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商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推动我市经济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现就我市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全市内贸流通创新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内贸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内贸流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为重点,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适应模仿型排浪式传统消费向个性化、多样化消费转变的消费新常态,顺应全市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激发新活力,通过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新空间,通过扩大有效供给、提升产品服务品质满足新需求,扩大消费规模,提升消费水平,引领消费升级。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消费引领原则。以消费升级带动产业升级,顺应消费升级规律,坚持消费者优先,以新消费为牵引,催生新技术、新产业,加快形成消费引领投资、激励创新、繁荣经济、改善民生的良性循环机制。
二是坚持创新驱动原则。以供给创新释放消费潜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市场环境,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引领全面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培育形成更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三是坚持市场主导原则。以公平竞争激发社会活力,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完善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安全消费,企业诚信守法、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品质消费
1.适应新需求,加强产需衔接。深入落实《辽宁省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102号),围绕消费者多样化需求,通过信息引导,产需对接,推动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支持企业在创意设计、提高科技含量和性能等方面下工夫,促进大众消费品创新和有效供给。
2.培育锦州自主品牌。通过开展“消费者最喜爱的品牌”评选活动、“本地名优商品大联展”活动等,大力宣传推介锦州知名自主品牌,提高品牌影响力和认知度。鼓励商业企业在同质同价的情况下,优先采购、销售锦州品牌产品。
3.培育壮大“老字号”。加强对“老字号”企业体制、机制、经营创新的指导与服务,使“老字号”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重新焕发青春。在现有“中华老字号店”“锦州餐饮名店”基础上,再培育开发一批名品、名店及“老字号”餐饮品牌。
4.推行精准营销、定制化服务。推动流通由经营商品和服务向经营生活方式转变,提升生活品质,培育定制化、体验化、社交化等以人为本的新型商业模式。鼓励零售企业转变经营方式,加大自主品牌、定制化商品比重。引导企业利用移动社交、新媒体等新渠道,推出体验营销、创意营销、娱乐营销,发展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网络营销新模式。
(二)发展便利消费
1.促进连锁、便利消费进社区。重点支持引导一批连锁经营龙头企业,采取直营、收购、兼并、特许加盟等形式整合社区分散商业网点。积极引进国际知名品牌连锁便利店落地我市,采取特许加盟、合资合作等形式拓展社区经营网点,提升连锁便利店的发展水平。推进电子商务进社区,积极推动各类生活性服务业云平台建设,为市民提供购物、餐饮、医疗保健、家政、维修、生活缴费等便捷服务。
2.完善社区商业服务功能。在有条件的居民小区之间,规划建立社区商业服务中心。大力发展社区家政、社区中介、社区保险、社区银行、社区医疗等新型商业模式,完善服务功能,保障安全实惠便利消费。进一步完善镇域商业体系,提升农村社区商业水平。
3.合理布局不同业态。落实好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政策。在新建居民小区规划设立连锁便利店、生鲜食品店、家政店、美发美容店、早餐快餐店、洗染店、再生资源回收等便民商业服务网点。推动餐饮住宿、家庭服务、美发美容等企业连锁化经营。
(三)培育新兴消费
1.扩大网络消费。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持续推进电子商务“五大工程”,鼓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采取“O2O”模式,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翔宇电器云翔网、福生绿孔雀商城等网络商城建设,鼓励本地电商龙头企业在京东、淘宝、苏宁等大型知名平台建设锦州特色馆。开展“锦州农产品网上行”系列主题活动,扩大我市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规模。
2.鼓励刷卡消费。以POS机刷卡手续费调整为契机,扩大餐饮、娱乐、百货等行业刷卡消费规模,使消费者获得更多实惠。引导商户增设刷卡机具,提升刷卡消费比重。
3.推动信用消费。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赊销、分期付款、延期付款、租赁等方式,扩大信用消费。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对流通企业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鼓励消费金融公司向消费者提供小额贷款,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
4.培育体验消费。创新营销方式,鼓励实体店通过互联网与消费者建立全渠道、全天候互动,增强体验功能,发展体验消费。在有条件的大型商场设立体验中心或展示区,向顾客展示新型家用电器、数码电子产品,现场教学使用方法,鼓励顾客试用。
5.发展分享经济。鼓励发展分享经济新模式,密切跟踪借鉴国内外分享经济发展新特点新趋势,结合我市实际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化住宿、交通等社会闲置资源配置,拓展产品和服务消费新空间新领域。
(四)促进夜晚消费
1.加强载体建设。以凌河夜市、古塔夜市等为发展标杆,在全市培育一批以“夜经济”为主导的集聚区和重点街区。培育中央大街、人民街等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经营特色、文化特色的商业街区。打造一批美食街、都市夜市、历史文化街、土特产街区。
2.持续开展主题活动。将“美食节、美食街、美丽夜生活”“游夜市、尝美食、欢乐购”“锦州啤酒节”等打造成知名品牌,促进夜晚消费持续升温,确保力度不减、活动不断。
3.适当延时营业。继续加强引导,将适当延时营业作为发展夜晚消费的重要抓手,推进餐饮服务、洗浴休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旅游观光、购物消费等各领域完善延时配套服务,力争将夜晚消费时段在现有基础上再延长1个小时,有条件的可以至凌晨以后。推动各类便利店、药店实现24小时全天候营业。
4.完善配套设施服务。加强统筹协调,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夜经济的指导意见》(辽政办发〔2012〕58号)和历次会议要求,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提升城市夜晚亮化水平,完善公交延时运行服务。
5.搞活冬季夜晚消费。适应居民消费需求变化,逐步改变我市居民“猫冬”习惯,促进冬季夜晚消费常态化。持续举办圣诞狂欢夜、温泉游、冰雪节、冰灯展、元宵灯会等特色活动,扩大居民冬季夜晚消费。开发室内项目,举办室内夜市、冬季美食节、风味小吃展等。
(五)挖掘农村消费
1.深入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通过构建农产品批发交易新模式,建立新型农产品零售网络体系,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促进农民增收,提升消费能力。
2.健全农村流通体系。构建以大型商贸企业集团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为核心的连锁经营、统一配送和共同配送互融共生的城乡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标准化超市,逐步形成“村有农家店、镇有商贸中心、县有特色商业街、市有商圈”的新模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建立完善适应农村居民需求的养老护幼、购物、餐饮、维修、理发、废旧物品回收等服务体系。
3.开展多种下乡活动。以遍布全市乡村的连锁农家店为载体,开展各类送商品下乡、送生产资料下乡、送服务下乡活动,扩大农村急需的家具、建筑及装潢材料、家电等商品销售。抓住春耕、夏忙、秋收等重点时段,每年每个县(市)都要举办至少1次送商品下乡活动。
4.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推进建立覆盖县、乡、村的电子商务运营网络,带动当地农产品交易市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共建网上销售渠道。重点培育一批特色农产品销售和消费品下乡的专业化电子商务平台,打造一批“淘宝村”。完善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积极构建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格局。
5.发展“农家乐”等服务项目。结合乡村旅游,规范发展带有乡村特色的“农家乐”“渔家乐”,提升卫生和服务水平,丰富景区餐饮和旅游商品供应。
(六)倡导绿色消费
1.发展绿色物流,创建绿色商场、绿色饭店。鼓励企业将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理念贯穿于商品采购、生产、运输、仓储、销售、回收全过程,建设绿色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体系。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实行能耗管理,推广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开展节能产品进商场活动。
2.推进再生资源行业发展。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优化再生资源产业链。加快建立网络完善、技术先进、分拣处理良好的现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引导各地加快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区域性集散市场等相关项目建设。支持回收企业科技创新,提升精细化分拣程度,增加附加值。
3.提倡经营节能环保商品。引导流通企业扩大绿色商品采购和销售,推动完善绿色商品认证制度和标准体系。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4.培育绿色消费方式。在全社会培育健康科学的消费文化,倡导绿色环保有机的消费理念,普及绿色消费知识。推进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转变,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不合理消费。
(七)拓展服务消费
1.推动大型百货商场向商业综合体转型。引导商业综合体合理布局、优化业态配置,适当增加餐饮、娱乐、健身、休闲、文化等设施,形成“商品+服务”并重模式,满足居民既购物又休闲的一站式服务需求。鼓励城区购物中心向主题化、精品化、时尚化方向发展,各县(市)购物中心向生活配套、娱乐休闲方向发展。
2.发展多种家庭服务业。依托我市家政服务网络,整合包括养老和健康服务在内的服务资源。以家政星级企业为骨干,积极拓展居家养老业务,满足“银发族”消费需求。组织开展餐饮、家庭服务、美发美容、洗染、人像摄影等各类岗位练兵、技术比赛、名师名店服务展示活动,带动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提升。
3.加快发展大众化餐饮业。培育大众和特色餐饮企业集团,构建更为完善的大众餐饮服务供应体系。引导高端餐饮企业面向大众推出物美价廉、健康节俭的服务项目,开发更多适合百姓消费的平价菜、家常菜等大众菜点。推动传统餐馆、自助餐、日韩料理、西餐等多品类餐厅协同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
4.引导住宿业多业态发展。积极发展经济型、大众化住宿业,推动完善主题饭店、客栈民宿、短租公寓、长租公寓等多种经营业态。积极发展民俗酒店、农家乐、家庭旅馆,更好地满足中低收入群体住宿需求。促进住宿业与旅游业、会展业、餐饮业融合发展。
(八)扩大进口消费
1.鼓励进口商与大型商场对接。调整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经营理念和方式,合理利用经营场所,突出陈列展示,扩大进口商品销售,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与境外商社联合经营进口商品。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进口对接活动和国际性展会,扩大进口商品质量和规模。
2.支持设立进口商品直销中心、专区专柜。鼓励大商锦阜集团、锦州兴隆大家庭等大型零售企业建立进口商品直销中心、国际名品室内街区,增加营业面积,扩大高档化妆品、服装箱包、婴幼儿奶粉、智能家电和家居等进口商品经营比重,吸引消费回流。
(九)繁荣会展消费
1.培育品牌展会、特色展会。对我市目前已形成一定规模、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展会,加大支持力度,提升规模和档次,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国际化水平高的品牌展会。培育一批具有比较优势、代表行业发展方向的新兴展会,逐步将这些展会培育成新的区域性品牌。
2.延伸展览产业链。探索“展览+旅游”“展览+物流”“展览+科技”“展览+餐饮”“展览+休闲娱乐”等发展模式。特别是与我市新兴产业、优势产业相结合,鼓励跨界办展,带动相关产业链,形成互动共赢的发展格局。持续在锦州国际会展中心、辽西小商品批发市场、锦州古玩城等地举办大型展销活动,拓展市场旅游休闲服务功能,吸引人流、商流、资金流。
3.鼓励到县城、集镇办展。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办展机构,适应农村消费需求,到县城、集镇举办展会。依托农业渔业产业资源,打造有机绿色食品、种业农资、农产品、林下资源、水产品及加工等展会,发展休闲农业、水果采摘、冬季捕捞等活动。
4.探索线上线下结合的展览商业新模式。鼓励依托实体展会举办网上展会,实现“互联网+展览”升级,完善网上营销推广、线上交易等配套服务,实现线上虚拟展会与线下实体展会有机融合的新模式,扩大展览网上交易规模。
(十)保障安全消费
1.打造商务诚信文化环境。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推进“诚信辽宁”建设,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坚决消除各种隐性障碍和“潜规则”。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市培育、树立一批消费者满意、工商关系和谐、严格守法、诚实守信的诚信经营示范店(企业),保障百姓安全放心消费。
2.加强市场监测调控。以问题为导向,继续抓好内贸流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强化市场监测和预测预警,及时发布市场供求、销售、价格等信息,充分发挥流通引导生产、扩大消费的作用,促进企业增加有效供给。加强对电子商务、服务消费等领域的统计调查,更好地反映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情况。
3.规范交易行为。倡导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经营行为,构建和谐的零售商供应商关系。围绕集中生产区、商品集散地强化执法监督,深入开展城乡接合部农村市场专项整治,形成打击侵权假冒的高压态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对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拉动消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责任单位,将具体任务落实到人。各县(市)区要参照本实施意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和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逐行业分析情况、研究对策,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千方百计扩大商品销售,努力提升新兴消费、服务消费、多领域消费。建立“月调度、季分析”的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的跟踪。
(三)落实消费政策
各县(市)区要用好用足国家和省政府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政策意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强部门配合,完善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调动企业扩大商品销售积极性。在财政支出上加大对内贸流通重点领域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内贸流通发展用地需求,对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建设项目,要在土地供应上给予倾斜。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对本县(市)区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拉动消费工作的宣传报道,扩大各项活动的社会影响。积极回应媒体和公众关切,为行动计划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居民敢于消费、乐于消费、科学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