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规模农业、绿色农业、科技农业、品牌农业和质量农业,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标准提升为引领,以品牌培育为路径,依托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园区,着力构建更高质量、更强竞争力、更有效益、更可持续的农产品供给体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绿色优质农产品需要。到2020年,基本形成科技高端、标准高端、品质高端、品牌高端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
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行,农产品供给结构更趋合理、供给能力明显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70%以上,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基本实现主要农产品质量可追溯。
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农科教深度融合,科技研发水平明显提高,高新技术产业成为新增长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明显增强。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3%,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
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显著提升。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体系基本形成,农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培育一批知名品牌,打造1个价值超百亿的企业品牌。
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农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灌溉用水、化肥、农药使用总量实现负增长,农业废弃物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业资源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成效明显,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规模农业。
1.优化农业结构。按照提质、增量的发展原则,紧紧围绕京津两大市场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积极打造京津绿色农副产品保障基地。优化粮、菜、果,提高种植业的发展质量。适应市场需求,大力发展专用型小麦和粮饲兼用型玉米的种植,丰富种植业结构,引导农民种植油葵、冬油菜、棉花等作物。以产品高端为引领,积极发展高端设施蔬菜,实现蔬菜产业效益的跨越,到2020年高端设施蔬菜发展到30万亩。以黄骅冬枣、泊头鸭梨、沧县金丝小枣等地域品牌为依托,全面实施果品提质增效工程,扩大果品标准化生产面积,切实抓好果品标准化生产和优良果品基地建设。提升畜、特、海,扩大养殖业的供应量。依托大成公司、温氏公司、万稚园公司、犇腾牧业公司等龙头企业,建设畜牧业发展聚集区,推进畜牧产业转型升级。以肉鸡、生猪、蛋鸡、肉鸭、奶牛五大畜禽为重点,着力打造特色畜牧主导产业县。加大渔业资源养护、渔业环境保护、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力度,促进海水养殖规模、方式、品种进一步优化,保持健康稳定发展态势。(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以下各项工作均涉及各县(市、区)政府)
2.做大农业规模。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攻坚扫尾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对土地承包合同、登记簿和权属证书管理的信息化,更好地服务于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完善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土地流转形式,积极探索有效稳定的土地流转方式。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形式进行流转。鼓励农民创新规模经营方式,通过合作与联合、开展社会化服务等多种形式,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到2020年,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的基础上,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550万亩以上,土地流转率达到5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委农工委)
3.提高发展活力。积极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形式,与小农户形成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业的产业化水平,提升农业的发展活力。引导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及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全市每个县(市)至少培育一个规模10000亩以上、每个乡镇至少培育一个规模3000亩以上的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建成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100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00家、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0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00家。(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委农工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二)推动清洁生产,大力发展绿色农业。
1.推进农业节水、节肥、节药。着力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巩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成果,每年实施季节性休耕30万亩;推广小麦节水品种和节水技术,推行“定额管理”“超用加价”“一提一补”等水价管理模式,到2020年,实现节水小麦品种全覆盖。着力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实施肥料统测统配、统供统施,到2020年,亩均化肥施用量降低7%,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着力推进农药减量控害,扩大绿色防控规模,到2020年,亩均农药使用量降低6%,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
2.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鼓励养殖密集区建设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引导第三方粪污专业化治理,推进畜禽粪污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建立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农作物秸秆全量化高效利用,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6%以上。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体系,到2020年项目核心区域农膜回收率可达到80%。(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3.推进农业生态修复治理。实施耕地保护提升工程,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开展农用地治理修复试点,有效改善土壤环境,启动农村坑塘整治提升,推进农田水网建设。开展退耕还湿、湿地植被恢复、生态补水,修复湿地生态。加强重点区域水生态修复治理。重点抓好大运河绿化、节水压采造林和京津保生态过渡带(任丘、肃宁、河间、沧县、青县、献县、黄骅、新华区、运河区、中捷、南大港区域内)的造林绿化。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3%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农牧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4.推进农业循环发展。坚持以种带养、种养结合,推广“畜-沼-果菜”等生态循环模式。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推动废弃物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创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探索生态农业发展模式,拓展多种功能、发展新兴业态,推动种养加有机结合、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
(三)坚持创新驱动,大力发展科技农业。
1.实施农业科技研发专项。运用现代生物技术与传统育种相结合的育种方法,改良现有农作物农艺性状,提高产量和品质,培育适合沧州区域优势特色新品种;创新“互联网+农业技术”,开展农业大数据获取与智能处理技术研究,促进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和农业机械上的应用,开展精准农业信息、科技服务等技术研究。到2020年,培育主要农作物标志性品种2-5个,创新旱作种植栽培模式2-3个,研发新型农机具2种,生态环境保育技术2项、食品加工新技术5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科院、市发改委、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
2.打造农业科技创新高地。着力建设农业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农科院西花园农业创新示范基地,创建现代农业新技术展示区、高标准试验示范区等功能区,为沧州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试验平台。在全市建设多种类型的现代农业试验基地、核心技术示范基地6-10个。充分利用沧州地理区位优势,发挥农业创新基地辐射作用,加快建设京津冀农业协同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科院、市发改委、市农牧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编办)
3.培育壮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支持优势种子企业兼并重组,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体系,支持物联网、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技术信息服务等企业,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到2020年,重点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的优势种业企业1家,培育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18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工信局、市编办、市质监局)
4.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奶业振兴工程、现代林果基地工程,组装配套关键技术,因地制宜推广。依托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构建“1+N”农业科技创新联合体,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支持科技人员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增值服务,分享成果权益。实施贫困地区农技人员特聘计划,为贫困地区提供农业科技服务。依托“智慧沧州”平台,着力实施“沧州市农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运用大数据手段为农业全产业链提供全面、准确、有价值的信息和数据支撑服务,促进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依托农科院“三农服务中心”,建立起覆盖沧州市主要生产基地的远程监控和数据采集系统,为沧州农业大数据建设提供支持,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提供平台。结合“三区”人才科技服务、“星创天地”及“百千万”工程的实施,围绕产业链拓展和价值链提升,注重优新品种、安全高效集约生产技术、信息化技术、资源节约和生态保育的运用,加快新技术、新成果转化落地。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和农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服务,加强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工作,提升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精准服务水平,推进天气指数保险业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气象局、市编办、市农科院)
5.深入开展农村“双创”活动。完善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政策,搭建创业创新扶植平台,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领办、协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电商、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工程,到2020年培训新型农民1.5万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农工委、市农牧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四)着眼价值提升,大力发展品牌农业。
1.实施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工程。每个县确定1-2个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开发,开展形象设计,厚植文化内涵,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建立品牌持有者和生产者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明确区域公用品牌运营主体,强化授权使用和品牌管理,实现“母子”品牌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
2.实施企业品牌价值提升工程。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提升企业品牌价值。鼓励企业开发高端产品,增强企业品牌科技含量。鼓励龙头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名牌优质产品等。鼓励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展品牌共建共享,打造品牌联盟。到2020年,打造1个价值超百亿元的农产品企业品牌,中国驰名商标数量达到5个以上,地理标志商标达到7个以上,地理标志产品达到7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
3.实施农产品品牌孵化工程。根据地域差异、品种特性,创建一批具有文化底蕴、鲜明地域特征的特色农产品品牌。挖掘农产品品牌的历史文化内涵,支持地方特产、传统美食产业化发展。依托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发展“后备箱经济”。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商标注册。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基地申请“三品一标”认证。到2020年,“三品一标”产品达到218个。(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
4.完善品牌服务体系。坚持优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快构建品牌服务体系。建立品牌目录制度,开展品牌价值评估,发布品牌消费索引,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好“冀产农产品品牌计划”,安排专项资金,对进入品牌目录和在大型媒体宣传的给予补贴,在市内主要媒体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品牌。严厉打击品牌盗用、套用、滥用等行为,健全失信“黑名单”制度,切实保护品牌形象。(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委宣传部、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沧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五)实施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质量农业。
1.完善农业标准体系。依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突出地方标准,完善覆盖全产业链的标准体系。深化国际合作,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鼓励企业制定较高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到2020年,取得境外农产品商标注册、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或生产规范认证的企业达到15个;参与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市级农业地方标准1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
2.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落实生产主体责任,推行农业规范生产,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纳入标准化管理轨道。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引导农户按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生产。建设一批“菜篮子”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特色林果示范县、畜牧业绿色示范县、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整县域推行标准化生产。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安全优质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到2020年,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提高20个百分点,达到70%。(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
3.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有关规定,推行生产电子信息码,落实采购和销售台账制度,实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严格执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强化生产过程追溯,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完善生产档案,加施产品标识码,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信息平台,方便消费者查询。到2020年,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产品全部实现可追溯。(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委农工委)
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机制,对主要农产品产地实施全覆盖抽检,年定量检测达到5000批次,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督促生产主体落实自检制度,把好产品出厂(场)关。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查农产品证明文件,对无证明文件的批批检测;强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环节抽检,对检测不合格的依法查处并追根溯源。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建立覆盖全县域、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用三年时间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实施安排
(一)市级统筹协调。2018年2月底前,市农牧局、市林业局根据省级方案制定出台特优农产品提质增效推进方案。市级将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因地制宜谋划一批重大项目,整合安排资金,推动项目落实,督促各县(市、区)落实重点任务,定期督导检查。
(二)县级组织实施。2018年3月底前,各县(市、区)依据当地资源禀赋和省市有关方案,选择1-2个特优农产品制定提质增效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和人员,创新工作机制,分年度组织实施,确保任务目标如期实现。
四、保障措施
(一)优化特优农产品布局。依据全省优化特色优质农产品区域布局方案,结合我市特色资源优势,调整特优农产品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按照“全产业链打造、全价值链提升”的思路,在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科技支撑、质量控制、品牌建设、利益联结、绿色发展、管理保障等方面分品种深入研究,统筹推进。(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委农工委、市林业局、市发改委)
(二)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依托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特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推进品种选择、生产过程、终端产品的标准化;建设标准化加工基地,发展具有地方和民族特点的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业;完善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仓储物流基地,不断提高特色农产品流通效率。(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委农工委、市林业局、市质监局)
(三)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组织带动普通农户连片种植、规模饲养,提供专业服务。鼓励有实力的龙头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形成资源集中、生产集群、营销集约的特色优势农产品发展格局。建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委农工委、市林业局、市供销社)
(四)加强农产品营销和媒体宣传。借助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等渠道,利用电商平台、“互联网+”等各种新兴手段,运用拍卖交易、期货交易等方式,加强特色农产品市场营销,扩大市场占有率。充分利用传统宣传途径、现代信息技术和休闲旅游等新业态,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特优农产品,提高消费者对特优农产品的认可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
(五)挖掘特优农产品新业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努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特优农产品的生态价值、休闲价值和文化价值,进一步壮大休闲农业规模,突出区域特色和创意创新,促进休闲农业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林业局)
(六)强化要素保障。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落实用地、用水、用电支持政策;加强金融支持,满足新型经营主体贷款担保需求,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和覆盖区域;加强市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支持特优农产品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金融办、市工信局、沧州市保险协会)
(七)加强组织推动。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以特优农产品提质增效为导向,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建立项目库,集中投入、轮动扶持。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和质量农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