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组部、人社部、教育部、财政部、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85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7〕30号),我们研究制定了《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基层是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85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7〕30号),引导高校毕业生更好地扎根基层就业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成长成才,建设高素质基层人才队伍,助力福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人才保障,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加强青年人才选拔培养、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新福建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基层人才的需求,坚持服务基层和培养人才相结合,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政策支持和完善服务相结合,适应基层发展需要,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创新措施,精准施策,着力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青年人才,培养一支高素质基层人才队伍,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实现基层发展和人才成长的融合互动。
二、目标任务
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主要面向以各种形式在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强化教育培训、实践锻炼、职业发展、管理服务等全链条的扶持措施,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基层青年人才队伍。对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后留在基层工作的毕业生,全部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进行跟踪培养。通过建立分层次、多渠道的基层优秀青年后备人才选拔体系,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一批具有坚定政治信念、现代管理理念和管理能力的基层管理人才,一批具有钻研精神、专业知识水准和实践经验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市场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基层创新创业人才。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能力素质培育计划。面向基层高校毕业生构建集党性教育、政策理论、业务知识、实践指导于一体的教育培训体系,高校毕业生相关的各类培训项目、培训经费要向基层倾斜。全面实施基层服务项目能力提升培训、初创企业高校毕业生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行业基层人才专项培训和基层人才导师结对帮扶培训,夯实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基础。
(二)实施岗位锻炼成才计划。尊重基层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和特长,通过建立健全导师培养、多岗位锻炼和交流锻炼制度,积极搭建工作平台,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将基层高校毕业生放在重要岗位压担子、给台阶、多锻炼,促进其在艰苦复杂的环境和丰富的基层实践中锻炼成长。
(三)实施职业发展支持计划。强化基层工作经历的政策导向,优化基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制度,拓展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空间。
(四)实施基层成长环境营造计划。落实基层工作高校毕业生工资待遇。将基层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人才政策扶持范围,加大表彰奖励倾斜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基层高校毕业生表彰奖励体系,形成基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奖励机制,选树一批基层优秀青年人才。
(五)实施基层成长服务体系建设计划。全面加强党组织对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的领导和引导,广泛凝聚部门合力,逐步建立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联系服务机制,搭建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互动平台,营造关心关爱基层高校毕业生成长的良好氛围。
(六)实施后备人才计划。建立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库,加强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的培养使用和跟踪培养,加强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的发展,打造一批扎根基层的优秀青年人才。
四、实施方式
(一)实施能力素质培育计划
1.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培训。以服务基层发展为核心,以提高高校毕业生能力素质为重点,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培训,每年组织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在岗脱产培训,全面提升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和群众的能力。
2.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44号)要求,每年资助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初创企业经营者。鼓励基层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基层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结业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3.基层人才导师结对帮扶。建立基层人才导师结对帮扶制度,推动国家、省市学术科技带头人、高层次人才与基层高校毕业生建立结对培养关系,指导培养对象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新工艺推广等,吸纳培养对象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导师培养成果可视同基层工作业绩,在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表彰推优、专家休假疗养等方面优先考虑。
4.行业基层人才专项培训。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双基”公务员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人才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等要优先培训基层高校毕业生。鼓励各地党校和行政学院开设专门面向基层高校毕业生的课程。鼓励行业部门实施基层人才专项培训计划,通过定向委培、学习进修、跟班学习、实践考察等多种渠道,提升基层高校毕业生岗位适应、职业发展和实践能力。
(二)实施岗位锻炼成才计划
1.建立健全导师培养制度。把重点培养的高校毕业生放在校长助理、所长助理、专家助理、总经理助理等重要岗位上进行锻炼,由单位负责同志或业务带头人“一对一”传帮带,对高校毕业生在思想上引导、作风上身教、业务上帮带,促进高校毕业生健康成长。
2.建立健全多岗位锻炼制度。尊重基层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和特长,对有发展潜力的高校毕业生有针对性地进行多部门多岗位锻炼,让他们在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上丰富阅历、磨练意志,为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奠定基础。
3.建立健全交流锻炼制度。畅通基层高校毕业生交流锻炼渠道,选派其中的业务骨干到上级单位或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落实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对工作条件特别艰苦或岗位职责重、压力大的基层高校毕业生,适时组织交流或轮岗。
(三)实施职业发展支持计划
1.强化基层工作经历政策导向。在干部人才选拔任用上,向在基层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倾斜。省和设区市机关录用公务员,除特殊职位外,按照有关规定一律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考录。省级机关每年面向同时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的公务员进行公开遴选。省、设区市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公开招聘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重点选拔一批在基层工作10年左右、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省和设区市机关工作。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将在基层生产和管理一线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后备人才队伍,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力度。
2.优化基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在统筹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基础上,实行城乡学校统一的岗位结构比例,其中小学、初中的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分别为1∶5.5∶3.5,2∶4.5∶3.5。县(市、区)的二级医疗、卫生、计生及农业、林业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控制标准逐步提高至2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高级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可根据队伍建设需要提高至15%。基层通过特设岗位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人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对在农村工作满25年且仍在农村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医疗卫计人员、农技人员、国有林场技术人员,已取得职称资格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定向聘用。
3.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制度。各系列(专业)职改部门应合理设置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指标,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要求。试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单独评审,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医疗卫生等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时,相关系列(专业)高级评审委员会可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且做出重要贡献的基层高校毕业生,可破格晋升职称等级。
(四)实施基层成长环境营造计划
1.加强工作生活保障。落实提高基层工作高校毕业生工资待遇。将基层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人才政策扶持范围,符合条件的提供住房、医疗、子女就读、落户、职称申报等方面配套支持。
2.加大表彰奖励倾斜力度。各级各类人才表彰奖励项目进一步向基层一线倾斜,将基层高校毕业生纳入表彰奖励对象范围。逐步建立健全基层高校毕业生表彰奖励体系,形成分层次、分类别的基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奖励机制。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适时评选表彰一批扎根基层、干事创业、敬业奉献、表现突出的基层优秀青年人才。基层单位对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高校毕业生要优先给予奖励。
(五)实施基层成长服务体系建设计划
1.加强党的领导和引导。对到基层工作的党员高校毕业生,各级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应加强教育管理和激励关怀,严格组织生活和纪律约束,对非党员的优秀人才要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引,使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充分感受党的关怀关爱,沿着正确方向健康成长。
2.建立基层成长联系服务机制。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组织实施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座谈、走访慰问等活动,密切与基层高校毕业生联系,经常性了解毕业生的思想、工资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教育等行业部门、各高校要关心关爱本行业、院校基层高校毕业生,要格外关注长期在基层艰苦岗位上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了解他们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将基层高校毕业生作为重要服务对象,及时提供就业创业服务,落实相关政策扶持。基层用人单位要立足自身资源,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政策倾斜和照顾。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创造更多机会增强基层高校毕业生成就感、归属感。
3.建立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托现有场地资源、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基层高校毕业生搭建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互动平台,推动他们相互学习交流。
(六)实施后备人才计划
1.建立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库。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适时从基层优秀高校毕业生中每年遴选一批基层后备人才,建立省级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库。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本地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库。
2.加强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的培养使用。各地应及时将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纳入本地青年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统筹衔接,协调推进,加强支持。上级机关事业单位选拔干部人才、同级单位岗位职务(等级)晋升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应当将纳入后备人才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人选对象。各级财政部门应统筹使用现有经费渠道,为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库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适当的培养经费补助。各地组织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开展集中培训符合条件的,可采取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等方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给予支持。
3.加强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的跟踪培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的跟踪培养力度,通过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国情考察、对外交流等多种方式,培养出一批政治坚定、勇挑重担、作风过硬的基层后备人才,源源不断地为基层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新鲜血液。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是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7〕30号)的具体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地基层成长计划的组织领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会同组织、教育、财政、共青团等部门细化计划内容,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要强化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的经费保障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的顺利实施。各地要综合利用相关资金,积极支持基层高校毕业生的培养培训、项目资助、事业发展等。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创造条件,为基层高校毕业生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便利。
(三)加强督导落实。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督导机制,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和实施效果评估,推动计划层层落实,确保计划实现预期目标。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基层成长计划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广泛开展动员,力争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均纳入基层成长计划。要树立一批基层高校毕业生典型,大力宣传优秀事迹和突出贡献,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