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7号)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柳州旅游资源优势,着力建设集观光农业、休闲度假、乡土风情、民俗文化、生态景观于一体的旅游发展体系,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助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快全市精准扶贫竞进小康步伐,促进全市旅游投资和消费,将旅游业打造成为我市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满意度高的现代服务业,全面推进旅游名城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造提升旅游基础设施
(一)加快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城市及国道、省道至旅游景区间路网连接,形成便捷的旅游交通体系。增强快速进入高A级景区的便捷性,加快推进柳江六兰至百朋公路、鹿寨寨沙经拉沟至黄冕公路、融水黑魁至林城公路、三江黄排出口经八江至布央公路、三江冠洞经高定至产口旅游环线公路等公路建设。“十三五”期末力争将通往4A级(含)以上景区道路全面提升至二级公路。加大乡村路网建设,农村公路覆盖乡村旅游点。推进建设连接三柳高速至融水元宝山的旅游扶贫高速公路,完善元宝山旅游路网。进一步丰富百里柳江交通方式,建立水上巴士、自行车慢游租赁和自驾车租赁等立体交通方式。完善旅游交通标识及导览系统,开通机场、车站到城区及城郊重点旅游景区的旅游专线车,为柳州旅游建立安全、顺畅、优质、实惠的旅游交通服务体系。加强航线开发与培育,巩固和加密已开通一线城市、经贸往来密集城市的航线。积极推进航空公司设立驻场基地和临时航空口岸申报工作。加强旅游航空市场培育与开发力度,出台航空旅游引客市场支持政策。(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旅游发展委员会、商务委员会,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柳州公司,南宁铁路局柳州站,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新区管委会,龙翔航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加强旅游集散中心和咨询中心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加快城市中心及与桂林等知名旅游城市相连接区域的旅游集散中心建设,中心城区依托百里柳江都市休闲旅游区,鹿寨、融水、三江依托高铁站及汽车站等客运枢纽,打造一批一站式旅游集散中心。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主要交通干线入口以及景区建成25个以上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点)。实现重点旅游聚集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A级旅游景区、四星级(含)以上乡村旅游区、城市中心、旅游线路的旅游咨询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参加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委员会,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柳州公司,南宁铁路局柳州站,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新区管委会)
(三)大力推进旅游厕所建设。推进“厕所革命”,按照旅游厕所建设标准,创新运营模式,完善在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交通沿线、乡村旅游区、旅游集散中心、旅游餐馆、旅游购物场所、特色街区的旅游厕所建设,全面实现旅游厕所质量等级标准。到“十三五”期末,新增、改建旅游厕所150座以上。加强“厕所革命”的舆论宣传、监督和引导,实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旅游发展委员会;参加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商务委员会,南宁铁路局柳州站,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新区管委会)
二、拓展旅游投资新领域
(四)大力发展旅游新业态新项目。积极推进旅游业与三次产业的创新融合发展,支持养生度假、生态休闲、康体健身、自驾房车等旅游新业态项目建设,做好旅游投资项目策划包装、筛选、推荐和投资引导工作,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旅游新业态建设。大力发展自驾车旅游,加快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各县(区)、新区至少建成1个汽车旅游营地,其中3个以上高星级汽车旅游营地。(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参加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新区管委会)
(五)大力建设特色旅游村镇。将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广西建设与旅游特色小镇建设相结合,注重历史文化保护,体现桂中特色。重点推动旅游名镇名村、农业休闲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乡镇、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和文化特色镇建设,完善旅游配套设施,优化旅游休闲环境,提升旅游服务功能。到“十三五”期末,创建全国休闲农业示范县1个,农业休闲示范区15个,主题鲜明、功能完善,生产生活与生态融合的特色旅游小镇和旅游村5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参加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新区管委会)
(六)投资开发休闲度假产品。高起点、高标准进一步规划建设旅游景区及旅游基础设施。继续推进百里柳江、程阳八寨5A级景区创建和元宝山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荷塘月色、寨美一方、双龙沟、丹洲等休闲度假区的内涵提升,完善休闲度假功能,努力打造优质品牌,争取到“十三五”期末实现国家5A级景区创建“零突破”。整合环江滨水大道、莲花山、三门江森林公园打造都市生态休闲旅游区,鼓励社会资本开发山水生态、康养休闲、森林体验和养生等休闲度假旅游产品。(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参加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林业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柳州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新区管委会)
(七)加快工业旅游和旅游装备制造业发展。依托柳州现有产业优势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重点企业为核心,按照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创建标准,拓展传统工业产业模块,发展工业旅游和旅游装备业,实现新型工业的多元化发展,提升企业品牌价值。鼓励企业积极研发生产旅游装备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市内旅游装备制造业企业与国内外先进旅游装备制造企业开展合资合作,借助国家鼓励科技创新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船舶、服务机器人等在旅游产业上的应用和推广。到“十三五”期末,建成一批以工业博物馆,柳州汽车城,工程机械、日化、螺蛳粉产业园知名企业为代表的工业旅游示范点,力争开展2-3个旅游装备业项目的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参加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局、旅游发展委员会、金融工作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新区管委会)
(八)加快完善智慧旅游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实施“互联网+旅游”战略。加快推动旅游公共区域及场所无线网络、3G/4G等基础设施的覆盖。完善旅游数据体系,推进旅游部门与公安、交通、商务、环保、工商、气象、电信等单位数据共享,推动旅游公共信息数据向社会开放。拓宽移动支付在旅游业的应用范围,支持在线旅游平台发展,整合上下游产业链资源要素,推进旅游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县(区)、新区、企业开展“互联网+旅游”创新示范试点建设。建设一批智慧旅游乡村、景区、企业。推动全市A级景区、四星级(含)以上乡村旅游区、五星级农家乐和三星级(含)以上饭店实现免费无线网络全覆盖;推动A级景区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参加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工商局、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新区管委会)
三、实施旅游消费促进计划
(九)加大特色旅游商品供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开展“柳州游礼”旅游商品推选等活动,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名、优、特、新、奇旅游商品的研发、生产、宣传与销售,培育一批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龙头企业。安排专项经费,挖掘研发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少数民族工艺品、绿色风味品、保健品、旅游文化纪念品、旅游日常用品等特色旅游商品,加大对螺蛳粉等特色小吃、传统手工艺品和苗瑶侗等民族旅游商品的研发创新与宣传推广力度,发展壮大特色街区,支持在线旅游商品销售。(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参加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委员会,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柳州公司,南宁铁路局柳州站,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新区管委会)
(十)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依托我市生态资源和中医药文化,大力推广现代养生理念、中医药民族医药养生方法,支持养生养老与旅游业融合发展。重点开发中医药养生、疗养康复、美容保健等健康养生旅游项目。依托打造多元化健康养老产业集群,鼓励长寿康养、自然生态、中医药、民族医药资源丰富的县(区)、新区打造一批健康生态特色旅游休闲区,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开发适合老年人休闲养生养老的多样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引导景区规划和完善老年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合理配备老年人、残疾人出行辅助器具。(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参加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局、财政局、旅游发展委员会、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老龄办、残疾人联合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新区管委会)
(十一)培育发展研学旅行。将研学旅行、夏令营、冬令营等作为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纳入中小学生日常德、美、体教育范畴。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研学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研学为主、高中阶段以区情国情研学为主的研学旅行体系。加强研学旅游市场监管,建立健全研学旅行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国际和区域间研学旅行交流,规范引导中小学生赴境外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支持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等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逐步完善接待体系。充分挖掘我市红色旅游资源,打造青少年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党员干部队伍艰苦奋斗廉洁教育、离退休老年人回忆革命往事等红色旅游研学体系。落实将全市旅游景点纳入研学旅行基地,对大中小学生实行门票费用减免政策。(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加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科学技术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旅游发展委员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新区管委会)
(十二)深入开展旅游节庆活动。培育和壮大“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旅游节、苗族“斗马节”、侗族“多耶节”、柳江荷花节等特色节庆活动,打造柳州旅游特色节庆活动品牌。支持旅游企业与社会组织举办具有地域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吸引游客体验少数民族节庆文化。(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参加单位: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新区管委会)
(十三)强化旅游宣传营销。整合全市宣传、文化、广电、出版、新闻媒体等资源,加大旅游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提升“风情柳州”旅游整体形象品牌,推进桂中生态旅游圈、粤桂黔高铁旅游经济带区域合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国内知名旅游电商合作,通过线上营销平台发布柳州旅游攻略及售卖旅游精品线路,逐步实现旅游宣传促销专业化、市场化。充分调动各县(区)、新区和企业宣传营销积极性,整合资金和营销渠道,有针对性地对客源市场进行持续宣传推广。(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参加单位: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新区管委会)
四、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计划
(十四)加快开发特色乡村旅游产品。围绕“美丽广西·宜居乡村”建设,进一步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改善乡村旅游环境,提升乡村旅游品质和服务质量,打造乡村旅游品牌,推进乡村旅游大发展。依托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挖掘文化内涵,突出乡村特点,着力发展养生度假、生态休闲、异地旅居、农事体验、民俗节庆等乡村旅游新产品。建设一批特色旅游村镇、星级乡村旅游区和农家乐,构建乡村休闲旅游集聚区(带)。到“十三五”期末,星级乡村旅游区发展到30个以上,星级农家乐发展到1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参加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新区管委会)
(十五)完善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和管理服务。加大乡村路网建设,改善旅游交通通达条件。坚持标准与特色相结合,推进乡村旅游交通标识和导览系统、餐饮住宿、乡村营地、旅游咨询服务点、旅游厕所等设施建设,提高旅游综合服务水平。构建乡村旅游网络服务营销平台,制作柳州乡村闲游电子旅游地图,加大乡村旅游宣传推介力度,提高网络经营效益。加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及管理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委员会、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新区管委会)
(十六)积极推动乡村旅游“双创”活动。深入开展旅游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引导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等通过开展乡村旅游业务,实现自主创业。鼓励文化界、科技界专业人员发挥专业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在有条件的乡村进行创作创业。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培育一批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形成一批高水准文化艺术旅游创业就业型乡村。(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学技术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旅游发展委员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新区管委会)
(十七)大力推进旅游扶贫。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实施“五个一”工程,即旅游企业吸纳就业帮扶脱贫一批、技能培训与就业指导脱贫一批、重点贫困村发展旅游产业脱贫一批、重大项目的开发建设带动一批、扶持旅游自主创业和自主就业脱贫一批。加快实施光缆进村工程,提高村屯3G、4G网络覆盖率。重点指导31个贫困村发展旅游,加快推进相关旅游基础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到2018年,全市启动31个贫困村发展旅游。到“十三五”期末,通过发展旅游,三江、融水县带动脱贫的人数不少于当地脱贫人口的25%、其他县(区)不少于当地脱贫人口的17%。(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参加单位:市共青团柳州市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扶贫开发办公室、金融工作办公室,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五、优化旅游投资和消费环境
(十八)落实差别化旅游业用地政策。对投资大、发展前景好的旅游重点项目,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原则,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重点支持贫困县(含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旅游项目用地,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土地规划的前提下,支持贫困县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石漠化土地开发旅游项目。旅游景区中未改变农用地、未利用地用途和功能、未固化地面、未破坏耕作层的生态景观用地,及道路宽度未超过6米或路基宽度未超过6.5米的景区道路用地,可依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按实际地类管理,不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根据旅游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国有农用地、未利用地可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租赁等方式有偿提供给旅游项目建设开发者使用。与旅游资源开发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管理设施等旅游设施用地,包括游客服务中心、游客广场、游客休息点、医疗点、固化停车场和道路宽度超过6米或路基宽度超过6.5米的景区道路,以及服务于旅游项目的会议、餐饮、住宿等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均按建设用地管理,严格办理审批手续。(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参加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新区管委会)
(十九)拓展旅游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健全旅游投融资体系,推进旅游产业资本化运作,吸引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旅游开发。搭建融资平台,创新旅游融资模式,积极开展银企对接,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对旅游企业和项目的授信额度,放宽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的条件,对有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的旅游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加大融资性担保机构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担保力度。支持中小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项目业主获得小额融资。鼓励社会各方通过项目特许权、运营权、收费权等方式,参与旅游项目开发。加大全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投入,撬动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入旅游产业开发,建设和完善旅游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旅游发展委员会;参加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新区管委会)
(二十)着力改善旅游消费软环境。建立健全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规范旅游经营服务行为,举办风情柳州导游大赛、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提升宾馆饭店、景点景区、旅行社等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建立游客行为信用体系,实行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发挥媒体和旅游志愿者作用,引导诚信经营、文明旅游。在重点旅游县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分工负责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开展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警察、旅游工商所、旅游巡回法庭的“1+3”综合管理体制试点,创新全域旅游监管模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重点整治虚假广告、价格欺诈、非法港澳游、非法一日游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纳入各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质量工作考核范围。(牵头单位:市委文明办;参加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旅游发展委员会、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新区管委会)
各县(区)、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完善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会同参加单位研究落实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推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市旅游发展委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完善旅游产业发展协调和督查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主动开展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市级层面统筹推进的旅游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建立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注重总结推广各县(区)、新区,各有关部门的经验做法,每年将落实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将视情况开展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