乡蝴蝶小镇、安吉影视小镇。市科技局具体负责高新技术特色小镇的培育创建工作,联系德清地理信息小镇、安吉两山创客小镇。
(三)强化考核督查。强化对县区主体责任的量化考核,从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工作力度、小镇实绩、公众满意度等方面细化考核。对在省组织的特色小镇考核中出现警告、降级和淘汰类小镇的县区,当年特色小镇建设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市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专项考评。从业务指导、协调服务、政策支持等方面,组织各小镇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排定名次,并进行通报。各县区要制定配套考核办法,在省考核体系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增加部分指标作为补充;在省年度考核之前,要对本县区的特色小镇进行综合评价,发现问题及早纠偏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