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攻重点、破难点、补短板、强弱项的总抓手。当前,我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举全市之力,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蚌埠篇章。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切实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摆在重中之重位置,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把握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总路径,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奋力推动蚌埠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
(二)目标任务。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对人才吸引力逐步增强;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业生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各级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注重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典型引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三、推进农业提质增效,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
(一)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在稳定粮食产能基础上,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统筹粮经饲种植结构,发展高效种植模式,适应消费结构升级和需求多样化的趋势,减少常规小麦和籽粒玉米种植面积,扩大饲用青贮燕麦和青贮玉米种植面积,扩大良种繁育面积,加快发展优质糯稻、强筋和弱筋小麦、专用玉米等品牌粮食。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大力实施绿色增产模式攻关。以市级、省级和国家级蔬菜标准园创建为平台,扩大设施蔬菜种植面积,改造提升落后蔬菜基地。引进藏红花、药用菊花等中草药,扩大特色瓜果、脱毒马铃薯、红心山芋、黑皮花生、瓜蒌等种植面积。
(二)筑牢农业生产基础。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特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到2020年,完成“十三五”138.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018年底前,全市基本完成36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56.5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及上图入库工作,2018年固镇县率先试点。实施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整县推进沟渠水系联通工程。提升农机装备整体水平。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扩大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
(三)促进养殖业转型升级。稳定生猪、肉牛、肉羊、肉鸡、蛋禽、奶牛生产,发展“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新模式。以百万头美味猪、百万只肉羊、亿只肉鸡、4万头奶牛产业化项目建设为带动,大力开展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提升养殖设施装备水平。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实施稻渔综合种养双千工程。
(四)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落实省政府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实施方案,加大市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推进农产品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实现就地加工转化增值。加快实施农业产业化“12345”工程,做大农业产业化引导基金规模,2018年基金总盘达到5亿元,2020年达到10亿元,每年资金投放不低于2亿元。制定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实施方案,运用物联网等现代手段,实施电商品牌双轮驱动,到2020年,80%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开展线上线下同步经营。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三县分别建设一个现代生态环保产业园。怀远县建设以糯稻食品为主的白莲坡食品产业园,五河县建设以休闲食品为主的绿色食品产业园,固镇县建设以畜禽产品加工为主的中华食品产业园,淮上区建设以主食加工为主的粮油食品产业园,力争2020年4个园区产值突破100亿元。积极打造粮油食品、肉制品、乳品饮料、水产品、生物质产品5大优势产业集群,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到2021年,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3∶1。
(五)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联合体。到2020年,全市家庭农场总数达30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达4000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480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小农户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开展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引领小农户进入市场。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加快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不同服务主体各自的优势和功能,围绕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提供专业化的专项服务和全方位的综合服务,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鼓励小农户以土地、林权、劳动、产品等为纽带,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水平。扶持小农户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体验农业、定制农业,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拓展增收空间。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小农户抗风险能力。
(六)大力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制定和实施蚌埠市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推行标准化生产,大力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到2020年“三品一标”获证达到400个以上。培育农产品区域品牌,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新格局。大力发展现代高效林业,实施绿色产业富民工程,推进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加强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养殖,构建新型种养关系,积极创建现代化示范牧场。建立产学研融合的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加强农业绿色生态、提质增效技术推广应用。加强农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农产品生产“红榜”和“黑名单”制度。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重点提高基层监管能力。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
(七)发展对外开放农业。将国外、省内外先进农业技术、产业、项目引进来,支持我市特色农产品走出去。依托丰原集团、中粮生化蚌埠公司、中纺粮油蚌埠公司、上海鹏欣集团、上海金杉粮油等载体,广泛开展国际和国内技术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全国农交会、合肥农交会、上海农交会等平台作用,扩大粳糯稻、石榴、黑花生、螃蟹、甲鱼等特色农产品影响力。发挥在我市召开的国际苜蓿大会、全国鹅产业大会、全国羊业大会等内引外联作用,宣传农业资源优势,寻求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机遇。
四、围绕生态宜居,建设绿色美好家园
(一)保护和修复山水林田生态系统。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加强大洪山、平阿山等山体,龙子湖、天井湖、四方湖等湖泊,三汊河国家湿地公园、滨淮省级湿地公园、蚌埠闸市级湿地公园、大巩山省级森林公园、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四方湖和固镇两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修复。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开展河湖水系连通,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严格执行淮河干流禁渔期制度,健全水生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力度。全面建立林长制,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和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继续实施淮河流域防护林工程、石质山绿化工程和平原农田林网工程,加强公益林管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开展退耕还湿、退滩还湿,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有效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二)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攻坚战。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实现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备全覆盖,巩固全市禁养区范围内规模养殖场关闭或搬迁成果。到2020年,全市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5%以上。市、县两级完成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建设规划并实施,重点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农药化肥包装袋(瓶)回收布点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三)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治脏治乱、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为重点,全面推进美丽乡镇建设。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任务。巩固已建成的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持续深入推进中心村建设,到 2020 年底,80%以上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大力开展自然村环境整治,到2020年底,村庄脏乱差基本得到有效治理。坚持不懈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持续推进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快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各县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18年底达到55%、2019年底达到65%、2020年底达到70%。深入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底,实现全市287个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加快推动农村卫生改厕工作,到2020年底完成21万户农村厕所改造任务。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县、乡两级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体系。依托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田园建筑示范,保护保留乡村风貌,打造各具特色、亮点鲜明、历史文化气息浓厚的中心村。
(四)依托生态农业发展新业态。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将湿地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以及乡村独有的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生态经济优势,促进生态和经济良性循环。积极开发观光农业、游憩休闲、健康养生、生态教育等服务。创建特色生态旅游示范村镇,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的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打造一批基础设施完善、功能多样的休闲农业示范点,到2020年全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营业综合收入达60亿元。
五、培育文明乡风,弘扬时代新文化
(一)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采取符合农村特点的有效方式,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时代精神,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诚信建设,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
(二)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立足乡村文明,吸取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优秀成果,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切实保护和适度利用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结合“戏曲进乡村”“百馆千村文化结对”“非遗进校园”等群众文化活动,推动传统文化进乡村。保护、挖掘和传承好地域特色鲜明的花鼓灯、泗州戏、五河民歌、卫调花鼓、余家皮影戏、临北狮子舞等文化资源,促进农村优秀文化繁荣发展。
(三)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提升服务效能。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公共文化资源要重点向乡村倾斜,提供更多更好的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按照“七个一”标准,推进村级综合文化中心建设;按照“一场两堂三室四墙”标准,推动美丽乡村中心村同步建设农民文化乐园。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丰富农村文化业态,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
(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及红白喜事低俗娱乐表演等陈规陋习。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深化农村殡葬改革。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
六、构建乡村治理体系,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
(一)夯实农村基层党建基础。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组织实施“千村示范”工程,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着力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实施“万名党建指导员下万村”行动,强化抓乡促村力度,推动乡镇力量下沉。实施基层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推动先进党支部巩固提升、合格党支部提档进位、后进党支部转化升级。健全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培养储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后备力量。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择优选拔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进乡镇领导班子。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建立农村党员定期培训轮训制度,继续实施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发挥村规民约、自治章程的积极作用。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深化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深化基层协商示范点建设,依托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理)事会等形式,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加强农村社区治理创新,继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到2020年实现村级全覆盖,并实现标准化服务设施基本全覆盖。同步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探索村级工作准入制度和工作事项负面清单。集中清理上级对村级组织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检查督查多等突出问题。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普遍建立村庄网上服务站点。创新社区服务供给方式,资助社区开展扶老、助残、济困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三)建设法治乡村。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将政府涉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每年开展村民自治、土地流转、金融集资、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四)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睦、干群融洽。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家庭等活动。充分发挥“农村乡土文化能人”“农村艺人”等作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五)建设平安乡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以“雪亮工程”为主体,大力推进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农村地区“村霸”、宗族黑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组织平安志愿者深入开展平安巡防活动。加强农村警务、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对农村地区各类邪教活动防范措施,依法打击涉邪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
七、提高民生固本强基水平,保障乡村振兴全面实施
(一)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以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为抓手,优先发展农村教育。落实《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全面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在“一镇一园”“小学附属园”基本覆盖的情况下,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推进集团化办学向农村延伸,通过对口支教、委托管理、捆绑发展等方式,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帮扶力度。深入实施教育精准帮扶。加大控辍保学力度,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保护。立足农村发展人才需求,深化农村高中办学和管理体制改革,大力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重视农村亟需技工人才培养。以资源中心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建好三县特殊教育学校。统筹配置城乡师资并向乡村倾斜,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
(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推进县乡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转移就业,提高就业质量。支持社会资本利用农民工创业园、闲置厂房、撤并的中小学校舍等存量资源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落实统一的孵化政策和创业服务,按照实际孵化企业户数给予补贴。多部门分工协作,建立劳动力转移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全方位劳动力转移中介市场,减少就业成本和盲目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村低收入者收入,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保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
(三)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信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施农村道路巩固提升行动,加快实施通村组硬化路建设,力争五年内,实现县城至乡镇全部通达二级以上公路、县域内相邻乡镇通达三级以上公路、40户以上自然村全部通达水泥(沥青)路。2018年底前完成农村安全饮水全覆盖工程建设任务,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管理水平。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持续实施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加大对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的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实现对无劳动能力、因病因灾支出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全面兜底保障。推进建立“主动发现”机制,逐步完善“救急难”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救急难基金会善款筹集力度,积极开展救急难救助业务,规范公开募捐活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特殊困难群体政府代缴政策。坚持以农村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完善乡镇养老中心功能,着力提高入住率。
(五)推进健康乡村建设。以“全面落实医改政策、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激发基层运行活力、打牢分级诊疗基础”为重点,以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建设为载体,推进“三级协同”服务机制。用5年时间,完成所有乡医、村医岗位需求的理论和实践技能轮训。实施市、县两级医疗机构联带乡镇卫生院制度,定期选派乡、村医生到市、县医疗机构免费进修。发展市、县、乡三级远程诊疗系统。加强居民健康教育与健康管理,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从源头控制疾病发生。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大力推进精神卫生、职业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支持乡镇卫生院和卫生室改善条件。加强乡村中医药服务,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重点人群规范管理率和签约履约服务率,加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倡导优生优育,积极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积极开展“健康关怀、精准服务”活动。深入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
八、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
(一)瞄准贫困人口精准施策。针对扶贫对象不同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帮扶措施。强化产业扶贫,因地制宜扶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发展特色种养业、传统手工业、乡村旅游业、电商产业等,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加快培育一批能带动扶贫对象长期稳定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强化就业扶贫,积极推进就业扶贫驿站和扶贫就业基地建设,开展差异化技能培训,坚持劳务输出、就近就地就业多管齐下,努力实现有劳动能力贫困群众就业脱贫。强化兜底帮扶,对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劳动能力弱的贫困人口实施住房、教育、医疗等政策保障,结合农村低保动态调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范围。脱贫攻坚期内,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健康脱贫“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疗保障(“351”“180”)政策。巩固怀远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落实后续帮扶措施,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让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创新社会扶贫机制,加强社会扶贫平台建设,深入推进“领导联系、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扶贫和“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工作,实现社会帮扶资源与脱贫需求的有效对接。
(二)聚焦重点帮扶村集中攻坚。持续巩固脱贫成果,继续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对全市确定的100个重点帮扶村集中力量进行攻坚,2年内市级财政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着力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公共服务能力不足、产业发展水平较低等问题。将100个重点帮扶村分批、分层次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范围,专项资金予以重点倾斜支持。聚焦产业扶持,按照每个村不少于20万元的规模扶持发展特色扶贫产业。加大金融支持重点帮扶村力度,积极开展扶贫小额贷款参与产业发展试点。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扶贫资金统筹力度,新增扶贫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进重点帮扶村道路硬化、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建设,着力改善重点帮扶村生产生活条件。聚焦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实施重点帮扶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推动优质教育资源与重点帮扶村薄弱学校结对帮扶,提升教学质量和硬件设施水平。
(三)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坚持扶贫先扶志,救急纾困和内生脱贫相结合,强化思想引导、能力引领、典型引路、路径引入,着力帮助群众愿脱贫、能脱贫、敢脱贫、会脱贫。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引导贫困群众破除“等、靠、要”思想,激发自主发展脱贫的信心。改进帮扶方式方法,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更多采用产业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弘扬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正能量。加大司法扶贫工作力度,创新农村普法教育宣传模式,开展敬老、爱老先进评选,形成依法赡养老人和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积极破解脱贫攻坚过程中不履行赡养义务的难题。
(四)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督查。全面落实脱贫攻坚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各县党委、政府是脱贫攻坚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强化各级党委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的关键作用,贫困县和有贫困村的乡镇党政正职在完成脱贫任务之前原则上不得调离,实现脱贫后仍要保持稳定一段时间,确保脱贫工作前后衔接、持续推进。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到脱贫攻坚的全过程,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监管,持续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脱贫提质增效。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扶贫领域弄虚作假、腐败问题等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速查处。持续优化、减少对扶贫工作的检查考评,把时间和精力用在巩固和提高脱贫质量上。实施自行、自吃、自住、自查“四自”随机单方暗访制度,减轻基层负担。加大对扶贫第一线干部的关心关爱力度,建立激励政策,积极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保护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扎根基层、真抓实干、坚持不懈。建立健全防范返贫各项机制,实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加大对建档立卡之外边缘贫困农户的关注,因地制宜制定并落实帮扶政策,打好“政策补丁”。
九、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激活农村发展活力
(一)落实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巩固完善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建立市、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平台,实现土地信息联通共享。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坚持市场导向,顺应农民意愿,完善扶持政策,积极发展以经营权流转为主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和支持农户自愿互换并地,推行“一户一块田”。到2020年,全市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比重达55%以上。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发展服务规模经营。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鼓励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不超过5%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
(三)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确产权归属,完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确认集体成员身份,健全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以乡镇为单位,科学制定推进计划,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稳妥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完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长效机制。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021年底,基本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坚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确方向,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防止内部少数人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农民依法自愿转让上述权益。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提升为农服务能力,突出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两个重点,紧扣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基层社重组改造、社有企业创新发展三个关键环节,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入推进集体林权、水利设施产权等领域改革,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等工作。
(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鼓励多元化市场主体开展市场化收购,引导粮食收储企业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对接,开展订单收购、预约收购、代收代储、代加工等个性化服务,构建渠道稳定、运行规范、方便农民的新型粮食收购网络体系。加强粮食产销对接,积极主动与粮食主销区建立直接、紧密的产销合作关系。积极推进农业“基本险+大灾险(补充险)+商业险”三级保险试点,逐步推进制种保险、农业设施保险、水产养殖保险、农机保险等试点。稳妥开展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创造条件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
十、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一)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培训机制,鼓励蚌埠干校、职教中心等培训机构举办“订单式”的“农村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全力推进技工大市建设,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农村转移劳动者就业质量。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
(二)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推动人才管理职能部门简政放权,保障和落实基层用人主体自主权。推行乡村教师“县管校聘”,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鼓励农村大学生返乡创业,根据相关政策在税收、贷款、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大乡村能工巧匠、种田能手、农技服务人员和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人才培养力度,建立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的本土农村专业人才队伍。
(三)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打造农业农村领域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推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增值和品牌化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切实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支撑水平。
(四)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等扶持政策,明确政策边界,保护好农民利益。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弱势群体关爱等。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加强对下乡组织和人员的管理服务,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建设性力量。
(五)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建立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并举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全面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
十一、开拓投融资渠道,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
(一)确保财政投入持续增长。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优化财政供给结构,推行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市本级设立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强化担保融资增信功能,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争取地方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规范各级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禁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二)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按照国家规定,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怀远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规定可以在省、市域范围内流转使用,新增耕地指标调剂和流转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广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让农民更多参与建设管护。
(三)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鼓励商业银行单列涉农信贷计划,赋予县域分支机构更多贷款审批权限,推行尽职免责制度;引导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量身定做金融产品,推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动态调整”的信贷模式,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放款进度和回收期限;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充分发挥农发行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水利、贫困地区公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投放。提升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三农”事业部在乡村振兴中的骨干作用,创新服务“三农”、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稳步发展涉农、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其他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加快向县域和乡镇延伸服务网点,推进徽商银行与各县区政府战略合作。持续推进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发展,加快向现代商业银行转型。扶持村镇银行发展,鼓励在有条件的乡镇增设具备信贷功能的分支机构。支持县域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入新型政银担体系,鼓励省农业担保公司在我市拓展业务。引导保险机构服务乡村振兴,支持国元农险等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创新推广新品种、扩大受益面。加大普惠金融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持力度,继续拓展村级金融服务室(站)功能。促进县域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建立健全券商对口联系服务县区机制,推动具备条件的涉农企业分类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压紧压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职责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责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一)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城市农村一起抓,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体现到各个方面。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市负总责、县(区)抓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区)委书记要以更高的站位,下大气力抓好“三农”工作,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切实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做好党的农村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工作,充分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二)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县区和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行家里手。优先选派熟悉“三农”的干部进入县区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全面提升“三农”干部队伍能力和水平。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工作实绩优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
(三)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制定蚌埠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专项工作方案。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根据发展现状和需要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对具备条件的村庄,要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对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村庄,要统筹兼顾保护与发展。
(四)营造乡村振兴良好氛围。凝聚全社会实施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单位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发挥“新乡贤”和先进模范影响力和带动作用。广泛宣传党的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和各地丰富实践,做到进村入户、可学可做,振奋基层干部群众精神。
(五)强化乡村振兴责任落实。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做好协同配合。县区党委和政府每年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将市直有关单位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建立县(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根据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干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彰。
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迎难而上、埋头苦干、奋勇争先,为我市加快建设“两个中心”、实现“两个全面”,奋力开创新时代美好蚌埠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