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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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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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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吉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吉林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进一步突出教育优先发展,先后出台《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市政发〔2011〕18号)、《吉林市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吉市政函〔2011〕586号)、《吉林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吉市政函〔2015〕362号)、《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吉市发〔2015〕 18号)、《关于加快吉林市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市发〔2015〕14号),各级各类教育快速发展,《吉林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为吉林市振兴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教育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生综合素质显著提升。2015年末,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7.93%,比2010年提高8.63个百分点。9个县(市)区整建制高标准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在96.3%左右,高中阶段教育普惠力度不断加大,优质化教育水平逐步提高。职业教育结构布局加快优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工作长足发展,办学成果显著提高。继续教育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继续得到支持发展。城乡、区域、校际教育发展差距不断缩小,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教育综合改革顺利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依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实效,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与办学资源整合效果明显,教育改革形成整体联动、全面深化的新局面。城市义务教育“大学区”稳步推进,覆盖的学校占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84.1%,学生数占在校生总数的86.35%,促进了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施“阳光入学”“阳光分班”“阳光排座”等系列“阳光”教育活动,促进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确定了17所中等职业改革试点校,打造了一批国家级示范校和省级“百强校”,促进现代职业教育特色发展。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管办评分离,现代学校制度框架加快形成。

学校办学条件普遍改善。积极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全市合理撤并中小学校167所,从教育资源布局上改善了教育发展不均衡局面,初步优化了资源配置。实施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初步构建起网上培训、备课和视频会议、安全监控等数字化平台,促进了教学方式的有效变革。“十二五”期间,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薄弱学校改善等一批建设项目,建设总面积59.21万平方米,总投资31.09亿元。

教育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深入开展了“六五”普法、法律进校园等活动和法律咨询、维权服务等工作,依法治校不断深化,依法治教稳步推进。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和“百日攻坚”活动成果明显,为教育教学提供了安全保障。加大了整肃考风考纪力度,顺利完成各类考试组织工作。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三乱”活动,加强了教育系统行风建设。

教师队伍素质稳步提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计划和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进行了三轮交流,交流副校级以上干部275名、名优骨干教师1000余名。开展教研活动1271次,组织教学公开课1776人次,申请科研课题565项,举办专题讲座804次,师徒结对801对,农村教师队伍薄弱状况得到改善。在中小学实施教师专业发展计划,组织市本级培训405场,培训48600人次,一大批教学骨干、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在职业学校实施“骨干教师培训工程”“双双工程”(即:教师“双师型”、学生“双证制”)和“专业名师队伍建设计划”,培养、培训了市级“双师型”教师1453名,省级“双师型”教师703名,专业带头人、专业教学能手、骨干教师859名。

教育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培养输送了7万多名技术技能人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成立了江城医药职教集团等10大职业教育集团,参与企业597家,为企业增添了活力。围绕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确定了电子技术应用等30个市级重点建设专业、10大品牌专业和15个创新重点建设专业,其中26个专业被评定为省级示范专业。通过实施品牌和重点专业建设计划,全面提升了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能力。

教育系统党建全面加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更加明确和坚定。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及“一岗双责”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党的组织体系和党的工作实现有效覆盖。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全面整肃政风行风,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加快形成,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面临形势。

我国正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对实现教育现代化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新要求,教育改革发展呈现新的趋势:要为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要为适应人口数量和结构性变化积极拓展公共服务方向和内涵;要为改善民生和包容性发展夯实社会公平基础;要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培育和凝聚精神力量。

我市正处在加快创新转型升级实现发展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和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阶段。因此,对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要不断突破落后体制机制束缚,激发内在活力,为创新发展提供不竭动力;要加大教育供给结构改革力度,实现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夯实人才基础;要加快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更加多样、更加灵活、更高质量的教育公共服务,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我市教育发展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深层次矛盾迫切需要破解。主要表现在:城乡、区域、校际间办学水平仍有差距,薄弱学校基础条件和教学水平需要加快改善提高;教育内涵式发展仍需提升,个别学校仍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实施素质教育还没有形成全社会共识;教师队伍结构不尽合理,教师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个别学校办学行为还不够规范;教育经费投入仍显不足。这些问题制约着我市教育现代化进程,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市“十三五”战略部署,推进教育改革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主题,以深化教育供给结构改革为主线,持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推进教育公平;持续推进依法治教,不断改善办学环境,构建更加符合人民需求,更加适应创新吉林、法治吉林、生态吉林、开放吉林、文明吉林和幸福吉林发展进程的优质均衡的现代化教育体系,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优先发展、统筹协调。把教育放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先地位,要准确把握未来五年教育发展趋势,精确测算教育资源建设需求,确定一批具有带动性的重点项目,突出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科学统筹政府、社会和市场多种力量,汇聚各方资源,加快推动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协调发展。

坚持服务振兴、惠及百姓。以振兴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快结构调整,培养急需人才,厚植人才优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质量、更加多样化教育的需求,优先解决全社会关心的教育领域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使教育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推进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加快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充分调动基层特别是学校、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办学活力。

坚持尊重规律、持续推进。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教育改革发展新特点,自觉遵循教育发展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强化内涵意识、标准意识、质量意识,一张蓝图绘到底,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教育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智慧型教育生态,成为省内富有特色的区域性教育强市。

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左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基本普及从学前到高中阶段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十五年教育,县(市)区义务教育趋于优质均衡,高中教育优质和特色更加明显,职业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需求。继续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显著增强,学业水平和自主学习、终生学习能力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信息化实现新突破。学习的便捷性、灵活性不断增强,全民终身学习机会不断增多。

教育发展成果惠及全民。建立科学的教育需求预测分析机制,以发展的眼光谋划教育布局,促进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教育用地一经规划确定,就必须严格遵守规划的刚性约束,不能随意调整。城区教育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基本完成,教育结构更趋优化协调,学校布局更趋科学合理,农村地区教育投入显著增加。 2018年前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加快向更高水平推进,城乡、区域、校际间差距明显缩小,建成覆盖城乡、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发展扩大,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困难群体平等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

教育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8年。加快推进校城融合发展,加强大学与地方在各领域工作的对接与融合发展,助力吉林市经济文化建设发展。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发展需求,引领职业学校建立专业建设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为地方支柱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强大的人力支撑和智力支持。加强“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增强服务“三农”能力。

教育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地方性教育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现代教育治理体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教育监管、评价、督导、经费保障、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发展环境保障等基础性制度更加健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基本实现管办评分离,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教育发展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德育为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提升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发挥好德育课、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推动中小学德育课程分层递进、有机衔接,注重通过多种方式增强学生情感体验,加强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强化教师言传身教、行为引导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精英、优秀人物的示范引领效应。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好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选修课和专题讲座,进一步丰富国情教育、历史教育、革命史教育、国防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大力推进对国旗、国歌、国徽的礼仪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

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以全面增强学生体质和意志品质为目标,强化学校体育工作,力争使每个学生都能掌握一到两项终生受益的体育运动技能。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以上。建立完善体育中考政策,充分发挥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注重教体结合,健全训练和竞赛体系。加强学校体育场地及设施建设,健全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机制。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健康体检制度,完善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体系。推广和普及校园足球运动,大力开展中小学冰雪系列活动,建成一批体育特色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工作。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意识和心理保健能力。强化青少年学生毒品和艾滋病预防教育。

强化学生实践动手能力。落实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改变“闭门读书”状况。加强实践教学,加大实践教育比重,强化实习实训环节,创新实践形式,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科技发明等实践活动。加强劳动教育,明确和落实各学段劳动课程要求,让孩子从小养成热爱劳动、参与劳动的良好习惯。加强实践体验,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中小学研学旅行和各种形式的夏令营、冬令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锻炼平台和机会,引导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了解社会,增长才干。

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强中小学创新创业意识培养,鼓励和支持中小学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体验教育、创新创业启蒙教育,充分利用青少年宫、社会实践基地、科技馆和科普基地等资源培养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创新创业意识。深化职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建设实践基地和服务平台,开展创新创业竞赛。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引导职业学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

加强学生文化艺术修养。以基础教育、农村地区为重点,以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审美情趣和道德情操为导向,加强艺术教育和文化教育,推动文化育人。开齐艺术课程,将民族文化、民族工艺传承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资源,广泛开展社会主义优秀文化教育,普及优秀传统文化。打造艺术教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力争使每个学生都能形成一门艺术爱好。创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推进各级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

专栏1  立德树人工程

时事新闻课项目。在中小学开设时事新闻课,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引导中小学生树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家国情怀。

学校体育、美育提升计划。大力建设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冰雪运动特色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传统文化进校园项目。大力推进“传统文化进校园”工作,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在美德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的重要功能。

(二)深化体制改革,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实施名校集团化发展战略,探索委托管理、合作办学、“大学区”协作等办学形式,促进强弱联合、以强带弱、共同发展。实施学校“捆绑发展协作体”,推行“城乡教育发展共同体”,实行城乡学校“一体化管理”等模式,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教产融合,校企合作,发挥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校主体的“四位一体”集团化办学模式的优势,促进职教集团的建设和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依法举办学校和教育机构,提供多样化教育产品和服务。

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推进产学研协作育人,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设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实习实训基地。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推行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支持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校企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技术研发中心等平台,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专业教学和教学评价。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建设,开展多元投资主体共建、以产权为纽带的职业教育集团改革试点,发展中高职多层次衔接、产学研多主体联合的职业教育集团办学。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建立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职能边界,依法确权,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法规范教育行政审批行为,按法定职能明确行政审批工作实施主体,实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业务依法向行政审批办集中,实现“批”“管”分离。教育行政审批机构及有关部门相关工作机构要按法定行业领域,依法规范民办学校设立等的审批、办学许可证年度检查等相关工作,严格依法依规,依据相关标准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简政放权和“放管服”要求,依法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推进依法治教,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防止发生行政“越位”和“缺位”现象。完善教育风险防控机制,依法调处各类涉教案件,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加强教育督导,完善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及其各类学校办学水平的督导评估制度,依法实行归口督导和评估。强化行政监督与问责,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统筹机构编制管理。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总量内提出调整各学校教职工编制意见;完善教师招聘机制。教育系统编制总量控制在空余4%以内,对于教师紧缺的学校,有编即可列入招聘计划。改革教师准入制度,建立“三高”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为我市教育事业引进急需的“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人才;完善校级干部管理机制。有效解决干部管理的历史遗留问题,引导校级干部自愿选择管理岗,逐步减少校级干部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双肩挑”人数;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推进城乡教师交流,鼓励教师参与“支教”。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中职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探索面向初、高中学生的技能性等级测试,建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系统培养机制。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管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科学编制下达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并严格监督执行。充分发挥招生计划在调控办学规模,促进教育均衡以及持续稳控相关办学周期学校规模中的功能和作用,不断增强招生计划的执行力和约束力,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行为。严控超计划非正常转学和学籍异动,有效避免大班额和超级大校。组建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考试院,推进招生办、学考中心资源整合,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供组织保障。

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依法办学、依章治校,实行“一校一章程”。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公办学校坚持校长负责制,民办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面实行校务公开,落实师生主体地位,依法保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健全面向社会开放办学机制。

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推进中小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统筹规划,鼓励建设国际交流示范高中。支持中小学校合法聘任外籍教师,协助开展外语教学。深化双边多边合作,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推进教育统计科学化进程。加快教育统计制度和方法的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基层统计台账、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和全覆盖、可追溯、严问责的监管体系,按国家和省要求,组织开展统计数据复核审查工作。依法加强教育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创新教育统计智能化管理,实时监控基本信息数据变化,科学分析统计数据,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专栏2  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工程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项目。建设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专业综合改革示范专业点。开设校企联合培养实验班。探索职教集团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到2020年,建立1所符合标准的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在有条件的中小学设立示范性的“法治教室”。

“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项目。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并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项目。到2020年,基本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

教育统计智能化项目。组织教育统计干部参加国家教育统计业务培训,依法实行持证上岗,提升信息化条件下的统计能力,对教育基本信息数据实时监控,科学分析,有效预警。

(三)扩大普惠资源,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完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强化市级统筹,落实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和幼儿园监管的主体责任,实行属地化管理。落实省、市政府“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2011-2020年)”。编制实施市、县(市)区两级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科学制定全市2017-2020年学前教育项目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教育部事业发展规划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项目库,按国家要求作为推动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项目实施的重要依据,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优先落实专项补助资金。城市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乡镇及以下农村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有较大增长。健全和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教育行政部门学前教育(幼儿教育)统管机构,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统一指导和监管,积极稳妥推动“三无园”规范治理。实施各级政府办(教办)幼儿园(含校带园)实行电脑派位的“阳光入园”,规范使用公共学前教育资源为社会提供服务,力促教育的起点公平。

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有效扩大公共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的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推动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为人口分散地区提供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服务。县(市)区科学编制2017-2020年公办幼儿园建设规划,逐年实施一批有力度、有影响、有作用的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重点加强脱贫攻坚地区、两孩政策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幼儿园建设,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和规划部门备案。各县(市)区要努力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园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整体规划、科学布局、优先发展”的原则,按照省直六部门《关于加强城镇新建居住区和旧区改造配套幼儿园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吉教联字〔2016〕53号)要求,落实吉林市相关指导意见,各县(市)区、开发区于2017年11月底前制定出台住宅小区配套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在申报建设方案时,征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配套幼儿园建设方案的意见,并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方可实施。切实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及管理,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一律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按省有关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学前教育(幼儿教育)统管机构加强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科学认定和动态管理,合理分配和规范使用国家和省专项奖补资金,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鼓励优质幼儿园开办连锁园。

科学调整幼儿园办园结构。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幼儿园依《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吉林省幼儿园设置标准》,提供规范完整的学前三年保教学位,全面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彻底解决幼儿教育保育及幼儿园办园行为不规范、办园结构不合理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和规范含校带园在内的各级各类幼儿园从起始保教年段开始招生,达到完整保教学制的基本条件,符合完全制幼儿园的基本办园要求,从源头上遏制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落实县级政府对幼儿园和学前教育培训机构的统筹监管责任,加大监管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力度,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统筹管理和业务指导。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安全管理。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学前教育统管机构要按省、市要求,统一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在园幼儿学籍管理。加强幼儿教育师资管理,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完善教师补充和培训机制,提高教师、保育员综合素质,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保障幼儿身心健康。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鼓励有条件的学前教育机构开展公益性0至3岁早期教育指导。科学调理幼儿膳食,加强幼儿保育护理和卫生保健。教育督导机构统一将含民办园在内的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办园水平督导评估范围。落实信息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专栏3  学前教育资源扩大工程

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加强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乡(镇)中心学前教育机构建设,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总量,每个乡镇办好1—2所公办幼儿园。独立设置的民族幼儿园达到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标准。

幼儿园保育和教育质量提升项目。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加强幼儿园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对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责令全面整改,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项目。对经县(市)区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奖补,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四)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推动义务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实施《吉林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到2018年前消除义务教育薄弱学校,2020年前实现办学标准化,在更高水平上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继续大力推进义务教育阳光普惠行动,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范围,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充分发挥招生计划在调控生源和学校相关办学周期在校学生规模的作用。规范入学秩序,依据办学标准,依法调控学校规模。完善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保持生源结构均衡。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和“局管校聘”改革,按照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完善教师招聘机制,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及时补充合格师资,着力解决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强化城乡义务教育统筹,推动解决“城镇挤、乡村弱”的矛盾。加强配套学校建设,确保与城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管理。完善出台《市区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发展规划(2017—2020年)》,编制相关专项规划,推进工作进程,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校园校舍处置程序,依法确保教育资产不流失、不缩水。实施《吉林市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出台实施意见,加强对大班额的台帐、销号和动态管理。加快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位供给矛盾,通过新建、改扩建小规模学校,到2018年底,消除小学56人及以上、初中61人及以上大班额现象。到2020年底,实现小学45人、初中50人的标准班额;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现有班额已经低于底线要求的,不得再增加班额。逐步消除大校额。继续实施《吉林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2014—2020年)》,加强农村、城市郊区寄宿制学校建设,推进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规范村小整合程序,保障就学,留好资源。根据实际需要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推进中心校与村小一体化发展。

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发展。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建设,力争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学校管理标准。落实新课程计划,依据课程标准组织教学,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积极探索以多种形式拓展优质教育资源,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小班化”教学。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生学籍规范管理,推动政府、学校、家庭、部门联保联控,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加强教研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教研指导和专业支撑体系。

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就学,接受义务教育后学生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推动“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优先满足农村留守儿童进入寄宿制学校学习。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鼓励适龄儿童跟随取得依法居住证的父母在父母工作地就近入学,督促外出务工父母履行监护职责。

专栏4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工程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整体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到2018年,完成规划任务,学校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

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计划。推动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所有学校达到办学标准和优质均衡发展要求。

(五)提升基础水平,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科学编制实施《吉林市高中阶段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合理规划普通高中布局,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管理,有效发挥调控作用,合理控制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逐步缩减超大规模普通高中数量,消除大班额。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保障教育教学基本需求。充分发挥示范性高中引领、带动作用,加快普通高中建设步伐,扩大优质普通高中资源总量。

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探索普通高中多样化办学体制,努力增强办学活力。综合提升普通高中的整体办学水平,建立特色鲜明、层级合理的高中布局结构,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模式、课程设置、培养方式、评价方式多样化,建设一批富有特色的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鼓励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教学内容,为学生学习提供多元选择机会。支持普通高中与高校建立联合培养人才的对接机制。

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必修课程,增强课程的多样性和选择性,构建特色鲜明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完善和强化对教学质量的数字化管理,不断提高学校教学质量,逐步建立健全适应新课程要求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和学生评价体系,适应高考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学生发展指导机制,加强对学生心理、学业、人生规划等方面的指导。积极推进和实施选课制、走班制、分层教学。科学编制高中阶段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纳入教育部事业发展规划高中攻坚计划项目库,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

专栏5  普通高中高质量多样化发展工程

普通高中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统筹规划科学实施普通高中改扩建项目,支持薄弱高中改善基本办学条件。

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试点项目。鼓励普通高中开展举办综合高中、增加职业教育内容、实施特色教育改革试点,探索多样化发展模式。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推进项目。对接全省招生考试改革,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六)强化服务能力,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优化布局结构。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园区、职教园区建设,加大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力度,实现优质职业学校集群与产业集群联动发展,每个县(市)办好1所县级职教中心(职业学校)。

加强基础建设。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提升职业学校基础条件水平,实现达标办学,职业教育综合发展水平进入全省前列。实施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打造一批高水平学校、实习实训基地和职教集团,到2020年,实现职业学校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到100%。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学校自行聘任、校企协议安排等多种方式,让更多的能工巧匠进入职业学校专兼职任教。支持职业学校与企业共建跨企业培训中心,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

提高培养质量。推进工匠精神进校园、进课堂,落实职业精神与职业技能培养相融合的要求。强化教学、实习、实训相融合,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模式,加强实践动手能力培养。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推动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推行“双证书”制度,完善学生技能大赛制度,推进课程教学、技能鉴定、技能竞赛互融互促。坚持行业产业需求导向,建立教学诊断与改进制度。推进技工学校改革创新,深化课程教学改革。

提升服务能力。持续推动专业优化工程,围绕吉林市6411产业规划加速淘汰落后专业,根据战略新兴产业、支柱产业以及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需要加快建设新兴专业。支持县(市)级职教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涉农职业学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实施职业培训行动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规模达到1:1。

推进职教园区建设。实施职教加产业“1+4”战略布局,推进职教园区与产业园区融合建设。吸引产业入驻,实现产业和职业教育深度融合,突出专业与产业对接,学校与企业结合,为形成产业聚集优势提供支撑。鼓励和引导驻区大企业建设非生产性实训基地。突出园区社会服务功能,把园区建设成为面向全社会的培训中心、具有创新能力的研发中心、科研成果转化的孵化中心。

专栏6  职业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

职业教育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总投资39亿元,规划占地面积10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9万平方米。园区规划相继入驻10所中等职业学校。

现代化示范性学校项目。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办学标准,建设5所国家级示范性职业学校,5所省级示范性职业学校,在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中发挥骨干引领作用。 

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项目。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推进集团化办学,建立示范性职教集团;打造2—3个国内一流的示范性实训基地。

(七)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增强高等教育服务能力。

加强校城融合。积极推动驻吉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深化产学研合作,及时将最新科研成果、先进技术等转化为教学内容,加强实践能力训练,大力培养生产一线急需的应用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支持高校开展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科技创新中作出贡献。引导驻吉高校积极参与我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方面的决策咨询和评估论证,开展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充分发挥智囊团作用。

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突出高校在区域创新中的重要地位,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引导推进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做好新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吸引驻吉高校毕业生留吉创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专栏7高等教育服务地方建设工程

产学研融合服务地方建设。支持驻吉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强化人才培养创新,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助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开展校城融合,服务地方建设。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支持驻吉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为毕业生提供精准就业服务,鼓励毕业生留吉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创新。

(八)适应社会需求,推动继续教育终身化发展。

发挥多种继续教育资源作用。推动职业学校进一步开放办学,面向城乡从业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服务。支持企事业单位恢复和建设职工教育基地(中心、学校),建立职工继续教育制度。鼓励社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教育培训质量。推动县(市)职教中心成为当地职业教育与培训、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和社会生活教育的基地。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2018年市区内学习中心建成率达到50%,2020年力争全覆盖。促进各级各类学校资源服务社区群众。大力发展网络教育、远程开放教育,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便捷、更为灵活和更高质量的教育服务。重视发展老年教育。

探索构建继续教育终身化制度。强化市、县两级政府对继续教育的统筹规划,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开放便捷的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高中阶段及以后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学习成果互认,使所有公民都能通过直接升学、先就业再升学、边工作边学习等多种方式实现自我发展,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

专栏8继续教育建设工程

继续教育民生项目。吉林市开放学院、社区大学、老年大学、残疾人学院挂牌成立,吉林市电大的转型基本实现。

职业教育开放办学项目。推动职业学校为城乡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和培训服务,扩大现有教育资源惠民覆盖面。

(九)巩固优势特色,推动民族教育迈上新台阶。

提高双语教育水平。以民汉双语兼通为基本目标,建立民族学校双语教育督导评估和质量监测机制。深入开展教研科研工作,提高双语教育质量。普及小班化教学,推进双语教育改革实验。继续实施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构建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校本课程。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艺术展演和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贯彻落实国家《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加强民族常识、民族文化、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教育,让学生学会欣赏其他民族文化,认同和热爱中华文化,提高跨文化能力。

专栏9  民族教育发展推进工程 

少数民族学校双语教育改革实验项目。推进少数民族学校双语教育改革实验,构建起具有民族特色的校本课程,在少数民族学校普及小班化教学。

民族团结教育项目。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十)提高保障水平,大力扶持特殊教育发展。

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完善覆盖所有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切实落实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推动职业学校建立招收适合就读残疾学生的“绿色通道”,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科学编制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纳入教育部事业发展规划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项目库,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专项资金奖补。各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儿童。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推行全纳教育,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支持普通学校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对不能到校就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一人一案”。五年内,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低于90%,其他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完善教育质量保障机制。落实特殊教育课程标准。推进“医教结合”实验。重视盲文手语研究与推广。

专栏10  特殊教育扶持发展工程 

 特殊教育学校和资源教室标准化建设项目。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动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标准化建设。

特殊教育模式创新项目。推进“医教结合”,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

(十一)加强规范引导,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依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适时修订《吉林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依法实施非营利性,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差别化扶持。依法完善民办学校章程和法人治理结构。依法依规建立民办学校风险保障制度,完善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有效防范办学风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在法定职能权限和管理层级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依法加强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法完善民办学校退出机制。

鼓励支持民办学校健康发展。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适时出台《吉林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教育的实施意见》,引导民办学校科学定位、提升办学水平。支持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依法合规为社会提供更多教育资源。支持民办学校建立相对稳定具有良好师德的专业化教师队伍,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培养培训、评优表彰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支持民办教育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作用。

专栏11  民办教育发展促进工程 

民办学校质量提升项目。引导民办学校科学定位,依法办学。健全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明晰法人财产权,增强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能力。实行分类管理,差别化扶持。

(十二)加强师资建设,构建专业化高素质教师队伍。

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关于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逐步形成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政策体系。推进各地、各校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建立师德师风个人自评、学生测评、教师互评、单位考评综合评价机制,把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教师考评的首要指标,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综合考评和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建立师德事件及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

大力培育引进名师。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培养引进政策,促进教育名师成长。在基础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开展 “名优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建立完善名优教师培养、培训、考核激励机制,加快培育一批扎根基层、热爱教育的优秀教师,构建师德高尚、专业素养深厚、结构合理的名优教师金字塔队伍。

推进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以促进专业发展为主线,提高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专业化水平。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新一轮全员培训,落实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提升计划、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对职业学校教师实行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落实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健全教育科研制度和组织机构,鼓励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参加教育科研。建立骨干教师科研培训和交流制度,发挥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教学团队、创新团队建设。

促进教师资源优化配置。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对长期在基层、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落实津贴补贴标准。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健全教师补充机制,重点加强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补充,逐步建立新聘教师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在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探索设置正高级职称。允许职业学校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聘请各类高级专业人才兼职任教。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实行教师分类评价机制。推动解决公办幼儿园在岗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专栏12  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工程

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和教师专业研训培树活动载体,促进全市教师提高师德、教育教学综合素质。

职业教育师资提升计划。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到80%以上。

名优教师队伍建设工程。设立专项经费,每年安排300万元经费用于名优教师的培养培训。

 (十三)坚持开放共享,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

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条件。全面完成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建成不少于5000例的本地化特色在线课程资源。实现全市中小学每校都建有1间网络直录播共享教室。建设集“教育资源平台”和“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一体的“吉林市智慧教育云平台”。加强与学习型社会建设需求相适应的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建设。

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实现虚拟与现实良性互动,线上与线下深度融合,营造信息化教学环境。提升学生信息素养,培养数字化学习习惯,构建以网络学习空间为支撑的多终端、自主性、个性化的新型学习模式。建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提升教师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育教学能力。

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探索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供给模式,推进全市教育资源共享服务。积极推动“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在线课堂”建设,提高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利用市场机制,形成政府规划引导统筹推进、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的优质教育数字资源建设、服务供给模式,努力打造覆盖全市的“互联网学校”。

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建成覆盖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教育机构的教育管理信息化体系,实现教育基础数据互通共享与有序开放。统筹建设全市各类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教育大数据,促进教育决策、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推行教育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确保教育网络与信息安全。

专栏13  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工程

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项目。建设集资源服务和管理服务于一体的智慧教育平台,实现优质教育资源覆盖各级各类教育,促进在线学习和教学广泛开展。

 教育信息化“三通”建设项目。基本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 、“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实现教育信息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建设。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教育系统党建工作领导机制,深入落实定期议党制度、专题议党制度。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机制,明确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以及分管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巩固提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强化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广大师生对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面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探索适合学生全面发展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整体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学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选好配齐基层党组织班子,按照党务、业务“双过硬”的标准选任党组织书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设计推出体现特色、激发活力的党建载体。建立稳定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领导机制、联动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以党建带团建,加强教育系统共青团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积极稳妥推进学校共青团改革,坚持从严治团,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团员的先进性。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要位置。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实行问责追究制度。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 风”。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坚持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运用好述职述廉、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和长效。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二)落实政府责任。

坚持优先发展。将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突出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推动落实教育财政投入、学校布局调整、基础设施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等政策措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聚焦薄弱环节和困难群体,努力提供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谋划落实教育民生实事,满足人民群众最为迫切的需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增加教育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扩大教育需求与消费。

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事业发展规划先行”的方针,统筹教育规划实施,强化相关部门间协同配合。各类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其他各级教育规划要加强与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有效衔接和科学对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实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各项规划一经确定,各地各单位必须坚决执行。确需动态调整的须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对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科学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对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任务以及规划的重要建设项目,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并向社会公开,通过调度通报,督察检查,将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政策、举措和规划实施的相关项目落到实处。完善试点改革制度,鼓励各地实践探索、创造经验。

强化监督检查。市教育主管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督查、跟踪监测和终期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发布教育改革发展动态,收集编辑教育改革发展案例,及时总结各经验教训,推广先进经验。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进展状况,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媒体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将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作为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到“十三五”末,对县(市)区进行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评比,对在实施规划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被动,任务不落实的地方和单位通报批评并问责。

营造良好环境。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支持学校建设,参与学校管理,积极为教育发展贡献力量。及时总结教育改革宝贵经验和教育发展重要成就,引导新闻媒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各地教育改革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教育改革发展的局面。健全校园安全防控长效机制,提高风险防控化解能力。

专栏14 校园校车安全保障工程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车奖补项目。对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车进行奖补,保障安全运行、规范管理。

校园安全保障建设项目。强化校园警务室及校园安全信息化预警监控平台建设。 

校园安全教育体验室(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县级学校安全教育体验室(中心),加强安全教育和体验式教学。

(二)完善投入机制。

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各级政府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优先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各类教育发展。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建立健全教育保障经费的长效机制,将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视财力情况保障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保证财政对教师培训经费投入逐年有所增加。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按项目安排实际情况用于教育事业发展。各级政府要在本级土地出让收益中按照10%的比例预留应计提的教育资金,重点用于公办幼儿园建设和农村薄弱学校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经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处置农村闲置中小学校园校舍所得,应全部用于当地发展义务教育。

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各级政府要落实学前教育投入的主体责任,持续加大公共学前教育资源和保教学位供给力度,加大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的资金投入,努力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逐步达到标准,落实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继续落实好义务教育少数民族学校按普通学校2倍标准核拨生均公用经费政策。2017年起,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国家教科书,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与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标准相同。健全完善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拨款财政奖补机制,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完善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定额标准,随财力的增长逐步提高补助标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高中学费收费标准。

加强教育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对各级各类专款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户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制度,强化教育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继续推行具有我市特色的低保家庭学生午餐免费补贴政策和城区城市低保困难家庭中小学生再保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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