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7〕54号)精神,顺应互联网技术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的发展形势,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发展活力和内需潜力,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我市信息消费快速发展,带动其他领域消费快速增长,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坚持创新驱动、需求拉动、协同联动原则,积极拓展信息消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加强信息消费支撑基础建设,优化信息消费环境,不断释放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成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信息产业规模保持年均10%以上的增长速度,主营业务收入预计达到27亿元,信息产业成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部分。网络提速降费取得明显成效,信息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基于网络平台的新型消费快速成长,线上线下协同互动的消费新生态发展壮大,信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二、升级信息产品,提高信息消费供给水平
(一)拓展新兴应用电子产品。大力推进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CT)和彩超等医疗电子产品、太阳能光伏及发光二极管(LED)照明等能源电子产品的生产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应用电子产品供给水平,满足社会信息消费需要。
(二)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支持大型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为全社会提供专业化信息服务。发挥好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引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平台化发展。鼓励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积极发展位置服务、社交网络等新型支撑服务及智能应用。大力发展工业软件和解决方案,以信息技术促进工业企业研发设计创新、业务流程优化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提升“互联网+”环境下的综合集成服务能力。
(三)丰富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推进数字内容创新发展,加快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转换及开发利用,构建新型、优质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重点引导传统出版单位深入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积极参与国家数字化转型升级评估活动,加快优势存量资源数字化转换及开发利用。进一步推动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融合发展,鼓励出版单位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推出多种形态多终端发布的优秀出版物。
(四)壮大在线教育和健康医疗。建设课程教学与应用服务有机结合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和资源库。鼓励学校、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面向继续教育开发在线教育资源。推动在线开放教育资源平台建设和移动教育应用软件研发,支持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在线辅导等线上线下融合的学习新模式,培育社会化的在线教育服务市场。引导我市三甲医院为用户提供医院门诊线上服务,实现统一预约挂号、移动支付、诊间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查询、信息推送等便民功能,提供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服务窗、手机APP等多种服务渠道,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引导医院与保险公司加强合作,促进商业保险业创新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进一步推进全市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应用建设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开展社会保障卡医药消费及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等网上信息查询工作。
(五)推进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培育支撑行业信息化的新兴信息技术服务,重点发展面向垂直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服务,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邮政等社会资源合作构建农村购物网络平台。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立在线采购、销售、服务平台,推动建设一批第三方工业电商服务平台。培育基于社交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及新技术驱动的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完善新型平台生态体系。积极稳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三、加强信息消费支撑基础建设,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
(一)推动信息基础设施提速升级。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全力推进4G网络建设,着力加大城市地区4G网络连续覆盖、深度覆盖水平,加快提升行政村的普及覆盖水平,加强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景区等重点场所4G网络覆盖,推进商业楼宇等公共区域的室内深度覆盖,逐步缩小信号盲区范围。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深化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在行政村通宽带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光纤到村改造,实现行政村全部光纤通达,对农村宽带网络进行优化升级。加快推进物联网基础设施部署,推动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开展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推进实施云计算工程,引导各类企业积极拓展应用云服务。
(二)推动信息消费全过程成本下降。重点在通信、物流、信贷、支付、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全面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深入挖掘网络降费潜力,加快实现网络资费合理下降,通过定向流量优惠、闲时流量赠送、定制个性化套餐、推出低价流量包资费等方式,降低单位带宽产品价格和单位流量平均价格,提升产品性价比,扩大用户惠及范围,不断提升网络质量和业务产品创新能力,加强企业内部客户服务支撑能力,制订并落实提速降费的各项措施,有效推进降费。建立标准化、信息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推进物流业信息消费降本增效。
(三)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信息消费发展。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提供信息产品和服务等的信息消费企业特点和实际需求,在信贷审批流程、抵押担保、信贷产品、综合金融服务等方面,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有效提升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信息消费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与信息消费企业开展合作,为信息消费者提供便捷的消费、支付渠道和环境。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拓宽安全、便捷、高效的信息消费领域小微商户的资金结算渠道,优化商户入网规则,加强商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建立小微商户风险管理和共享机制,落实收单机构为第一责任主体的入网审核机制,建立以系统实时控制为主、规则事后约束为辅的监督管理机制,满足符合条件的信息消费领域小微商户的支付服务需求。推动银行业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丰富信息消费金融服务渠道,提升信息消费金融服务效率,扩大信息消费金融服务空间,拓展信息消费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降低信息消费金融服务成本。鼓励保险机构结合我市实际,向各保险总公司申请更多适合信息消费的保险产品,丰富产品体系。
四、强化支持保障,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环境
(一)加强和改进监管。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分类指导,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放宽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创新行业服务和管理方式,加强支付结算管理,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加强银行卡信息的安全管理,持续开展银行卡信息泄露风险检查,强化银行卡风险防控,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信息消费环境。
(二)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用户身份及网站认证服务等信任机制,提升网络支付安全水平。深入推进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确保新入网用户全部实名登记,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未实名老用户补登记力度,不断提高用户实名登记率。结合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构建面向信息消费的企业信用体系。
(三)加强个人信息和知识产权保护。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加快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全面规范个人信息采集、存储、使用等行为,防范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加大对窃取、贩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完善网络侵权盗版工作机制,在全市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不断完善全市联合打击工作机制,以查办案件为重点目标,保持对网络文学、影视、动漫、教材等领域和电子商务、软件应用商店等平台版权秩序的整治力度,严格新闻作品转载使用,将新型传播方式纳入版权监管范围。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不断提升网络运营商、网站经营者版权自律水平,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查处机制,提高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判定水平,提升电子商务领域假冒专利行为查处能力。
(四)提高信息消费安全性。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深入推进互联网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移动应用程序和应用商店网络安全管理,规范移动互联网信息传播。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标准验证平台,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和认证工作。做好网络购物等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切实降低信息消费风险。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开展以消费品为主要内容的质监利剑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深入推进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建设。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技术研发、内容创作、平台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财政支持,支持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建设。加强关键技术攻关与重点产品开发,提升我市面向信息消费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加大互联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互联网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互联网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快促进我市互联网企业创新发展。
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根据职责分工,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加强组织实施,扎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