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6 柱式 5.1.2.1.3 安装高度 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的安装高度不应低于3m。 5.1.2.1.4 安装位置 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的安装位置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应设置于有轨电车运行方向右侧,有轨电车专用车道与行车道间的分隔带处。 b) 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和灯杆不应侵入有轨电车专用车道与行车道通行的净空限界范围。 c) 路口、路段及出入口处的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应设置于距离进口有轨电车停车线前0.8m至2m处,如图7所示。
图7 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安装位置示例 5.1.2.2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 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设置与安装应符合GB 14886的相关条款规定。 5.2 交通标志设置 5.2.1 一般规定 有轨电车路口、路段及出入口的交通标志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有轨电车路口、路段及出入口的交通标志包括四类: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 b) 交通标志的设置应考虑车辆驾驶人在动态条件下发现、识别、判读及采取行动的时间和前置距离。 c) 交通标志应结合道路线形、交通组织方式、有轨电车布设方式、沿线设施等情况进行设置。 d) 交通标志的设置应进行总体布局,信息要准确、严谨,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现象,对于存在较大交通安全影响的信息,应给予重复显示的机会。 e) 本部分没有规定的交通标志,应按照GB5768执行。 5.2.2 注意电车标志 5.2.2.1 用以警告驾驶人和行人注意路口、路段或出入口处的有轨电车通行情况,如图8所示。 5.2.2.2 注意电车标志为黄底、黑边、黑图形。 5.2.2.3 注意电车标志的形状为等边三角形,三角形的顶角朝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