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向新兴工业城市迈进,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新体系新机制,培养具有“工匠精神”技术技能人才,支撑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社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15〕210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决策部署,重点围绕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两大主导产业”和高精铝、纺织袜业、医药健康、新能源、蛋品加工“五大特色产业”的人才需求,以产教融合、双元培育为主攻方向,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办学的责任体系和有效制度,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产业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市政府统筹试点工作,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工商联等部门以及试点院校和企业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形成推进产教融合、双元培育、互利共赢、多方参与、多元投入、重点突破、逐步推广的职业教育的新体制、新机制。
(三)主要目标。
围绕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和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到2018年,基本完成主要试点任务,为全国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重点工作
实施和推进双元培育试点,以“产教融合、工学结合、知行合一”为目标,充分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坚持双元理念,德技为先,在国家顶层设计的框架下,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和职业教育发展实际,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盘活教育资源存量,优化增量,建立企业和学校共存、共享、共育的平台和伙伴关系。同时,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统筹作用,尊重在产教融合中起决定作用的市场规律,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学校企业主体参与”的双元培育体系和机制。
(一)建立企业参与双元培育的激励补偿机制。
1. 建立推动企业积极参与机制。坚持以市场配置为核心、以政府支持为动力,推进企业作为主体参与技术技能型人才双元培育工作。政府充分利用财政杠杆,对支持双元培育的社会化投资给予资金配套;对实行双元培育试点的企业享受信贷支持、税收奖励等优惠政策;对参与试点的双元培育企业建立的实训基地和实习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支持,调动企业主动参与双元培育的积极性。(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区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 建立双元培育的长效机制。设立辽源市双元培育试点基金3000万元。通过财政投入、上级政策支持、社会捐赠、企业培训基金归集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双元培育试点基金。逐步由企业培训基金的逐年归集,建立起长效的投入保障机制。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用于企业学徒培养,学校从办学收益中提取相应比例用于试点工作。基金一方面用于补偿试点企业在双元培育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对学徒生的补助、意外保险、师傅津贴补助、废料耗材等费用,由企业先期承担,待学徒生毕业后正式成为企业员工后,这部分费用由双元培育试点基金中返还50%,真正建立起企业参与双元培育的责、权、利机制;另一方面用于试点院校重点专业的人力和技术保障等,并定期公布资金投入使用明细及资金筹措方案和基金使用计划。(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3. 试点企业更新设备给予政策性贷款支持。试点企业在双元培育试点中,购买的新设备用于技术改造和学徒工实习双重作用的,建立的实训基地和实习岗位,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支持,调动企业主动参与双元培育改革的积极性。各类金融机构对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予以贷款支持。(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二)深化双元培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1. 拓展合作办学,推动教学深入发展。积极与德国有关协会、企业达成共建培训基地协议,引进先进教学技术及理念,共建合作交流平台。成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确定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职业岗位能力和制订校企合作教学计划,开展交流研讨活动,监督检查学生学习培训的全过程,推荐学生就业。(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
2. 建立双师指导、双元教学、双元评价的培养机制。试点合作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建立校企联合招生、合作培养、一体化育人模式,发挥学校和企业双主体作用,实行“双培育场地、双重身份、两类导师、两种考试”的培养模式。“双培育场地”是指企业与职校,作为双元职业教育的两个基本培训场所。“双重身份”学生与学徒。明确规定其在学习期间所应履行学徒的权利和义务。“两类导师”实训教师与理论教师,学校教师承担理论学习及基础技术技能教学与训练,企业“师傅”承担专业技能培养。“两种考试”就是实训技能考试与专业知识考试。(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3. 建立健全双导师的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试点企业选拔优秀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师傅”,“师傅”通过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合格后上岗,享受双元培育改革的“师傅”待遇。“师傅”承担的教学任务纳入双元培育考核,并可享受带徒津贴500—1000元。(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4. 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学校教师的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纳入考核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校企共同组建由校内骨干教师与企业“师傅”组成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选聘在企业一线岗位工作的工程师、技术骨干和技术能手担任企业“师傅”,建成150人的企业兼职教师资源库。试点院校兼职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到40%以上。在试点企业建立8个教师流动工作站,专业教师每年到企业实践的时间累计达到3个月以上。(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5. 加快职业院校专业结构调整。按照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两大主导产业”和高精铝、纺织袜业、医药健康、新能源、蛋品加工“五大特色产业”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存在的缺口,新增工业机器人技术、纺织机电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国控专业临床医学等专业,同时撤销选煤技术、矿井运输与提升等专业,采取有效途径,加快试点各专业“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步伐,加大专业建设力度。(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市人社局、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6. 建立与双元培育相适应的育人体系和机制。切实深化教育、教学管理体系、机制改革,健全“中职—高职—本科”衔接体系和岗前、岗中、岗后终身教育体系;加快推进学分制、弹性学制推广和学分银行建设工作,健全与双元培育相适应的教学管理机制;坚持思行并重,德技双修,健全和完善有利于道德素养、职业修为和技术技能提升,双创能力融入的课程体系和育人环境。(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
(三)完善双元培育项目建设,推进学徒制改革工作。
1. 加快双元培育改革试点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为整合教育资源,切实提升我市职业院校培养人才的能力,重点建设南部新城现代职教园区一期建设项目,同时,紧紧围绕“两大主导产业”和“五大特色产业”,在有条件、有规模、有需求的企业园区和重点企业以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参与职业学校办学或联合建设综合实训基地,积极向国家、省有关部门争取技工院校实训设备资金支持政策,实现力量整合、资源共享,增强实训基地为企业、职业院校的服务能力。争取省级纺织机电示范实训基地及资金支持。到2018年,力争达到年培训3万人。(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 支持职教园区首席技师工作室和师徒工作间建设。坚持政府引导扶持,院校和企业双元培养、合作育人、共同发展,政校企三方合作深入推进。对新建职教园区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力争在职教园区建成后,再建立3到5个首席技师工作室和师徒工作间。每个工作室(间)给予建设资金5万元,建设资金从市人才开发资金列支。(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3. 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提高全市广大职工技能素质。为全面深入开展双元培育试点工作,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发挥技能领军人才和技艺高超劳动者在带徒传技、技艺传承和实现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的积极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级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竞赛、评选“辽源工匠”“辽源技能大奖”“辽源技术能手”等活动,并给予适当奖励。引导和鼓舞全市劳动者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起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鲜明导向,树立刻苦学习、爱岗敬业、精益求精、技术精湛、善于攻坚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总工会)
4. 鼓励职教园区内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建立职教园区双创中心和产业孵化中心,创业培训结束6个月后,对创业成功人员给予1500元培训补贴,没有创业成功人员给予900元培训补贴。(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四)构建和推进双元培育的评价体系。
1. 建立教学质量检查、反馈和监控机制。通过建立“实践教学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校企共同参与的社会综合评价系统,及时吸纳学生家长、用人单位、行业专家、政府部门及新闻媒体等信息反馈,不断提高校企合作育人的质量。(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2. 建立行业协会第三方质量相关评价制度。成立纺织袜业、煤机制造业、汽车行业、职业技能协会、高精铝加工等特色产业行业协会、学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专项扶持基金等方式,吸引企业参与协会的建立和运营,完善协会功能。行业协会通过不断评价和反馈,引导和提升双元培育的质量。(牵头部门:市工商联;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3. 建立人才预测与信息发布平台。依托行业协会、学会,建立辽源市技术技能人才预测与信息发布平台,加强用工需求监测和服务,将全市重点企业纳入用工监测体系,实时发布技术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及时更新重点用工企业用工需求、工资待遇、工时制度等情况,对企业用工进行有针对性服务和指导,帮助企业招工以及专项就业服务。(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工信局)
(五)完善双元培育政策与法规建设。
制定出台促进双元培育改革的法规制度,通过政策制度体系的构建和法律手段的运用,从企业优惠政策、招生招工一体化方式、学徒报酬、培养方式、评价体系等方面,明确学校、企业、学生在双元培育过程中的权责,构建各方利益主体积极参与的双元培育政策制度环境。由市工信局牵头,出台《辽源市参与双元制培育试点企业优惠政策》。由市财政局牵头,出台《双元培育基金使用办法》。由市人社局牵头,出台《辽源市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试点工作企业师资(师傅)评价考核认证标准》。由市教育局牵头,出台《辽源市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试点工作督查考核办法》、《辽源市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试点工作第三方评价考核办法》。(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三、保障措施
双元培育试点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改革合力,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相关改革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合作,组织实施好试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双元培育的管理机构,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组织管理保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主管教育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组成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总体设计、部署推进、协调调度、质量管理及成果审核等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和试点院校及企业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的试点工作推进办公室,具体负责政策的调研、论证、拟定,项目的调度、推进、检查,日常的联络、协调,总结、汇总、推广等工作。(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二)加大经费投入。
建立财政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稳步增长机制,中职生均公用经费保持在3000元以上,高职生均拨款达到1.2万元,2017年与省属本科院校实行统一标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三)强化落实督查。
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制定《辽源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任务计划》,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对试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梳理评估,动态监测试点方案的落实情况,对试点效果进行评估考核,好经验及时推广,发现的问题要抓紧解决,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定期召开试点推进会议,加强资源整合和部门协调。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建立试点监督考核机制,将双元培育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对相关部门、行业、企业和院校绩效管理考评内容。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实行督导结果公报制度,督导报告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营造舆论氛围。
加大双元培育改革试点的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重要地位和作用,及时总结和宣传各地推进试点的典型经验和成果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企合作发展的舆论环境。大力宣传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增强双元培育的吸引力。(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配合部门: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